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2022年第4季度报告
2023-01-20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低波A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77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650,574.43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以期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 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 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 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 动性不足时,或者因法律法规限制时,或其他原因导致 无法有效负责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性 变更和调整,力争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情况下,本基 金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 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5%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收益水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 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 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 的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 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波指数 A 类 波指数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751 00776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5,233,481.62 份 6,417,092.81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2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A 类 C 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95,747.01 81,848.83 2.本期利润 3,551,142.50 318,931.4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 0.0540 0.0515 利润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9,303,939.64 6,792,854.2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23 1.058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A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5.31% 0.92% 5.70% 0.92% -0.39% 0.00% 过去六个月 -1.24% 0.87% -2.95% 0.89% 1.71% -0.02% 过去一年 1.64% 1.02% -1.74% 1.05% 3.38% -0.03% 过去三年 10.84% 1.08% 0.24% 1.10% 10.60% -0.02% 自基金合同 14.44% 1.04% 3.04% 1.06% 11.40% -0.02%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C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5.26% 0.92% 5.70% 0.92% -0.44% 0.00% 过去六个月 -1.37% 0.87% -2.95% 0.89% 1.58% -0.02% 过去一年 1.39% 1.02% -1.74% 1.05% 3.13% -0.03% 过去三年 10.03% 1.08% 0.24% 1.10% 9.79% -0.02% 自基金合同 13.51% 1.04% 3.04% 1.06% 10.47% -0.02%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指数调整等发生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 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9 年 9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 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工学硕士。曾任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部产品策略岗。2014 年 8 月加 曾理 本基金的 2019 年 9 月 6 - 8 年 入本公司,担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量化程 基金经理 日 序员,自 2018 年 10 月起担任量化及指数 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8 年证券、基金行 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2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四季度,海外经济基本面继续走弱,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仍在持续发酵。国内来看, 11 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2.2%,10-12 月国内制造业 PMI 依次为 49.2、48、47,工业生产放缓, 经济基本面供需均进一步下行。11 月 CPI 同比上升 1.6%,环比下降 0.2%,PPI 同比下降 1.3%, 环比上涨 0.10%,CPI 维持低位、PPI 同比延续负增长,反映出内需仍然不足、经济动能较差。11 月 M2 同比增速 12.40%,M1 同比增速 4.60%,企业投资意愿的修复仍需时间。11 月末外汇储备 3.1 万亿美元,人民币汇率波动有所放大。整体来看,国内货币政策总体保持稳健,流动性合理适度,疫情影响下经济基本面有所下行。四季度以来 A 股市场也呈现出较大的波动,风格方面价值相对占优。上证指数、沪深 300 指数以及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 2.14%、1.75%和 2.53%。从港股方面来看,四季度前半段受到疫情反复、消费不振和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的影响,市场出现明显回调,跌落至阶段性底部;后半段疫情防疫优化调整、美联储加息放缓及港股估值偏低,情绪好转,市场迎来阶段性修复。恒生指数和恒生科技指数分别上涨 14.86%和 19.67% 展望 2023 年一季度,海外方面,美国加息周期进入后半场,全球流动性压力减小。国内方面,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国内经济或将企稳复苏。宏观场景判断短期内倾向于“宽货币、宽信用”,随着稳增长政策的不断推出,企业盈利水平或将触底回升。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科学技术带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目前 A 股市场整体估值已进入长期价值配置区间,具有较高成长性的行业和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将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严格按照最小化跟踪偏离的策略,力争使基金收益和指数收益一致。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结合申购赎回情况,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变化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投资组合,保持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 年 4 季度,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基金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31%,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5.70%; 2022 年 4 季度,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基金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26%,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5.7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9,629,109.37 90.43 其中:股票 69,629,109.37 90.4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0,001.67 0.03 其中:债券 20,001.67 0.0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184,622.74 9.33 8 其他资产 161,626.62 0.21 9 合计 76,995,360.40 100.00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27,272,438.87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35.8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99,488.00 0.66 B 采矿业 235,872.00 0.31 C 制造业 11,736,583.00 15.4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719,229.00 0.95 供应业 E 建筑业 1,221,048.00 1.60 F 批发和零售业 3,687,043.00 4.8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55,129.00 3.6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326,144.00 0.43 务业 J 金融业 18,960,688.50 24.92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80,901.00 0.8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39,539.00 0.7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95,006.00 1.31 S 综合 - - 合计 42,356,670.50 55.66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境内股票。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材料 - - 周期性消费品 - - 非周期性消费品 1,623,378.87 2.13 综合 - - 能源 - - 金融 18,756,427.89 24.65 基金 - - 工业 4,652,668.26 6.11 信息科技 - - 公用事业 1,362,415.40 1.79 通讯 877,548.45 1.15 合计 27,272,438.87 35.84 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3328 交通银行 682,000 2,735,353.53 3.59 2 01398 工商银行 728,000 2,614,208.25 3.44 3 01288 农业银行 1,088,000 2,604,632.40 3.42 4 00998 中信银行 821,000 2,537,476.36 3.33 5 00939 建设银行 568,000 2,481,075.29 3.26 6 03988 中国银行 975,000 2,473,464.63 3.25 7 01658 邮储银行 431,000 1,867,246.94 2.45 8 01186 中国铁建 430,000 1,793,775.49 2.36 9 00390 中国中铁 482,000 1,773,891.30 2.33 10 01099 国药控股 91,600 1,623,378.87 2.13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境内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0,001.67 0.0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001.67 0.0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91 合力转债 200 20,001.67 0.03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22 年 3 月 21 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股票代码:601328、3328.HK) 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5 号),其因漏报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420 万元。 交通银行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2〕46 号),其因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50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交通银行进行了投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股票代码:601288、1288.HK)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2号)。其因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 480 万元。 农业银行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52 号)。其因作为托管机构存在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投资集中度超标情况、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 15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农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2022 年 3 月 21 日,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股票代码:601398)收 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1 号),其因抵押物价值 EAST 数据存在偏差、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6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工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股票代码:601998)因漏报抵押物价值 EAST 数据、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7 号),被处以 29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信银行进行了投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股票代码:601939、0939.HK)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其因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470 万元。 建设银行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2〕44 号),其因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60 万元。 建设银行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51 号),其因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等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0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建设银行进行了投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股票代码:601988,3988.HK)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3 号)。 其因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等多项违法违 规行为,被处以 480 万元罚款。 2022 年 5 月 26 日,中国银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2〕29 号)。其因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 2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国银行进行了投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股票代码:601658)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6 号)。 其因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 为,被处以 37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邮储银行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065.9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9,403.5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54,157.11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61,626.62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 低波指数 A 类 低波指数 C 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5,907,354.09 6,050,608.3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10,778.11 1,284,166.5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184,650.58 917,682.0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5,233,481.62 6,417,092.81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别 机 1 20221001-2022123150,016,500.00 - -50,016,500.00 69.81 构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