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中证红利成长低波动: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11-14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低波A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11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77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公告依据 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1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 波指数 A 波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751 00776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交易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港股通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 次申购,除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 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 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 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以下前端 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份额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20% 50 万元(含)至 250 万元 0.80% 25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40%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1000 元/笔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 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 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 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及归基金资产比例。赎回 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 减,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明细如 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7 日(含)-1 年 0.50% 75% 1 年(含)-2 年 0.25% 50% 2 年(含)以上 0 25% 注:就赎回费率及归入基金资产比例而言, 1 年指 365 日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 1 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 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 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 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 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 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 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 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 金额为 1 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 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 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 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 日) 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 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 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 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 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 机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 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 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官网:https://danjuanapp.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联系人:高天、于慧 3 公司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陈丹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91)878442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8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 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郑向溢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 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7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1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承华 联系方式:029-87211526 客服热线: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 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1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www.hfzq.com.cn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 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1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 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cs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1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1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芳 电话:029-63387256 传真:029-8188725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或 95325 网址: www.kysec.cn 注册(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李盼盼 1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网址:http://www.ccnew.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403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 广场 2 座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志英 20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巍 电话:400-168-1235 传真:021-533988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http://www.luxxfund.com/ 注:本基金自 2019 年 11 月 18 日起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 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9 年 11 月 18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 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 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 2019 年 11 月 18 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 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 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本基金的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 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 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 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 关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9 年 7 月 25 日《中国证 券报》上的《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 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