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纯利:2022年第4季度报告
2023-01-20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5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0 月 2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3,621,407.0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 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 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 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 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 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 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 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 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 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 获取稳定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 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 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 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 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 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 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 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735,665.13 2.本期利润 -14,527,680.8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4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76,309,336.3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4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1% 0.11% -0.60% 0.08% -0.41% 0.03% 过去六个月 0.30% 0.09% 0.12% 0.06% 0.18% 0.03% 过去一年 2.54% 0.08% 0.51% 0.06% 2.03% 0.02% 过去三年 14.56% 0.07% 2.55% 0.07% 12.01% 0.00% 自基金合同 15.01% 0.07% 3.17% 0.07% 11.84% 0.00%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9 年 10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理学硕士。曾任光大银行资金部交易员, 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和交 易中心总经理助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 彭成军 本基金的 2021年9 月10 - 15 年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日 基金经理。2019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0年9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具有 15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2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海外经济继续走向下行,美欧日制造业 PMI 已经接近回落至上一轮经济周期底部区域的水平。而由于核心通胀较 2%的通胀目标仍有相当大的距离,11 月和 12 月美联储分别将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上调 75bp 和 50bp,至 4.25%-4.5%。从国内来说,生产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 由 9 月的 6.3%降至 10 月的 5%和 11 月的 2.2%;消费端,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增速由 9 月的 2.5% 降至 10 月的-0.5%和 11 月的-5.9%;出口在高基数和外需下行的背景下呈现持续走弱的趋势,10月开始出口转负,11 月进一步降至-8.9%。投资方面,地产投资增速继续下行;制造业投资小幅 放缓,但 11 月当月仍有 6%以上;基建投资继续逆流而上,单月同比尽管低于 9 月的 16.3%,但 11 月同比仍接近 14%。虽然四季度国内经济再次遭遇疫情反复和第一轮感染期扰动,但疫情与地产两大逻辑被动摇,资金面收敛、理财负债端阶段性收缩以及季节性银行负债诉求上升成为影响债券市场的核心矛盾,债券市场收益率上行幅度较大。 本组合四季度整体维持较为中性的久期,在市场价格大幅变动中,择机寻找长期相对占优的品种,优化组合,希望在中长期力争为持有人获取超额回报。 四季度,可转债市场跟随权益和债券市场也出现一波幅度较大的调整,组合严格控制可转债风险暴露,同时坚定持有一部分“双低”转债,从历史回溯来看,策略历史持有期收益较好。 展望一季度,“稳增长”仍然是宏观主线,消费和生产环境的进一步恢复和正常化是趋势,基本面的复苏存在博弈空间。在经济恢复常态前,央行仍将维持资金面宽松。但当前期限利差保护不足,长端价值一般,短端的下行空间取决于央行货币政策能否进一步打开空间。目前从品种价格上,利率债价值较为中性,部分信用品种已经极大反映了此前较为负面的情绪,从组合短端跟踪货币政策和资金面变化,保持较高的杠杆和套息操作,择机参与长端交易。 在四季度利率上行后,可转债持有机会成本抬升,但在经济环比修复过程中,可转债仍然可以呈现较多的正股波动机会,组合将继续在严控整体可转债仓位基础上,优选个券,坚持“双低”策略,力争获取弹性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 年 4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37,109,901.43 94.84 其中:债券 1,137,109,901.43 94.8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1,014,736.97 4.2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819,341.81 0.90 8 其他资产 30,273.40 0.00 9 合计 1,198,974,253.61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82,611,666.85 32.2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182,210.96 5.73 4 企业债券 185,777,772.90 21.2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9,790,938.63 5.68 6 中期票据 534,515,128.22 61.0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4,414,394.83 9.6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37,109,901.43 129.76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32100052 21 重庆轨交 GN003(碳中和债) 600,000 61,754,169.86 7.05 2 102280026 22 外滩 MTN001 500,000 51,120,904.11 5.83 3 2128042 21 兴业银行二级 02 500,000 49,936,783.56 5.70 4 102000283 20 中建材集(疫情防控债)MTN001 400,000 41,148,661.92 4.70 5 2080377 20 宜宾国资 05 400,000 40,871,024.66 4.66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 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22 号),其因漏报 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50 万元。 兴业银行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2〕41 号),其因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150 万元。 兴业银行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2〕50 号),其因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45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兴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轨交”)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2022 年 8 月 5 日收到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因安全生产违规、员工不具备上岗资质等,分别被罚款人民币 1 万、2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重庆轨交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投资。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936.4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1,336.94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0,273.40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44 大秦转债 14,033,647.97 1.60 2 127049 希望转 2 6,753,992.35 0.77 3 127019 国城转债 4,951,801.21 0.57 4 113037 紫银转债 3,303,743.01 0.38 5 110067 华安转债 3,235,738.36 0.37 6 127045 牧原转债 3,017,524.66 0.34 7 113046 金田转债 2,590,558.22 0.30 8 110080 东湖转债 2,576,055.87 0.29 9 110084 贵燃转债 2,293,261.58 0.26 10 113516 苏农转债 2,284,993.42 0.26 11 128144 利民转债 2,249,648.66 0.26 12 113054 绿动转债 2,055,317.81 0.23 13 128105 长集转债 2,034,504.11 0.23 14 113048 晶科转债 1,994,312.25 0.23 15 113056 重银转债 1,942,689.86 0.22 16 123107 温氏转债 1,869,369.86 0.21 17 128130 景兴转债 1,700,393.84 0.19 18 113602 景 20 转债 1,654,883.47 0.19 19 113058 友发转债 1,647,517.84 0.19 20 113549 白电转债 1,629,865.92 0.19 21 127042 嘉美转债 1,555,384.50 0.18 22 127024 盈峰转债 1,478,151.25 0.17 23 127056 中特转债 1,376,427.88 0.16 24 110087 天业转债 1,321,232.46 0.15 25 110060 天路转债 1,281,343.48 0.15 26 113519 长久转债 1,150,569.86 0.13 27 113631 皖天转债 1,147,373.42 0.13 28 127020 中金转债 1,127,169.86 0.13 29 113505 杭电转债 1,108,475.07 0.13 30 128075 远东转债 1,028,444.92 0.12 31 113052 兴业转债 1,018,143.84 0.12 32 113033 利群转债 1,004,961.72 0.11 33 127018 本钢转债 999,411.33 0.11 34 127040 国泰转债 902,533.21 0.10 35 128142 新乳转债 859,145.30 0.10 36 110062 烽火转债 520,693.15 0.06 37 110073 国投转债 105,041.73 0.01 38 127015 希望转债 12,933.18 0.00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43,238,690.9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15,983,863.4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65,601,147.2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3,621,407.08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1 月 18 日起对景 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