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0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低波A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8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8 月 2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3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3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4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4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4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4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5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5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6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6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6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7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7 §10 重大事件揭示...... 47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7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7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7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7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7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8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8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9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1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2 备查文件目录...... 52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2.2 存放地点 ...... 52 12.3 查阅方式 ...... 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77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8,633,856.6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 数 A 类 数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751 00776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69,954,806.97 份 8,679,049.68 份 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得 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者因法律法规限制 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负责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性变 更和调整,力争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 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5%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收益水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 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 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杨皞阳 朱志明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4008-888-108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service@c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87 传真 0755-22381339 010-85130975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中心 B 座 10 层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10 法定代表人 李进 王常青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wf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 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 数 A 类 数 C 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 4,621,344.89 577,494.38 本期利润 7,144,968.99 579,872.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70 0.081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9.53% 7.2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42% 10.2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23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9,811,921.88 1,181,179.2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403 0.13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9,766,728.85 9,860,228.9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402 1.136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6.37% 25.1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A 类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一个月 0.25% 0.64% -1.09% 0.70% 1.34% -0.06% 过去三个月 3.36% 0.84% 2.01% 0.89% 1.35% -0.05% 过去六个月 10.42% 0.76% 9.35% 0.79% 1.07% -0.03% 过去一年 9.05% 0.82% 6.13% 0.84% 2.92% -0.02% 过去三年 36.11% 0.97% 24.40% 1.00% 11.71%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26.37% 1.01% 12.68% 1.03% 13.69% -0.02% 至今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C 类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一个月 0.23% 0.65% -1.09% 0.70% 1.32% -0.05% 过去三个月 3.30% 0.84% 2.01% 0.89% 1.29% -0.05% 过去六个月 10.28% 0.76% 9.35% 0.79% 0.93% -0.03% 过去一年 8.77% 0.82% 6.13% 0.84% 2.64% -0.02% 过去三年 35.10% 0.97% 24.40% 1.00% 10.70%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25.18% 1.01% 12.68% 1.03% 12.50% -0.02%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指数调整等发生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 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 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9 年 9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 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等业务资格,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旗 下共管理 175 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工学硕士。曾任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部产品策略岗。2014 年 8 月加入 曾理 本基金的 2019 年 9 - 9 年 本公司,担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量化程序 基金经理 月 6 日 员,自 2018 年 10 月起担任量化及指数投 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9 年证券、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7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上半年,国内经济整体呈现出弱复苏的态势,服务业的复苏较为明显,制造业和地产的复苏仍需观察,权益市场的表现也反映了较弱的经济和基本面预期。