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6-01-08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低波C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77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9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 法 》、《景 公告依据 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12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第四次分红 景顺长城沪港深 景顺长城沪港深 景顺长城沪港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利成长低波指 红利成长低波指 深红利成长低 数A类 数C类 波指数E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751 007760 02173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1.2955 1.2885 1.2916 净值(单位:元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204,943,471.34 118,807,740.64 30,016,430.36 基金的相关指标 分配利润(单位:元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40,988,694.27 23,761,548.13 6,003,286.08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 基金 分 红 方 案(单 位 : 元 /10 份 基 金 份 0.268 0.259 0.263 额) 注:《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不超过 4 次。 本基金每个季度观察可供分配利润,当可供分配利润大于 0 时,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6年1月9日 除息日 2026年1月9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年1月1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确定日:2026年1月9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 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26年1月12日计入其基金账户, 下一工作日起可 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 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1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 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 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 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 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关于分 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 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 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 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