沪深300价值:2019年第3季度报告
2019-10-25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C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9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 基金主代码 3103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2 月 1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16,903,421.50 份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 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 投资目标 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实现对沪深 300 价值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投资策略 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 (如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 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 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价值指数收益率 × 95% +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 5%。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 风险收益特征 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310398 00780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1,616,588,672.11 份 314,749.39 份 额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19 年 7 月 1 日 报告期(2019 年 8 月 8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2,670,811.08 103.19 2.本期利润 -32,923,627.32 -4,288.9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27 -0.171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07,921,689.93 317,509.7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276 1.008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48% 0.81% -3.70% 0.83% 2.22% -0.02% 2、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 C: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自分级起始日(2019 年 8 月 8 日)至 2019 年 9 0.88% 0.76% 2.08% 0.79% -1.20% -0.03% 月 30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 年 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 年 8 月 8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 C: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证券 姓名 职务 限 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荆一帆先生,硕士研究生。2012 年起 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职于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017 年 1 月加入申万菱信 本基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申万菱信中 荆一帆 基金经 2017-03-16 - 7 年 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 理 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 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 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 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 菱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办法》,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投资和研究方面,本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风险管理部通过对不同组合之间同向交易的价差率的假设检验、价格占优的次数百分比统计、价差交易模拟贡献与组合收益率差异的比较等方法对本报告期以及连 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于场外交易,还特别对比了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判断交易是否公平且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办法》,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报告期,未发生我司旗下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 年三季度,上证综指下跌 2.47%,深证成份指数上涨 2.92%,沪深 300 指数下跌 0.29%, 中证 500 指数下跌 0.19%;中小板指数上涨 5.62%,创业板指数上涨 7.68%。 操作上,基金运作主要着眼于控制每日跟踪误差、净值表现和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从实际运作结果观察,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是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和指数成份股现金分红。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产品,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 A 类产品报告期内表现为-1.4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3.70%。 本基金 C 类产品报告期内表现为 0.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 2.08%。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127,396,677.82 91.97 其中:股票 2,127,396,677.82 91.9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9,376,591.31 7.75 7 其他各项资产 6,385,160.72 0.28 8 合计 2,313,158,429.85 100.00 注: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3,487,024.22 4.05 C 制造业 276,744,085.41 11.9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769,220.97 4.37 E 建筑业 128,439,450.90 5.56 F 批发和零售业 13,446,083.66 0.5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345,482.71 2.2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3,129.40 0.01 J 金融业 1,276,989,721.08 55.32 K 房地产业 181,559,218.79 7.8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393,260.68 0.1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127,396,677.82 92.17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239,881.00 369,039,242.24 15.99 2 600036 招商银行 4,037,153.00 140,291,066.75 6.08 3 601166 兴业银行 5,691,507.00 99,772,117.71 4.32 4 601328 交通银行 10,753,526.00 58,606,716.70 2.54 5 600016 民生银行 9,714,517.00 58,481,392.34 2.53 6 000001 平安银行 3,691,166.00 57,545,277.94 2.49 7 600000 浦发银行 4,595,343.00 54,408,861.12 2.36 8 601288 农业银行 14,992,408.00 51,873,731.68 2.25 9 000002 万 科A 1,903,280.00 49,294,952.00 2.14 10 600900 长江电力 2,583,564.00 47,098,371.72 2.0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大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大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交通银行(601328)、民生银行(600016)、平安银行(000001)、浦发银行(6000000)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收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等多个违法违规事实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贷后管理不到位,以贷收贷,掩盖资产真实质量等多个违法违规事实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多个违法违规事实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违规转让信贷资产等多个违法违规事实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方式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上述证券为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成分股,所以不影响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62,289.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83,205.1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6,732.09 5 应收申购款 3,802,933.4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385,160.72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C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39,774,060.76 - 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97,849,773.69 315,644.18 减: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21,035,162.34 894.79 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16,588,672.11 314,749.39 注:本基金自2019年8月8日起实施基金份额分级。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别 号 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190701—20190930 413,168,110.91 0.00 50,000,000.00 363,168,110.91 22.46% 20190701—20190704 2 20190719—20190729 248,318,378.65 248,292,628.05 0.00 496,611,006.70 30.71% 20190801—2019093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况。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情况 下,如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给基金带来流动性冲击。基金管理人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保 护持有人利益。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向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1.1000 元。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8 月 8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 管协议作相应修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9.3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