从国内来看,4-6 月国内 制造业 PMI 依次为 49.2、48.8、49.0,今年前 5 个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长 3.6%,其中 5 月份 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增长 3.5%,经济复苏的节奏出现放缓的迹象。6 月 PPI 同比下降 5.4%,环比 下降 0.8%;CPI 同比持平,环比下降 0.2%,通胀依旧温和。6 月 M2 同比增长 11.3%,M1 同比增速 3.1%,流动性充裕;6 月末外汇储备 3.19 万亿美元,汇率短期承压。整体而言,国内货币政策总体保持稳健,流动性充裕,宏观环境总体温和,经济依然是弱复苏的态势。上半年 A 股市场呈现出先涨后跌的态势,风格上来看,价值风格优于成长风格。综合来看,上半年上证指数上涨 3.65%、 沪深 300 指数下跌 0.75%,创业板指数下跌 5.61%。从港股方面来看,受联邦基金利率持续高位和美元升值的影响,叠加国内基本面整体偏弱,上半年恒生指数和恒生科技指数分别下跌 4.37%和5.27%。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3 年上半年,景顺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基金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42%,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9.35%; 2023 年上半年,景顺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基金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28%,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9.3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3 年下半年,海外方面,通胀大概率继续回落,美联储的货币政策依然是市场关注的热点,但其对国内资本市场的边际影响明显降低。国内方面,“稳增长”政策有望加快落地,或可对经济形成一定支撑,下半年货币政策预期维持宽松,预期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科学技术带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目前 A 股市场整体估值已进入长期价值配置区间,具有较高成长性的行业和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将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严格按照最小化跟踪偏离的策略,力争使基金收益和指数收益一致。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结合申购赎回情况,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变化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投资组合,保持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实施了两次利润分配。(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可供 分配利润为 4,070,458.02 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A 类份额本次应分配金额为 814,091.61 元;本 基金 C 类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375,761.39 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C 类份额本次应分配金额为 75,152.28 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完成权益登记,本基金 A 类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25 元,本基金 C 类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18 元,详细信息请 查阅相关分红公告。(2)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6,198,017.35 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A 类份额本次应分配金额为 1,239,603.47 元;本基金 C 类份额可供分配利 润为 569,653.93 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C 类份额本次应分配金额为 113,930.79 元。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完成权益登记,本基金 A 类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88 元,本基金 C 类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81 元,详细信息请查阅相关分红公告。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的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以及涉及关联方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等相关数据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7,304,296.59 7,184,622.74 结算备付金 16,752.17 - 存出保证金 13,094.27 18,065.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82,228,410.53 69,649,111.04 其中:股票投资 82,228,410.53 69,629,109.3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20,001.6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债权投资 6.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6.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 - - 应收清算款 31,279.24 89,403.54 应收股利 334,847.30 - 应收申购款 56,280.35 54,157.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8 - - 资产总计 89,984,960.45 76,995,360.40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2.26 538,019.97 应付赎回款 96,598.89 76,943.96 应付管理人报酬 36,578.55 32,552.04 应付托管费 10,973.57 9,765.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50.60 1,429.2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0.0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9 211,798.76 239,855.72 负债合计 358,002.63 898,566.56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10 78,633,856.65 71,650,574.43 其他综合收益 6.4.7.11 - - 未分配利润 6.4.7.12 10,993,101.17 4,446,219.41 净资产合计 89,626,957.82 76,096,793.8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9,984,960.45 76,995,360.40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1402 元,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1360 元,基金份额总额 78,633,856.65 份,其中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69,954,806.97 份;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8,679,049.68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8,182,272.29 2,738,489.57 1.利息收入 64,363.67 65,091.2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3 64,363.67 65,091.2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5,562,184.16 2,539,268.50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4 3,766,107.66 608,820.3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5 11,277.57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4.7.16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8 - 15,035.91 股利收益 6.4.7.19 1,784,798.93 1,915,412.2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6.4.7.20 2,526,002.56 98,864.68 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6.4.7.21 29,721.90 35,265.17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457,430.46 446,395.83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205,467.07 198,425.36 2.托管费 6.4.10.2.2 61,640.09 59,527.66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9,858.34 7,830.84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出 6.信用减值损失 6.4.7.22 - - 7.税金及附加 - 54.24 8.其他费用 6.4.7.23 180,464.96 180,557.