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2019年年度报告
2020-04-30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0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6
§5 托管人报告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7
§6 审计报告 ......17
6.1 审计意见......17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7
6.3 其他信息......17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8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18
§7 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19
7.2 利润表......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22
7.4 报表附注......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6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5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3
11.8 其他重大事件......5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4
§13 备查文件目录 ......54
13.1 备查文件目录......54
13.2 存放地点......55
13.3 查阅方式......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391
交易代码 0073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9,692,168.4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391 00739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6,900,859.78 份 32,791,308.71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
投资目标
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
投资策略 曲线分析,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基础上,实施积极的债
券投资组合管理,以期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王菲萍 贺倩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1-23261188 010-6606006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swsmu.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8588 95599
传真 021-23261199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20001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刘郎 周慕冰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二
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 期 16 楼
注册登记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96,676.81 406,958.63
本期利润 1,484,032.26 418,007.2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4 0.006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64% 0.6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2% 0.79%
2019 年末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96,927.78 224,345.6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72 0.006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7,706,026.89 33,052,261.6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3 1.0080
2019 年末
3.1.3 累计期末指标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82% 0.7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71% 0.03% 0.70% 0.06% 0.01% -0.03%
自基金合同生 0.82% 0.03% 0.36% 0.06% 0.46% -0.03%
效起至今
2.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69% 0.03% 0.70% 0.06% -0.01% -0.03%
自基金合同生 0.79% 0.03% 0.36% 0.06% 0.43% -0.03%
效起至今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 =1000;
%benchmark(t)= 80%*(中债总指数全价(t)/ 中债总指数全价(t-1)-1)+2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benchmark(t)=(1+%benchmark(t))* benchmark(t-1) ;
其中 t=1,2,3,…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 年 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2、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2)本基金正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2、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注:本年数据按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自基金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国内大型综合类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三菱 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共同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 月 15 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 1.5 亿元人民币。其中,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持有 67%的股份,三菱 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 33%的股份。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增长迅速,在北京、广州先后建立了分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旗下管理了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型在内的 38 只开放式基金,形成了完整而丰富的产品线。公司旗下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超 345 亿元,客户数超过 616 万户。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助理)期限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唐俊杰先生,硕士研究生。2008 年起从
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金元证券固定收
益总部投资经理,万家基金固定收益部
固定收益 基金经理、总监。2017 年 10 月加入申
投资部负 万菱信基金,现任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唐俊杰 责人、本 2019-08-30 - 11 年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基金基金 资基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
经理 资基金、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惠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
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办法》,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研究分析方面,本公司建立了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规范了研究人员的投资建议、研究报告的发布流程,使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投资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深度等方面得到公平对
待。
在投资决策方面,首先,公司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次,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监等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另外,公司还建立机制要求公募投资经理与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互相隔离,且不能互相授权投资事宜。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投资管理职能的交易部,实行了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1)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向交易,内部制定了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现券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独立、公平的询价,并由风险管理部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交易对手和交易方式进行事前审核,确保交易得到公平和公允的执行。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其中日常监控包括了日内不定点对交易系统的抽查监控;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以及对银行间交易过程中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事后分析评估上,风险管理部在每个季度和每年度的《公平交易执行报告》中,对不同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开展分析评估。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场内同向交易,我们采集了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两两投资组合在相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 日内和 5 日内)同买或者同卖场内同一证券时两者买卖均价存在的差异(即价差率)序列,然后按两两组合归类计算平均价差率。首先,假设两两组合在本报告期的价差率呈正态分布且平均价差
