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ESG责任投资股票:易方达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1-03
易方达 ESG 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6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 ESG 责任
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95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9 月 2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股票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而面临的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2)
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通过 ESG 责任投资方法选择的股票而面临的特有风险;(3)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
而面临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5)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此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
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
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4、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5、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
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不少于 3 年。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
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
1
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
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人将面临基
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6、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
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
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9、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公司股权变更及募集
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及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信息更新截止
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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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设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1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
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
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
心)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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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
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
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
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
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总支书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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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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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
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郭杰先生,工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兼行业研究员、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6 日)、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5 月 10 日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1 月 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任职)、易方
达国企改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任职)。
3、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欣荣先生、冯波先生、陈皓先生、张坤先生、
孙松先生、付浩先生。
吴欣荣先生,同上。
冯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东发展银行行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研究员、市场拓展部副经理、市场部大区销售经理、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部行业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皓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兼任行业研究员、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投资一部总经理助理、投资一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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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一部总经理、投资经理、易方达平稳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讯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坤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孙松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集中交易室主管、集中
交易室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兼任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助理、机构理财
部副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经理、养老金与专户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投资经理、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付浩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国际金融部职员,深圳和君创
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项目经理,湖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策划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养老金与专户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公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资经理、易方达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托管人信息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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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的网点信息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非直销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增加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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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座 24 楼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师:石向阳、莫哲
联系人:石向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马婧
联系人:赵雅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联系人:周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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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 ESG 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
(以下简称“港股通股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港股通
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中不低于 80%的资产将投资
于通过 ESG 责任投资方法选择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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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走势,主要通过
对宏观经济指标的分析判断实体经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2)市场估值与流动性,包
括股票及债券等市场的涨跌、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及其历史比较、
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2、ESG 责任投资方法的界定
ESG 责任投资是以股东价值为核心的长期投资理念,即在选择投资标的时,不仅关注
其商业价值,还关注其社会价值,在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中注重考量企业的环境效益、对社
会的贡献和良好的公司治理,企业在这些指标上表现良好,才能稳健、持续地创造长期价值,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共赢。
本基金所界定的 ESG 责任投资方法主要指利用 ESG 评估方法,从环境(Environmental)、
社会(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这三个维度对上市公司的质地进行评估,并将 ESG
评价情况纳入投资参考。ESG 评估方法对提高投资质量有两方面贡献:一是投资标的达到
ESG 标准或者愿意改善 ESG 状况,都有助于提升社会效益水平,而长期来看持续推动社会
价值创造将有助于推动经济效益提升,实现资产增值;二是深入研究分析企业 ESG 状况,
有助于更好地洞察企业的优势和劣势,更好地理解企业的商业竞争力,更好地发掘企业的长
期投资价值。
3、股票投资策略
(1)地区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内地和香港市场进行自上而下的研究,主要通过对财政金融政策、GDP 增
长率、物价水平、利率走势、汇率走势、证券市场相对估值水平等方面的分析,对内地和香
港市场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作为进行地区配置的依据。
(2)个股的筛选
在个股筛选的考量因素中,本基金充分考虑企业所创造的社会价值,纳入环境(E)、社
会(S)和公司治理(G)因素的考量,在此基础上进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个股
选择,实现股票资产的配置和调整。
1)ESG 责任投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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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通过负面筛选和 ESG 评价体系两种方法,对企业的 ESG 表现进行评估。首先,
本基金将在全部股票中按照投资范围的界定、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要求以及股票投
资限制等,剔除其中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明确禁止投
资的股票等),同时剔除有重大 ESG 负面记录的股票;其次,本基金将利用 ESG 评价体系,