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7,724,841.83 2,292,093.7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7,724,841.83 2,292,093.74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7,724,841.83 2,292,093.7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71,650,574.43 - 4,446,219.41 76,096,793.84 (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71,650,574.43 - 4,446,219.41 76,096,793.84 (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6,983,282.22 - 6,546,881.76 13,530,163.98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 7,724,841.83 7,724,841.83 额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6,983,282.22 - 1,068,390.01 8,051,672.23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469,009.42 - 2,032,798.89 16,501,808.31 2. 基 金 赎 回 -7,485,727.20 - -964,408.88 -8,450,136.08 款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 - -2,246,350.08 -2,246,350.08 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 - - - - 益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78,633,856.65 - 10,993,101.17 89,626,957.82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63,558,662.29 - 6,557,105.83 70,115,768.12 (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63,558,662.29 - 6,557,105.83 70,115,768.12 (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15,609,904.81 - 1,159,830.77 16,769,735.58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 2,292,093.74 2,292,093.74 额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15,609,904.81 - 1,490,383.94 17,100,288.75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011,714.43 - 2,225,280.75 27,236,995.18 2. 基 金 赎 回 -9,401,809.62 - -734,896.81 -10,136,706.43 款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 - -2,622,646.91 -2,622,646.91 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 - - - - 益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79,168,567.10 - 7,716,936.60 86,885,503.70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263 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9 月 6 日生效。本基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62,106,467.04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44,482.37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262,250,949.41 元,折合 262,250,949.4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批准报出。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 7%、3%和 2%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 [2014]81 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 7,304,296.59 等于:本金 7,301,055.14 加:应计利息 3,241.45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 个月(含)-3 个月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7,304,296.59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81,597,681.88 - 82,228,410.53 630,728.65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81,597,681.88 - 82,228,410.53 630,728.65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为零。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无。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零。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余额为零。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其他资产余额为零。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114.55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82,341.05 其中:交易所市场 82,341.05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79,343.16 应付指数使用费 50,000.00 合计 211,798.76 6.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A 类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5,233,481.62 65,233,481.62 本期申购 8,813,151.65 8,813,151.6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091,826.30 -4,091,826.30 本期末 69,954,806.97 69,954,806.97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C 类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417,092.81 6,417,092.81 本期申购 5,655,857.77 5,655,857.7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393,900.90 -3,393,900.90 本期末 8,679,049.68 8,679,049.68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6.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A 类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6,994,031.50 -2,923,573.48 4,070,458.02 本期利润 4,621,344.89 2,523,624.10 7,144,968.9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431,279.68 224,620.68 655,900.36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800,660.11 397,498.00 1,198,158.11 基金赎回款 -369,380.43 -172,877.32 -542,257.75 本期已分配利润 -2,059,405.49 - -2,059,405.49 本期末 9,987,250.58 -175,328.70 9,811,921.88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C 类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662,543.04 -286,781.65 375,761.39 本期利润 577,494.38 2,378.46 579,872.8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149,671.91 262,817.74 412,489.65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53,600.29 381,040.49 834,640.78 基金赎回款 -303,928.38 -118,222.75 -422,151.13 本期已分配利润 -186,944.59 - -186,944.59 本期末 1,202,764.74 -21,585.45 1,181,179.29 6.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1,537.1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690.12 其他 136.44 合计 64,363.67 6.4.7.14 股票投资收益 6.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3,766,107.66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3,766,107.66 6.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4,025,791.79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40,107,664.51 减:交易费用 152,019.62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3,766,107.66 6.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6.4.7.15 债券投资收益 6.