率为 0,我们进行了 95%的置信度、假设平均价差率为 0 的 T 检验,若通过该假设检验,则我们认
为该两两组合的交易得到了公平的执行;对于未通过假设检验的情况,我们还计算了两两组合价差占优比差、模拟输送比例等指标;若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认为仍存在一定的嫌疑,则我们将进一步对该两两组合同向买卖特定场内证券的时点、价格、数量等作分析,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利益输送
的可能性。经分析本期未发生异常情况。
对于场外同向交易,我们分析了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口内(日内、3 日内和 5 日内)两两组
合同向交易的价差率、对比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未发现利益输送的情况。
对于反向交易,我们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等进行了综合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综合而言,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办法》,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1 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 年一季度在积极的货币政策以及财政政策的共同作用下,部分经济数据和金融数据出现了企稳回升的迹象,市场对于经济形势的悲观预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修正。中美贸易摩擦也出现了缓和,双方进入积极谈判阶段,对市场偏好有着明显的提振作用。2019 年二季度和三季度,中国经济形势重回疲态,多项经济指标再度小幅回落,长期下行压力再现。中美贸易摩擦再掀波澜,对市场偏好产生明显的抑制。受食品因素影响,通胀中枢有所上行,对货币政策形成一定制约。2019 年四季度,中国经济形势出现企稳的迹象,多数经济数据出现显著好转。中美贸易关系出现阶段性好转,对市场偏好产生明显提振。受食品因素影响,通胀中枢继续上行,市场对于通胀预期担忧有所加剧。全年货币政策继续保持中性,市场流动性相对平稳,资金成本维持低廉,尤其是在 12 月份,由于公开市场投放较多,资金面充裕局面一直延续到年底。
债券市场经过 2018 年的大幅上涨后,2019 年收益率整体呈现出震荡走势。分季度来看,利率
债收益率在 1 月-4 月小幅上行,空间 30bp-50bp 不等,此后在二季度中后期震荡走低;三季度中长
端债券收益率先下后上,波动较为剧烈。但是到了 4 季度,债券收益率呈现出先上行后回落的走势。短端债券收益率波动相对较小,受益于充沛的流动性,全年来看收益率下行显著。低等级信用债风险暴露依然较多,利差并未显著收敛。可转债在股市的行情带动下,普遍出现上涨,但是结构分化
也比较严重。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密切关注市场相关因素,通过利率债以及高等级信用债进行波段操作,根据市场节奏动态调整基金的杠杆和久期,严格防范信用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转债方面,本基金在控制波动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转债配置仓位以及结构,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估值合理的行业龙头标的,也取得了稳健的投资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 A 类产品报告期内净值表现为 0.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 0.36%。
本基金 C 类产品报告期内净值表现为 0.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 0.3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0 年,我国经济可能呈现出企稳态势,但是中长期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社会总需求乏力,难以出现显著的回升。通胀方面,预计上半年结构性通胀延续,整体通胀压力不大,而且预计会逐季回落。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贸易摩擦背景下,全球出口及中国出口增速预计难以大幅好转。受制于财政约束,财政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力度可能相对有限。国内货币政策预计继续维持宽松,降准以及降息等措施将会轮番出台,配合财政政策托底经济。2020 年,债券投资需要密切关注刺激政策的力度和节奏、通胀的走势以及基本面的预期差等因素。同时密切关注全球经济趋势以及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取向,尤其是中美贸易关系的新动态。目前基本面及政策面仍然对债券市场较为有利,但收益率处于相对低位情况下,未来更多机会可能存在于预期差带来的波段机会。债券投资要更加注重灵活和交易,控制好波动,严防信用风险,以短久期高等级债券最为底仓,中长期利率进行择时交易是比较有效的投资策略。宽松的流动性环境对可转债投资依然比较有利,但是由于估值有所抬升,可转债投资需要更加注重精选优质标的,合适的估值参与,将会获得加好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工作继续坚持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出发点,紧密围绕优化和完善公司内控体系,重点从优化制度流程、深化合规管理工作、强化员工行为规范、推进内审稽核、信息披露以及反洗钱等方面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旗下基金及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工作重点包括:
1、全面检视和梳理内部制度和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本报告期内,监管层出台多项新规,公司积极落实最新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公司业务运作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建章立
制、查漏补缺、优化流程,使各项内部制度流程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在公司上下进一步传导了制度建设文化,可操作性和合规效能得到不断提升。
2、深入开展合规宣导与培训,强化员工行为管控。始终坚持实时跟踪法律、法规、准则变化和监管动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合规传导,持续强化员工行为管控,将廉洁教育与合规培训相结合,制定实施《员工廉洁从业管理办法(试行)》,全体员工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促进员工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员工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的合规意识得到不断强化。
3、扎实做好合规管理工作,以合规促进业务发展。积极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就相关问题提供合规咨询、合规审查意见和建议。积极构建一线合规屏障,完善一线合规工作,充分发挥专/兼职合规人员作用,推动合规管理关口前移。
4、深化各类稽核检查,不断优化完善内控措施。按年度计划开展了对多条线多业务的常规稽核工作,多方着手加强后续监督执行;稳步开展定期合规检查,及时优化内控流程,强化公司制度执行和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5、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完成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修订,梳理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公司及旗下各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
6、完善反洗钱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洗钱风险管控。完成 2018 年度反洗钱分类评级工作,全面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管控,推进完善客户风险评级,优化反洗钱信息技术系统,进一步提升可疑交易监测有效性,有计划地开展了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工作。
本报告期内,在监察稽核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在投资运作等方面存在与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约定相违背的情况。今后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原则,以科学的风险管理为基础,积极有效地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上述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将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即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征求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根据法规要求,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估值政策,
审议批准估值程序,并在特定状态下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确认,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资产估值委员会由本基金管理人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分管基金投资的副总经理,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其中,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张丽红女士,拥有 15 年的基金行业运营、财务管理相关经验;督察长王菲萍女士,拥有 15 年的基金行业合规管理经验;基金投资业务由董事长刘郎先生分管,刘郎先生拥有 25 年的证券基金行业管理相关经验;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严嘉惠先生,拥有 13 年的基金会计经验;监察稽核部总监牛锐女士,拥有 15 年的证券基金行业合规管理经验;风险管理部总监王瑾怡女士,拥有 14 年的基金行业风险管理经验。
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估值数据对交易所债券进行估值。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
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860 号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安泰丰利”) 财务报表,包括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自 2019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
