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产品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2-11-2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一、为满足投资者需求,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产品增加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自2022年11月23日起将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定投及转换等销售业务。 具体的基金名称及代码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3102 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5736 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 006902 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903 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4465 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 016557 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07744 长盛安逸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5439 长盛安逸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二、本公司决定自销售之日起在上述机构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的 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销售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销售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三、自销售之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参加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和定投申购基金的,享受费率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认)购业务、定投之日起,将同时参与相关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同时,本公司决定自销售之日起在上述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1、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转换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 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转换补差费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转换补差费为零。 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赎回费用计入转出基金资产等信息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基金转换业务涉及的金额、份额和费用等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益归入基金资产。 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转换补差费=转换金额×转换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换入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换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换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份长盛成长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1181),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08001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 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转入 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00元 转换赎回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0=10706.20元 转换补差费=10706.20×1.5%/(1+1.5%)-10706.20×1.5%/(1+1.5%)=0.00元 转入金额=10706.20-0.00=10706.20元 转入份额=10706.20/1.0135=10563.5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份长盛成长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63.5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办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五、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3、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基金未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和转换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销售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代销机构及长盛基金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