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5.86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11,261.71 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11,277.57 6.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31,280.50 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20,000.00 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7.53 减:交易费用 1.26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1,261.71 6.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6.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6.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6.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6.4.7.18 衍生工具收益 6.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6.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6.4.7.19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784,798.93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784,798.93 6.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526,002.56 股票投资 2,526,002.56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2,526,002.56 6.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9,004.80 基金转换费收入 717.10 合计 29,721.90 6.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无。 6.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审计费用 19,835.79 信息披露费 59,507.37 证券出借违约金 - 指数使用费 100,000.00 证券组合费 1,121.80 合计 180,464.96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作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基金 A 类份额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281 元进行分红;C 类份额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配人 民币 0.273 元进行分红。 2、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证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 例(%) 中信建投证券 93,955,075.15 100.00 117,247,271.34 100.00 6.4.10.1.2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权证 占当期权证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中信建投证券 - - 15,520.62 100.00 6.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84,083.87 100.00 82,341.05 100.00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104,335.16 100.00 94,273.42 100.00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5,467.07 198,425.3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700.67 13,265.89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1,640.09 59,527.66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 合计 长低波指数 A 类 长低波指数 C 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 417.80 417.80 司 中信建投证券 - 3,213.05 3,213.05 长城证券 - - - 合计 - 3,630.85 3,630.8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 合计 长低波指数 A 类 长低波指数 C 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 251.08 251.08 司 中信建投证券 - 3,867.85 3,867.85 长城证券 - - - 合计 - 4,118.93 4,118.93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6.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6.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将银行存款保管于关联方。 6.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A 类 每 10 份 再投资形 序号 权益 除息日 基金份 现金形式 式发放总 本期利润分 备 登记日 额分红 发放总额 额 配合计 注 数 1 2023 年 1 月 6 日 2023 年 1 月 6 日 0.1250 749,976.70 64,994.33 814,971.03 - 2 2023 年 4 月 11 日 2023 年 4 月 11 日 0.1880 1,139,658.50 104,775.96 1,244,434.46 - 合计 - - 0.3130 1,889,635.20 169,770.29 2,059,405.49 -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C 类 权益 除息日 每 10 份基 现金形式 再投资形式 本期利润分 备 序号 登记日 金份额分 发放总额 发放总额 配合计 注 红数 1 2023 年 1 月 6 日 2023 年 1 月 6 日 0.1180 65,652.46 11,583.56 77,236.02 - 2 2023 年 4 月 11 日 2023 年 4 月 11 日 0.1810 94,411.76 15,296.81 109,708.57 - 合计 - - 0.2990 160,064.22 26,880.37 186,944.59 - 6.4.12 期末(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证券。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停牌 期末 复牌日 复牌 数量 期末 期末 备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原因 估值 期 开盘 (股)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注 单价 单价 601298 青岛港 2023 年 6 重大事 6.97 2023 年 7 7.40 131,600 776,805.86 917,252.00 - 月 28 日 项停牌 月 3 日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持有的证券未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 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 为核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的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 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配备的风险管 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地方政府债券之外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上年度末:0.03%)。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6.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6.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其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6.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风险管理人员定期监控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的利率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久期等方法管理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6.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个月以内 1-3 个 3 个月-1 1-5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 月 年 年 资产 银行存款 7,304,296.59 - - - - - 7,304,296.59 结算备付金 16,752.17 - - - - - 16,752.17 存出保证金 13,094.27 - - - - - 13,094.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82,228,410.53 82,228,410.53 应收股利 - - - - - 334,847.30 334,847.30 应收申购款 - - - - - 56,280.35 56,280.3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31,279.24 31,279.24 资产总计 7,334,143.03 - - - - 82,650,817.42 89,984,960.45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96,598.89 96,598.8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36,578.55 36,578.55 应付托管费 - - - - - 10,973.57 10,973.57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2.26 2.2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2,050.60 2,050.60 其他负债 - - - - - 211,798.76 211,798.76 负债总计 - - - - - 358,002.63 358,002.63 利率敏感度缺口 7,334,143.03 - - - - - - 上年度末 1-3 个 3 个月-1 1-5 2022 年 12 月 31 1 个月以内 月 年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184,622.74 - - - - - 7,184,622.74 存出保证金 18,065.97 - - - - - 18,065.