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泰丰利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自 2019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基金
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泰丰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安泰丰利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安泰丰利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
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安泰丰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安泰丰利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安泰丰利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安泰丰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安泰丰利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
中国注册会计师 虞京京
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二期 16 楼
2020 年 4 月 29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附注号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7.4.7.1 424,939.05
结算备付金 1,216,670.85
存出保证金 14,452.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29,140,833.2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29,140,833.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00,925.21
应收利息 7.4.7.5 1,634,946.1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37,932,767.22
本期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937,310.18
应付管理人报酬 91,152.86
应付托管费 30,384.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871.20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903.35
应交税费 8,007.91
应付利息 848.9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00,000.00
负债合计 7,174,478.68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7.4.7.9 129,692,168.49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66,120.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758,288.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7,932,767.22
注:1.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83 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80
元;基金份额总额129,692,168.4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96,900,859.78份,C类基金份额32,791,308.71份。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末对比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附注号 2019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859,027.84
1.利息收入 7.4.7.11 2,948,137.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93,719.43
债券利息收入 1,523,290.0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31,128.0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483.3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2,483.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101,595.9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2.98
减:二、费用 956,988.36
1.管理人报酬 607,873.45
2.托管费 202,624.47
3.销售服务费 22,013.85
4.交易费用 7.4.7.18 3,668.90
5.利息支出 8,317.7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317.71
6.税金及附加 3,153.64
7.其他费用 7.4.7.19 109,336.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02,039.4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02,039.48
注: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对比数据。本报告期为 2019 年
0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74,797,592.10 - 474,797,592.1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1,902,039.48 1,902,039.48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345,105,423.61 -835,919.43 -345,941,343.04
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311,573.71 3,432.41 3,315,006.12
2.基金赎回款 -348,416,997.32 -839,351.84 -349,256,349.1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 - -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9,692,168.49 1,066,120.05 130,758,288.54
注: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对比数据。本报告期为 2019 年
0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红,会计机构负责人:严嘉惠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0日证监许可 [2019] 717 号文核准,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74,657,158.87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50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74,797,592.10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40,433.2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交换债交换所形成的股票等且将于 10 个工作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全价) 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自 2019 年 8 月 3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 2019
年 8 月 3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
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
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4] 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 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税。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
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
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
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 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424,939.05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424,939.0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79,511,866.21 79,393,833.20 -118,033.01
债券 银行间市场 49,730,562.95 49,747,000.00 16,437.05
合计 129,242,429.16 129,140,833.20 -101,595.96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29,242,429.16 129,140,833.20 -101,595.9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3,500,000.00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3,500,000.00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余额。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627.52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602.25
应收债券利息 1,632,171.80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462.60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7.15
合计 1,634,946.12
7.4.7.6 其他资产
无余额。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903.35
合计 3,903.35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信息披露费 50,000.00
审计费用 50,000.00
合计 100,000.00
7.4.7.9 实收基金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315,838,691.12 315,838,691.12
