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8-28
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份额)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23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普盛全球配置 基金代码 007729
(QDII)
下属基金简称 招商普盛全球配置 下属基金代码 007729
(QDII)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中文 普信投资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英文 T. Rowe Price
名称 名称 Associates, Inc.
境外托管人中文名 境外托管人英文名 JPMorgan Chase
称 摩根大通银行 称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月19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年5月23日
基金经理 范刚强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3月1日
其他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全球化的
投资目标 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分散化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可投资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
投资范围 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
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
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公开发行和挂
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
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及经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
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
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
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
针对境内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30-80%;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
金资产的 2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1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
资额度和港股通机制进行。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
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
规定。
资产配置策略:在资产配置层面,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全球宏观经济环境、
政治环境、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分析,并结合对各大类资产、各细分市
场的深入分析,形成对股票、债券、另类资产、大宗商品和现金的大类资
产配置思路,通过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的方式,实现对各大类资产的
战略配置与战术调整。
国家与地区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采用“自上而下”
主要投资策略 方法进行国家及地区的资产配置。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
法,分析各个国家及地区的人口结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等,以及
各个市场估值水平,并结合各市场的风险水平,动态地确定基金资产在各
个国家及地区的资产配置。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标的
基金。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谨慎参与各类金融衍
生品投资,将适度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类金融衍生品,如期货、
期权、权证、远期合约、掉期、结构性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定量分析和定
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上市公司,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构建投资组合。
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
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
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
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不同券种之
间的配置状况。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利率基本面分析、市场流动性分析
和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辅以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比
较,审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
MSCI 全球权益指数(未对冲)收益率×54%+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指数(未对冲)收益率×36%+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因此面临
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1、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比例=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金额
/组合证券投资合计;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比例分项之和与100%可能
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自2023年8月23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MSCI全球权益指数(未对冲)
收益率*54%+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债券指数(未对冲)收益率*36%+一个月期伦敦同业拆借利
率*10%”变更为“MSCI全球权益指数(未对冲)收益率×54%+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债券指
数(未对冲)收益率×36%+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2.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M< 100万元 1.5%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 500 1% -
万元
500万元≤M 每笔1000元 -
N< 7天 1.5% -
赎回费 7天≤ N< 30天 0.75% -
30天≤ N< 365天 0.5% -
365天≤ N 0% -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
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
1、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以及
因此发生的翻译费、公证费、领事认证
费。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
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其他费用 师费、律师费、税务顾问费。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7、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
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
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
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简称“税
收”)。
8、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
关的费用。
9、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
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10、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
款所发生的费用。
11、与基金有关的仲裁、诉讼、追索费
用。
12、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
合理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含投顾费)。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这些基金会因当地证券市场的波动而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本基金的净值。
(2)关联交易风险
普信投资公司(T. Rowe Price Associates, Inc.)是本基金境外投资顾问,基金管理
人将本着审慎尽职的原则,并根据定量及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优选标的基金,在为实现
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可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普信投资公司(T. Rowe Price Associates,
Inc.)及其联营公司推广、管理或提供建议的一系列零售基金。
2、衍生品风险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在市场面临突发事件时,可能
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从而对基金收益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衍生品的交易
可能不够活跃,在市场变化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报价,导
致基金资产的额外损失。
3、金融模型风险
投资管理人在有时会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风险评估等辅助其做
出投资决策。但是金融模型通常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学术假设之上的,投资实践和学术假设
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金融模型结论的准确性往往受制于模型使用的数据的精确性。
因此,投资者在使用金融模型时,面临出现错误结论的可能性,从而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
4、证券借贷风险
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
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
5、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
从而对基金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6、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一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较
低,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
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率的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通常来
讲,低信用级别机构所发行的债券会提供高于其他优质信用级别债券的回报,但也会伴随
着更大的损失的风险。
7、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
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债券
回购,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8、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从而
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9、新产品带来的风险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各种国外的投资工具也逐步引入,这些新的投
资产品在为基金资产保值增的同时,也会发生一些新的投资风险。同时,基金管理人可能
因为对这些新投资产品的不熟悉而发生投资风险。
10、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基金单位的申购赎回而不断变化,若
是由于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以低于目标价格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
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11、交易结算风险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中,因交易的对手方无法履行对一位或多位的交易对手的支付义务
而使得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1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
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13、港股通交易风险
本基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
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14、香港市场风险
(1)本基金将按照政策相关规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
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
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
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2)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
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
况时,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
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3)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
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交易所另有
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
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
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
或卖出。
4)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
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
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15、债券回购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回购交易中,
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回购
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进而放大基金组
合风险的风险;债券回购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放大了基金组合的波动性
(标准差),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
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
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全球投资风险,主要包括:(1)海外市场风险;(2)政府管制风险;(3)政治风
险;(4)法律风险;(5)汇率风险;(6)小市值 /高科技公司股票风险;(7)会计核算
风险;(8)税务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4、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管理风险;(2)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3)不可抗力
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要求协商解决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
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届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
《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