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0,001.67 69,629,109.37 69,649,111.04 应收申购款 - - - - - 54,157.11 54,157.11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89,403.54 89,403.54 资产总计 7,202,688.71 - - - 20,001.67 69,772,670.02 76,995,360.40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76,943.96 76,943.9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32,552.04 32,552.04 应付托管费 - - - - - 9,765.59 9,765.59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538,019.97 538,019.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1,429.27 1,429.27 应交税费 - - - - - 0.01 0.01 其他负债 - - - - - 239,855.72 239,855.72 负债总计 - - - - - 898,566.56 898,566.56 利率敏感度缺口 7,202,688.71 - - - 20,001.67 - - 6.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账面价值占资产净值比例为 0.00%(上年度末:0.03%),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年度末:同)。 6.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以非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6.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16,150.39 - 10,316,150.39 资产合计 - 10,316,150.39 - 10,316,150.39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 - 10,316,150.39 - 10,316,150.39 口净额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272,438.87 - 27,272,438.87 资产合计 - 27,272,438.87 - 27,272,438.87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 - 27,272,438.87 - 27,272,438.87 口净额 6.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汇率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升值 5% 515,807.52 1,363,621.94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贬值 5% -515,807.52 -1,363,621.94 6.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6.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82,228,410.53 91.75 69,629,109.37 91.50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82,228,410.53 91.75 69,629,109.37 91.50 6.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沪深 300 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分析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沪深 300 指数上升 5% 2,590,247.93 2,709,763.99 沪深 300 指数下降 5% -2,590,247.93 -2,709,763.99 6.4.14 公允价值 6.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81,311,158.53 69,629,109.37 第二层次 917,252.00 20,001.67 第三层次 - - 合计 82,228,410.53 69,649,111.04 6.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6.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6.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2,228,410.53 91.38 其中:股票 82,228,410.53 91.3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321,048.76 8.14 8 其他各项资产 435,501.16 0.48 9 合计 89,984,960.45 100.00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10,316,150.39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1.51%。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86,470.00 0.88 B 采矿业 2,397,347.00 2.67 C 制造业 13,857,260.63 15.46 电力、热力、燃气 D 及水生产和供应 4,729,364.00 5.28 业 E 建筑业 3,068,128.20 3.42 F 批发和零售业 6,167,497.56 6.8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 2,486,508.00 2.77 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 350,196.00 0.39 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34,553,806.75 38.5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 - 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271,400.00 0.30 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 312,345.00 0.35 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 - - 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 2,931,937.00 3.27 业 S 综合 - - 合计 71,912,260.14 80.24 7.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境内股票。 7.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材料 - - 周期性消费品 748,367.48 0.83 非周期性消费品 704,761.51 0.79 综合 - - 能源 - - 金融 7,000,769.32 7.81 基金 - - 工业 977,151.28 1.09 信息科技 - - 公用事业 - - 通讯 885,100.80 0.99 合计 10,316,150.39 11.51 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048 宁波华翔 169,600 2,272,640.00 2.54 2 03328 交通银行 405,000 1,937,955.86 2.16 3 01288 农业银行 677,000 1,922,475.82 2.14 4 600985 淮北矿业 161,600 1,861,632.00 2.08 5 00998 中信银行 509,000 1,726,979.18 1.93 6 601169 北京银行 365,400 1,691,802.00 1.89 7 600919 江苏银行 207,400 1,524,390.00 1.70 8 002807 江阴银行 411,900 1,519,911.00 1.70 9 601077 渝农商行 421,200 1,512,108.00 1.69 10 601229 上海银行 262,300 1,508,225.00 1.68 11 601398 工商银行 309,900 1,493,718.00 1.67 12 601988 中国银行 381,700 1,492,447.00 1.67 13 02328 中国财险 176,000 1,413,358.46 1.58 14 600015 华夏银行 248,600 1,344,926.00 1.50 15 601009 南京银行 164,000 1,312,000.00 1.46 16 002948 青岛银行 418,900 1,311,157.00 1.46 17 601838 成都银行 107,215 1,309,095.15 1.46 18 600901 江苏金租 314,720 1,299,793.60 1.45 19 600710 苏美达 149,200 1,277,152.00 1.42 20 600036 招商银行 38,500 1,261,260.00 1.41 21 000906 浙商中拓 140,893 1,256,765.56 1.40 22 601997 贵阳银行 235,600 1,215,696.00 1.36 23 600582 天地科技 187,061 1,090,565.63 1.22 24 603323 苏农银行 258,900 1,089,969.00 1.22 25 600926 杭州银行 92,600 1,088,050.00 1.21 26 601577 长沙银行 140,100 1,087,176.00 1.21 27 002839 张家港行 254,400 1,076,112.00 1.20 28 600820 隧道股份 175,800 1,056,558.00 1.18 29 600755 厦门国贸 134,600 1,041,804.00 1.16 30 000513 丽珠集团 26,100 1,015,551.00 1.13 31 002966 苏州银行 152,200 