本期申购 2,691,330.50 2,691,330.5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21,629,161.84 -221,629,161.84
本期末 96,900,859.78 96,900,859.78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58,958,900.98 158,958,900.98
本期申购 620,243.21 620,243.2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26,787,835.48 -126,787,835.48
本期末 32,791,308.71 32,791,308.71
注:1、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人
民币 474,657,158.87 元。根据《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
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140,433.23 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算为 140,433.23 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3、根据《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 2019
年 8月 3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9年 9月 15 日止期间暂不向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申购业务、
赎回业务和转换业务自 2019 年 9 月 16 日起开始办理。
7.4.7.10 未分配利润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1,596,676.81 -112,644.55 1,484,032.2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899,749.03 220,883.88 -678,865.15
其中:基金申购款 7,330.95 -4,912.33 2,418.62
基金赎回款 -907,079.98 225,796.21 -681,283.7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96,927.78 108,239.33 805,167.11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406,958.63 11,048.59 418,007.2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82,612.95 25,558.67 -157,054.28
其中:基金申购款 1,116.02 -102.23 1,013.79
基金赎回款 -183,728.97 25,660.90 -158,068.0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24,345.68 36,607.26 260,952.94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6,849.0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694,291.68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2,543.99
其他 34.68
合计 793,719.43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无。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153,903,202.53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152,023,605.63
减:应收利息总额 1,867,113.5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2,483.31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无。
7.4.7.15 股利收益
无。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595.96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01,595.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101,595.96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98
合计 2.98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293.90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2,375.00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
其中:申购费 -
赎回费 -
合计 3,668.90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50,000.00
其他 404.00
汇划手续费 8,932.34
合计 109,336.34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菱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三菱 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07,873.4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77,596.2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0%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02,624.4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合计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42.64 342.6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18,574.92 18,574.92
合计 - 18,917.56 18,917.56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申万菱信,再由申万菱信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C 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 0.10%。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X 约定年费率/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发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19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4,939.05 86,849.0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0.7.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流通受 认购 期末估 数量(单 期末 期末 备注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限类型 价格 值单价 位:股)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110065 淮矿转债 2019-12-20 2020-01-13 新债待 100.00 100.00 300.00 30,000.00 30,000.00 -
上市
113554 仙鹤转债 2019-12-13 2020-01-10 新债待 100.00 100.00 200.00 20,000.00 20,000.00 -
上市
128084 木森转债 2019-12-13 2020-01-10 新债待 100.00 100.00 430.00 43,000.00 43,000.00 -
上市
7.4.12.2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2.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银行间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无相关抵押债券。
7.4.12.2.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5,00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 月 3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债券投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与以上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
政策如下所述。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合理稳定收益品种,本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
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
平衡以实现“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而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追求稳定
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的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针对以上金融工具风险的管理政策和控制制度,并且形成了由本基金管理
人在公司层面建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在董事会层面建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与所投资金融
工具相关的风险类型、管理政策和各种投资限制的定期回顾、评估和修改,本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
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和日常跟踪的工作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
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
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与本基金相关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本基金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金融工具的发行者或是交易对手不能履行约定义务而产生。
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农业银行,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与以上银行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债券等投资品种的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涉及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对于银行间债券等品种的交易,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事前检查和控制交易对手信用及交割方式来管理风险。
