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7-08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6月9日
送出日期:2022年7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 基金代码 007491
C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6月19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9年6月19日
基金经理 郑晓曦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7月8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9年6月19日
基金经理 茅炜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1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其他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
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行
业深度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下同))、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投资范围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
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
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港股通股票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
的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信息创新”范畴内的证券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
势,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
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
主要投资策略 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
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
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
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信息技术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上证
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
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
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
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N< 7天 1.5% -赎回费 7天≤ N< 30天 0.5% -
30天≤ N 0% -
认购费 -申购费(前收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年费率
管理费 - 1.50%
托管费 - 0.25%
销售服务费 - 0.8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
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
其他费用 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股票
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
港股通股票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信息创新”
范畴内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境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
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
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
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投资港股通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
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
市场风险、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不同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1)汇率风险;2)香港市场风险;3)香港交易市场制度或规则不同带来的风险;4)
港股通制度限制或调整带来的风险;5)法律和政治风险;6)会计制度风险;7)税务风险。
(3)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市
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基差风险;4)保证金风险;5)杠杆风险;6)信用风险;7)
操作风险。
(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
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
性。
(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
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
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报告检查等方式,
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6)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除与其他
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
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
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
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
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
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2、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
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
购买力风险;(6)信用风险;
(7)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8)再投资风险。
3、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
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造成管理风险。
4、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开放式基金,在所有开放日管理人有义务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如果出现较大
数额的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的前提下,可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摆动定价、暂停基金估值等,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
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有可能
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
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
评价,不同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
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
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6、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5月
8日证监许可[2019]884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
选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