996,910.00 1.11 32 600655 豫园股份 144,200 989,212.00 1.10 33 601098 中南传媒 84,900 984,840.00 1.10 34 600908 无锡银行 182,400 977,664.00 1.09 35 01186 中国铁建 184,000 977,151.28 1.09 36 601860 紫金银行 379,700 953,047.00 1.06 37 601298 青岛港 131,600 917,252.00 1.02 38 601128 常熟银行 132,800 905,696.00 1.01 39 00728 中国电信 256,000 885,100.80 0.99 40 600039 四川路桥 87,620 859,552.20 0.96 41 601668 中国建筑 149,400 857,556.00 0.96 42 601211 国泰君安 60,700 849,193.00 0.95 43 600674 川投能源 56,000 842,800.00 0.94 44 600598 北大荒 59,000 786,470.00 0.88 45 02607 上海医药 52,300 748,367.48 0.83 46 600025 华能水电 103,800 740,094.00 0.83 47 000156 华数传媒 83,500 726,450.00 0.81 48 601688 华泰证券 52,700 725,679.00 0.81 49 01099 国药控股 31,200 704,761.51 0.79 50 003816 中国广核 222,200 691,042.00 0.77 51 600999 招商证券 50,600 686,642.00 0.77 52 601139 深圳燃气 92,600 675,054.00 0.75 53 600030 中信证券 34,000 672,520.00 0.75 54 601019 山东出版 72,800 667,576.00 0.74 55 601985 中国核电 92,700 653,535.00 0.73 56 300127 银河磁体 35,800 649,054.00 0.72 57 601319 中国人保 109,300 638,312.00 0.71 58 000776 广发证券 41,900 616,349.00 0.69 59 002788 鹭燕医药 64,500 614,685.00 0.69 60 600612 老凤祥 8,700 607,956.00 0.68 61 600742 一汽富维 73,300 600,327.00 0.67 62 000001 平安银行 50,900 571,607.00 0.64 63 600874 创业环保 97,500 571,350.00 0.64 64 601881 中国银河 48,700 565,407.00 0.63 65 000598 兴蓉环境 102,300 555,489.00 0.62 66 601801 皖新传媒 58,900 553,071.00 0.62 67 600690 海尔智家 23,300 547,084.00 0.61 68 600968 海油发展 174,500 535,715.00 0.60 69 603339 四方科技 32,700 520,257.00 0.58 70 600713 南京医药 95,700 513,909.00 0.57 71 000582 北部湾港 62,500 475,000.00 0.53 72 600511 国药股份 12,200 473,970.00 0.53 73 600909 华安证券 101,100 472,137.00 0.53 74 600073 上海梅林 62,900 459,170.00 0.51 75 002500 山西证券 80,800 450,864.00 0.50 76 000060 中金岭南 94,700 449,825.00 0.50 77 600717 天津港 101,100 447,873.00 0.50 78 603012 创力集团 69,900 431,283.00 0.48 79 600362 江西铜业 21,800 413,764.00 0.46 80 002698 博实股份 23,400 409,266.00 0.46 81 000425 徐工机械 59,900 405,523.00 0.45 82 002465 海格通信 37,700 389,818.00 0.43 83 002588 史丹利 60,600 368,448.00 0.41 84 600380 健康元 28,600 363,506.00 0.41 85 300185 通裕重工 129,700 361,863.00 0.40 86 600967 内蒙一机 35,500 358,550.00 0.40 87 600406 国电南瑞 15,160 350,196.00 0.39 88 601228 广州港 103,900 335,597.00 0.37 89 601878 浙商证券 33,800 333,944.00 0.37 90 600528 中铁工业 33,500 330,980.00 0.37 91 002461 珠江啤酒 36,500 321,565.00 0.36 92 600993 马应龙 11,400 317,034.00 0.35 93 600323 瀚蓝环境 16,500 312,345.00 0.35 94 000507 珠海港 56,200 310,786.00 0.35 95 000777 中核科技 23,000 310,270.00 0.35 96 002832 比音勒芬 8,500 300,985.00 0.34 97 601669 中国电建 51,300 294,462.00 0.33 98 002152 广电运通 24,800 290,656.00 0.32 99 603183 建研院 57,500 271,400.00 0.30 100 300003 乐普医疗 12,000 271,320.00 0.30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048 宁波华翔 2,182,862.00 2.87 2 600985 淮北矿业 1,906,976.00 2.51 3 601398 工商银行 1,535,123.00 2.02 4 601988 中国银行 1,526,029.00 2.01 5 600036 招商银行 1,299,580.00 1.71 6 000906 浙商中拓 1,270,245.16 1.67 7 600655 豫园股份 1,040,524.00 1.37 8 600582 天地科技 1,019,087.91 1.34 9 601211 国泰君安 900,019.00 1.18 10 600039 四川路桥 888,390.20 1.17 11 601009 南京银行 847,661.00 1.11 12 600674 川投能源 840,129.00 1.10 13 002807 江阴银行 806,217.00 1.06 14 000156 华数传媒 803,349.00 1.06 15 601838 成都银行 793,782.00 1.04 16 601019 山东出版 757,075.00 0.99 17 600025 华能水电 754,408.00 0.99 18 02607 上海医药 749,612.03 0.99 19 601688 华泰证券 730,620.50 0.96 20 600999 招商证券 702,766.00 0.92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398 工商银行 2,926,035.56 3.85 2 03988 中国银行 2,899,526.18 3.81 3 00939 建设银行 2,738,562.95 3.60 4 00390 中国中铁 2,356,073.63 3.10 5 01658 邮储银行 2,119,153.61 2.78 6 601818 光大银行 1,841,661.00 2.42 7 01099 国药控股 1,555,067.21 2.04 8 03328 交通银行 1,477,156.27 1.94 9 01186 中国铁建 1,473,079.94 1.94 10 01816 中广核电力 1,465,725.55 1.93 11 00998 中信银行 1,349,214.98 1.77 12 601138 工业富联 1,316,048.00 1.73 13 01288 农业银行 1,307,609.33 1.72 14 00788 中国铁塔 1,238,938.47 1.63 15 000895 双汇发展 1,075,955.00 1.41 16 601166 兴业银行 961,223.00 1.26 17 600867 通化东宝 943,070.00 1.24 18 600704 物产中大 923,569.00 1.21 19 601598 中国外运 846,212.00 1.11 20 002004 华邦健康 738,946.00 0.97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0,180,963.1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4,025,791.79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 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北京银保监局的处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的处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处罚。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094.27 2 应收清算款 31,279.24 3 应收股利 334,847.30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56,280.3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5,501.1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户均持有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的基金份 占总份 占总份 (户) 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景顺长城沪港 深红利成长低 2,005 34,890.18 52,699,478.90 75.33 17,255,328.07 24.67 波指数 A 类 景顺长城沪港 深红利成长低 983 8,829.15 0.00 0.00 8,679,049.68 100.00 波指数 C 类 合计 2,988 26,316.55 52,699,478.90 67.02 25,934,377.75 32.98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 119.94 0.000171 人所有从 数 A 类 业人员持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 2,583.26 0.029764 有本基金 数 C 类 合计 2,703.20 0.00343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波指数 A 类 波指数 C 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9月 6日) 114,199,406.37 148,051,543.04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5,233,481.62 6,417,092.8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813,151.65 5,655,857.7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091,826.30 3,393,900.9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954,806.97 8,679,049.68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比例(%) (%) 中信建投证券 2 93,955,075.15 100.00 84,083.87 1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三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2、本基金本期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成交总额的 回购成交总 权证成 比例(%) 额的比例 交总额 (%) 的比例 (%) 中信建投证券 31,280.50 100.00 - - - - 股份有限公司 10.