对于发行者的信用风险控制,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对投资品种的信用等级评估来选择适当的投资对象来管理。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19年12月31日
A-1 10,005,000.00
A-1 以下 -
未评级 9,002,700.00
合计 19,007,700.00
注:未评级债券均为无信用风险的政策性金融债。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9年12月31日
A-1 -
A-1 以下 -
未评级 19,415,000.00
合计 19,415,000.00
7.4.13.2.3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19年12月31日
AAA 81,288,479.20
AAA 以下 4,680,150.00
未评级 4,749,504.00
合计 90,718,133.20
注:未评级债券均为无信用风险的国债。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基金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因部分投资品种交易不活跃而出现的变现风险以及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变现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涵盖制度、流程、组织架构、制衡机制、风险处置等方面的流动性风险管控体系;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覆盖全类型产品的基金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及风险应对预案。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针对公募基金申购赎回状况的监控和预测机制以及建立了巨额赎回审批规程,对于巨额赎回建立严格的流动性评估机制;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巨额赎回条款,设计了非常情况下赎回资金的处理模式,控制因开放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持续监控和预测旗下基金的各项流动性指标,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投资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持仓中变现能力较差的品种的比例控制和流通受限资产的总量控制,通过指标来持续地评估、选择、跟踪和控制投资组合的投资流动性风险。
除了上述日常流动性管理机制外,本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压力测试制度,针对不同类型投资组合建立流动性压力测试模型,对各相关风险因子进行极端假设,进而评估对投资组合流动性的负面影响。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已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机制,一旦发生或认为可能发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会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流程。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
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是流动性较好的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金融资产工具、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19 年 12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
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36,606,156.73 元,超过经确认的
当日净赎回金额。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
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中
有 5,000,000 元将在 1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
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以及本基金的资产和负债情
况,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将来现金流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主要是银行存款、债券投资或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等。基于本基金产品性质,生息资产占基金资产绝对比重,因此本基金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对于固定利率类金融工具,面临由于市场利率走高而导致的债券资产的市场价格低于购买成本
的风险。
对于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主要面临两方面利率风险:第一,每个付息期间内面临由于市场利
率走高而导致的债券资产的市场价格低于购买成本的风险;第二,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
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的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定期对利率水平的预测、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式对上述利率风险进
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24,939.05 - - - - - 424,939.05
结算备付金 1,216,670.85 - - - - - 1,216,670.85
存出保证金 14,452.79 - - - - - 14,452.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8,422,700.00 83,771,480.00 6,946,653.20 - 129,140,833.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 - - - - - 3,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2,000,925.21 2,000,925.21
应收利息 - - - - - 1,634,946.12 1,634,946.12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
资产总计 5,156,062.69 - 38,422,700.00 83,771,480.00 6,946,653.20 3,635,871.33 137,932,767.22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00,000.00 - - - - - 5,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1,937,310.18 1,937,310.18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91,152.86 91,152.86
应付托管费 - - - - - 30,384.28 30,384.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2,871.20 2,871.20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3,903.35 3,903.35
应交税费 - - - - - 8,007.91 8,007.91
应付利息 - - - - - 848.90 848.90
应付利润 - - - - - - -
其他负债 - - - - - 100,000.00 100,000.00
负债总计 5,000,000.00 - - - - 2,174,478.68 7,174,478.68
利率敏感度缺口 156,062.69 - 38,422,700.00 83,771,480.00 6,946,653.20 1,461,392.65 130,758,288.5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1. 市场利率平行下降 50 个基点 增加约 1,240,000.00 -
2. 市场利率平行上升 50 个基点 减少约 1,190,000.00 -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或是证券交易所的
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属于第一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为 4,750,869.2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公允
价值为 124,389,964.00 元。
(a) 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时,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b)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期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号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29,140,833.20 93.63
其中:债券 129,140,833.20 93.6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 2.5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41,609.90 1.19
8 其他各项资产 3,650,324.12 2.65
9 合计 137,932,767.22 100.00
注: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卖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卖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卖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749,504.00 3.6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002,700.00 6.8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002,700.00 6.88
4 企业债券 60,542,000.00 46.3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05,000.00 7.65
6 中期票据 20,327,000.00 15.5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099,629.20 3.90
8 同业存单 19,415,000.00 14.85
9 其他 - -
10 合计 129,140,833.20 98.7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101800983 18 海淀国资 MTN001 100,000.00 10,202,000.00 7.80
2 143725 18 光明 01 100,000.00 10,171,000.00 7.78
3 143793 18 深航 06 100,000.00 10,160,000.00 7.77
4 101900301 19 沪临港 MTN001 100,000.00 10,125,000.00 7.74