有针对性的对剩余股票进行分析,将企业的“社会价值”转化为定量可比的 ESG 质量评分,
为投资决策提供明确的参考依据。本基金将根据环境(E)、社会(S)和公司治理(G)三
个方面的指标对上市公司社会价值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同时选择打分在前 80%的股票形成
本基金的 ESG 股票备选库,并定期或不定期更新调整,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中不低于 80%的
资产投资于本基金的 ESG 股票备选库。
本基金的 ESG 评价体系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A.公司治理(G)
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避免投资于公司治理(G)情况较差,长期分红低、频繁投融
资、财务信息披露不清晰、存在造假和利益输送嫌疑、内部人控制、管理混乱、忽视中小股
东利益等问题的公司。
同时,本基金将结合公开披露的信息和主动调研的情况,从分红水平、投融资情况、股
东结构、董事会组成、高管资质和激励机制、信息披露质量等多个方面考量上市公司的治理
水平,并对每一类别的细分指标进行高、中、低三档评分,综合各指标评分结果形成公司治
理(G)得分。公司治理(G)指标占 ESG 评价权重约 60%。主要参考的定量指标包括但不
限于:
分红率的同行业分位值:公司每股分红/净利润(年度),并与同行业均值对比。
关联交易占比:公司销售关联总额/总收入(年度),公司采购管理关联总额/总成
本(年度)。
融资频率:过去三年公司融资次数,融资行为包括增发、发可转债。
资本回报率:净利润/投入资本(股东权益+有息负债-现金及等价物)。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控股股东持股市值/公司总市值。
高管薪酬的同行业分位值:公司高管薪酬+股权激励市值,并与同行业均值对比。
B.环境与社会(E&S)
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避免投资于环境与社会(E&S)风险较高,高污染、高耗能、
持续受监管处罚、环境治理较差、存在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存在商业欺诈、商业贿赂、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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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违规、严重劳务纠纷等问题的公司。
同时,本基金将结合公开披露的信息和主动调研的情况,从产业环境风险、资源使用效
率、清洁环保投入、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处罚等方面考量上市公司的环境效益,从消费者保
障、供应链管理、产品质量、商业道德、员工保障与福利、生产安全等多个方面考量公司社
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对每一类别的细分指标进行高、中、低三档评分,综合各指标评分结
果形成环境与社会(E&S)得分。环境与社会(E&S)指标占 ESG 评价权重约 40%。主要
参考的定量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环境污染风险:公司所处行业是否属于重点污染防治单位名录。
环保投入的同行业对比:公司环保设备、项目投入总额(年度),并与同行业均值
对比。
受监管处罚频率:过去三年受监管部门处罚次数。
负面舆情频率:过去三年受新闻媒体报道的负面问题次数。
未来,随着 ESG 责任投资评估方法以及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规则等进一步完善,本
基金可以结合监管要求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对公司治理(G)、环境与社会(E&S)相关评价
指标及权重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更新招募书中公告。
2)企业商业价值分析
在 ESG 责任投资评估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充分了解和研究行业景气度、行业竞
争格局、行业估值水平、公司管理、公司地位、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估值情况等,全面分析
公司商业价值,从中精选具备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优质企业,分享优质企业创造价值所带
来的资本回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a)行业景气度:密切关注内地及香港地区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并结合行业数据
持续跟踪、上下游产业链深入研究等方法,根据相关行业盈利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适时
对各行业景气度周期与行业未来盈利趋势进行研判,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
性的行业。
b)行业竞争格局:通过密切跟踪行业进入者的数量、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公
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来判断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
良好的行业。
c)行业估值水平:根据各行业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通过对各行业估值水平
的动态分析,选择估值合理的行业进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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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司管理:公司文化是否符合长期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层是否具备长期发展眼光,
公司资本投入是否契合产业长期发展趋势,公司执行力是否满足长期运营要求。
e)公司地位:重点关注公司在行业内是否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市
场竞争能力在行业中是否具有较强优势等;或当前虽未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是否拥有核心
竞争力,发展空间是否广阔。
f)公司盈利能力:关注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主要分析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
率(ROE)、毛利率等。
g)公司估值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
方法。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发掘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3)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建立投资组合。当内地、香港或公司的商业价值、社会
价值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4、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
属配置层次,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
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
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
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
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
水平的投资回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
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6、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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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
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
票期权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
的冲击成本等。
(2)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
资前述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
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
投资。
7、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券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
8、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
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MSCI 中国 A 股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
率×1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
十一、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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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因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产生
的各项合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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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
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
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 0.15%
100 万≤M<200 万 0.12%
200 万≤M<500 万 0.03%
M≥500 万 1,000 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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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M<200 万 1.2%
200 万≤M<500 万 0.3%
M≥500 万 1,000 元/笔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 500 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
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364 0.5%
365-729 0.25%
730 及以上 0%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天(不含)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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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30 天以上(含)且少于 90 天
(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天以
上(含)且少于 180 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 180 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
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
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
惠活动。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2019
年 7 月 26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一、绪言”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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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4.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将“六、基金的募集安排”改为“六、基金的募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概述了
基金的募集情况。
6. 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内容,概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
7.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 在“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1. 在“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2. 在“十八、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3. 在“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4. 在“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5. 在“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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