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1 部分基金 2023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 月 4 日 停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 网站 资)、赎回及转换业务安排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2 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伍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 月 5 日 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 网站 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3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 月 5 日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4 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接受伍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 月 9 日 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 网站 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济安财富为销售机构并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5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 网站 2023 年 1 月 12 日 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6 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网站 2023 年 1 月 17 日 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7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4季度 网站 2023 年 1 月 20 日 报告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 月 20 日 基金2022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2 月 10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肯特瑞为销售机构并开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0 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 网站 2023 年 2 月 15 日 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 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2 月 24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2023 年度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6 日 港股通交易日照常开放申购、赎回、 网站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25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4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 网站 2023 年 3 月 28 日 告 1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28 日 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6 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网站 2023 年 4 月 6 日 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8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18 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伍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10 日 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 网站 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19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10 日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20 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接受伍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12 日 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 网站 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18 日 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网站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2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季度 网站 2023 年 4 月 21 日 报告 2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21 日 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2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22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5 月 6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5 月 13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7 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网站 2023 年 5 月 23 日 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8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号更 网站 2023 年 5 月 26 日 新招募说明书 2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5 月 26 日 部分基金新增德邦证券为销售机构并 网站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网站 2023 年 5 月 26 日 要更新 3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5 月 27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中金财富为销售机构并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2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 网站 2023 年 5 月 31 日 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 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长量基金为销售机构并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3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 网站 2023 年 6 月 6 日 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 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3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10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17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销 36 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21 日 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 网站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3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22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 号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间 机 1 20230101-20230630 50,016,500.00 0.00 0.00 50,016,500.00 63.61 构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2.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