5 136852 16 华泰 G2 100,000.00 10,112,000.00 7.7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大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大证券中除 16 华泰 G2(136852)的发行主体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收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在代销“聚潮资产-中科招商新三板 I 期 A,B
专项资管计划”过程中,存在使用未经报备的宣传推介材料的情形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述事件不会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构成影响,因此也不影响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452.7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00,925.2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34,946.1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50,324.12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113520 百合转债 1,033,410.00 0.79
2 110047 山鹰转债 848,610.00 0.65
3 113020 桐昆转债 764,700.00 0.58
4 127012 招路转债 343,770.00 0.26
5 128019 久立转 2 255,760.00 0.20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份额级别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数(户)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855 113,334.34 716,099.96 0.74% 96,184,759.82 99.26%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154 212,930.58 - - 32,791,308.71 100.00%
合计 1,008 128,662.87 716,099.96 0.55% 128,976,068.53 99.45%
注:“持有人户数”合计数小于各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的总和,是由于一个持有人同时持有多个
级别基金份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11.13 0.00%
从业人员持有本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0.00 0.00%
基金 合计 11.13 0.00%
注: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0
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0
开放式基金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A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8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315,838,691.12 158,958,900.9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2,691,330.50 620,243.2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21,629,161.84 126,787,835.4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900,859.78 32,791,308.71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生效。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同意外方股东提名的董事由铃木晃先生变更为安田敬之先生。
2、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同意外方股东提名的董事由川上丰先生变更为斋藤正宪先生。
3、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同意中方股东提名的董事由朱敏杰先生变更为刘义伟先生。
4、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同意中方股东提名的董事由张克均先生变更为杨正平先生。
5、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同意外方股东提名的监事由糠信英树先生变更为增田义之先生。
6、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同意中方股东提名的监事会主席由徐志斌先生变更为刘震先生。
7、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议,同意免去张少华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8、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议,同意免去来肖贤先生总经理职务,由董事长刘郎先生代行总经理职权。
9、2019 年 1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免去史静欣托管业务部副总裁职务。
10、2019 年 4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免去马曙光托管业务部总裁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严格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基本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基金审计事务。
2019 年 11 月 14 日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 5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佣金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华西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中金公司 1 - - - - 本期新增
中信建投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兴业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招商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安信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东方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
天风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海通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
中信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川财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光大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
广发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
国盛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
华创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申万宏源证券 2 - - - - 本期新增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07-22
官网
2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19-07-22
官网
3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上海证券报》、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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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上海证券报》、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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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海证券报》、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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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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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旗下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部分 《上海证券报》、 2019-09-01
代销机构并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官网
8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上海证券报》、 2019-09-12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官网
9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官网 2019-12-30
10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官网 2019-12-30
11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官网 2019-12-30
(2019 年度)全文
12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官网 2019-12-30
(2019 年度)摘要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别 号 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191113—20191223 0.00 50,008,000.00 50,008,000.00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况。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情况 下,如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给基金带来流动性冲击。基金管理人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保 护持有人利益。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13.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