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申购费率、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1)
2024-01-05
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开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申购费率、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月15日起对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同时调低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并根据前述调整相应修改《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的,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414,基金简称: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开A);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526,基金简称: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开C)。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 (1)基金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管理费年费率为0.60%,托管费年费率为0.15%。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2)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设置如下: 持有时间(N)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天 1.50% N≥7天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安排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数量限制、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均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可自2024年1月15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该类份额申购首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4、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调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调整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即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40% 100万≤M<300万 0.20% 3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说明 根据前述调整安排,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4年1月15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1-166-866)获取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附件1、《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 分 前 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言 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二部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长江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长江 分 释 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义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 要》及其更新 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 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1日起执行) 45、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 46、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在投资 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的,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 额 47、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在投资 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 用 第三部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分 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 金的基 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本情况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 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 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 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暂不得相互转换。如后续开通 此项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 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依照 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 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以 列明。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 及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许以及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 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 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和基金 协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调整前基金 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整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 会备案,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大会。 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第六部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分 基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1、“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 金份额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 的申购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与赎回 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分 基 用途 用途 金份额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的申购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与赎回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 后,在封闭期内,T日的基金份额 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T日的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当天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收市后计算,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计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基金管 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 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T日的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开放期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 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 算或公告。 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A类基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资料概要中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产承担。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说明书》。本基金A类、C类基金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各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 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 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 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 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 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金份额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本基金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本基金 的申购 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 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 与赎回 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 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 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但对于 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但对于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 认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 有困难或认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 有困难或认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 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 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在 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低 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低 于基金总份额20%的前提下可对其 于基金总份额20%的前提下可对其 余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 余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 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延缓支付 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延缓支付 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 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金额。 赎回金额。 1)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 1)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 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 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 额2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 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但延期办理 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但延期办理 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 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 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 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 相应延长,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延 相应延长,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延 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 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 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 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 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 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 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而被延期办 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而被延期办 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 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 理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 理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 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 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赎回申请确认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赎回申请确认当日的该类基金份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 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六部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分 基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 的申购 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 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 与赎回 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 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 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 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 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 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 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 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 的公告。 开放的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周纯 法定代表人:高占军 当事人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3亿元人民币 及权利 义务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法定代表人:谷澍 当事人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 及权利 民币 民币 义务 第七部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 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金合同 益。 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第八部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分 基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金份额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持有人 会,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会,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大会 除外: 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 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率;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第十四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部 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某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基金资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 产估值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 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 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 制,具体可参见相关公告。国家另 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具体可参见相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公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定公告。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对外公布。 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四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部 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资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产估值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 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金份额净值错误。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方法如下: 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四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部 分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产估值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照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净值予 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以公布。 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部 分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费 用与税 收 第十五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部 分 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基金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用与税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收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0.2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 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 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 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部 分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基金的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收益与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分配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 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 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额,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 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 购费; 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 额净值折算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份额免 收申购费;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于面值;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 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 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部 分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基金的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收益与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分配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第十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部 分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的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 信息披 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露 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值。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十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部 分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基金的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信息披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露 费率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第十八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部 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基金的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信息披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露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子确认。 面或电子确认。 附件2、《长江安盈中短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披露、更新与复核的要求, 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托 管 协 法定代表人:周纯 法定代表人:高占军 议 当 事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3亿元人民币 人 一、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托 管 协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法定代表人:谷澍 议 当 事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 人 民币 民币 三、基金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 托 管 人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 基 金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 管 理 人 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的 业 务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监 督 和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 核查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 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 管 理 人 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 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 对 基 金 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 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 托 管 人 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的 业 务 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核查 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作等行为。 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 资 产 净 核程序 核程序 值 计 算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和 会 计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某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核算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得 的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到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基金 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基金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 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具体 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可参见相关公告。国家另有规定 具体可参见相关公告。国家另有 的,从其规定。 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规定公告。 并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 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 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 定对外公布。 的规定对外公布。 八、基金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 资 产 净 方式 方式 值 计 算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和 会 计 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差错 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 核算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 值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 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 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 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 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 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 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 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 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 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 其他当事人追偿。 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 追偿。 九、基金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收 益 分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 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 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算成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基 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 份额免收申购费;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 低于面值;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 权; 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 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基金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信息披 基金托管人应按法律法规、中国 基金托管人应按法律法规、中国 露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及本协议第八章第(七)条 约定及本协议第八章第(七)条 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 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等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进行复 查。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 核、审查。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 报告应当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务会计报告应当经有从事证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后方可披露。 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一、基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 金费用 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0.2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十一、基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金费用 的调整 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按 致,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按 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 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 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 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 费率。 服务费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率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须召开 审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一、基 (七)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金费用 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和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 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 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 规定进行复核。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2、支付方式和时间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 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