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4-01
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QDII)C(人民币份额)
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短期美 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16 号)进行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1)投资境外市场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国 家或地区风险、境外证券市场交易规则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 监管风险、法律及税务风险、会计制度风险、引入境外托管人的相关风险等;(2)投资工 具的相关风险,主要包括投资于债券的风险(含资产配置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估 值风险等)、投资于衍生品的风险、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参与证券借贷/正回购/逆 回购的风险等;(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综合运 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者带来的风险等;(4)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 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5)其他风险,主要包 括管理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开通外币认、申赎的风险、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 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第三方风险等等。 4、本基金为债券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 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家/地区风险等境外投资面临 的特有风险。 5、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6、本基金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管理,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 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9、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 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中短期美元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 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境外市场,投资范围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 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 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已 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优先股;已与 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债券型及 货币型公募基金;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期货 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信用、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中短期美元债券的资 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美元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 3 年(含)、以美元计价的债券。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1、国别或地区配置策略 1 本基金可根据对相关国家或地区政治局势、经济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贸易差额、 贸易结构、产业结构、利率走势、汇率走势、金融市场风险预期及大宗商品价格趋势和国际 经济周期对经济的影响等的综合分析,进行国别/地区配置。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在深入研究全球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 基础上,预测美国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积极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美元债券资产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可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益率 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以及各期限债券的配置比例。 (3)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 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 散化投资策略,力争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本基金投资于信用评级为投资级的债券的资产不低于债券资产的 80%;本基金所指的信 用评级依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债项评级。 3、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分析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并据此制定和调整资产配 置策略。当银行存款或可转让存单具有较高投资价值时,本基金可适当提高银行存款或可转 让存单投资比例。 4、债券型及货币型公募基金投资策略 (1)指数基金及 ETF 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基金的选择:1)基金管理人管理该类基金 的经验和规模;2)基金标的指数的代表性;3)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情况,主要考察指标 有跟踪误差、跟踪偏离度等;4)基金费率水平。对于 ETF,本基金除了考虑上述因素外, 还可考虑二级市场成交情况、报价连续性等。 (2)主动型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的选择。 1)定量分析。本基金通过分析各标的基金的费率水平、历史收益、历史回撤等量化指 标,挑选出合适的基金组成标的基金池。 2 2)定性分析。本基金对标的基金池中的基金进行定性分析,分析指标包括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历史、基金经理管理经验、风格及业绩稳定性、基金投资策略等。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 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6、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本着谨慎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避险和有效管理为主要目的,适度 参与衍生品投资。衍生品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 (1)避险 本基金可利用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产品降低组合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 (2)有效管理 本基金可通过投资金融衍生品,实现对现金流量的有效管理、调整组合久期、降低建仓 或调仓过程中的市场冲击成本等。 7、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 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中短期美元债券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3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40%。 (7)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其中银行应当是中资商 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的境外银行,但存放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9)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 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 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10)本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11)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其中,非流动性资产是 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12)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 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1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 的 20%。 (14)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5)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 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 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 评级机构评级; 4 ②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 终止交易; ③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 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5)本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6)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 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① 现金; ②存款证明; ③商业票据; ④政府债券; ⑤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 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17)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 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 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 5 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 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 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 责任; (18)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已售出 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 计入基金总资产。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2)、(4)、(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超过比 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6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由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数据不准确、 不及时,导致监管报告数据不准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 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的条件和要 求,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 联交易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该变更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六、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摩根大通 1-3 年全球投资级美元债总回报指数(J.P. Morgan Global Aggregate US IG 1-3 Total Return Index )(按照估值汇率折算) (税后)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 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家/地区风险等境外投资面临的特有风险。 7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75,986,954.29 92.35 其中:债券 675,986,954.29 92.3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1,755,708.71 5.70 8 其他资产 14,254,342.28 1.95 9 合计 731,997,005.28 100.00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8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信用等级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AA+至 AAA- 0.00 0.00 AA+至 AA- 0.00 0.00 A+至 A- 56,222,962.38 7.83 BBB+至 BBB- 514,972,425.84 71.71 BB+至 BB- 90,505,609.42 12.60 B+至 B- 3,816,135.44 0.53 CCC+至 CCC 0.00 0.00 未评级 17,439,918.03 2.43 注:本债券投资组合主要采用标准普尔、惠誉、穆迪提供的债券信用评级信息,债券投 资以全价列示。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 公允价值(人民 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币元) 值比例 (%) 1 XS2051351893 ZZREAL3.9510/09/22 27,904,800 28,004,141.09 3.90 2 XS2067133483 ZHZHCC3.811/14/22 27,904,800 27,908,148.58 3.89 3 XS1555076162 HRINTH41/2PERP 20,928,600 21,292,129.78 2.96 4 XS1733860362 YZHINV43/812/19/20 20,928,600 21,091,424.51 2.94 5 XS2049035657 CCUDIH3.909/12/22 20,928,600 20,830,863.44 2.90 注:(1)债券代码为 ISIN 码。 (2)数量列示债券面值,外币按照期末估值汇率折为人民币,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970,994.11 5 应收申购款 7,283,348.1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254,342.2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九、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0 1、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QDII)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比较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 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1)-(3) (2)-(4) (1) 标准差(2) 率标准差 率(3) (4) 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68% 0.14% 2.96% 0.15% 0.72% -0.01% 31 日 2、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QDII)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比较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 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1)-(3) (2)-(4) (1) 标准差(2) 率标准差 率(3) (4) 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54% 0.14% 2.96% 0.15% 0.58% -0.01% 31 日 注:(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2)上述净值表现数据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 号<基金净值表现的 编制及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11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2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 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 事;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心)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13 刘发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监事会主席。曾任天津商学院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 导员、人事处干部;海南省三亚国际奥林匹克射击娱乐中心会计主管;三英(珠海)纺织有 限公司财务主管;珠海市饼业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审计部长;珠海市国弘财务顾问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珠海市迪威有限公司会计师;珠海市卡都九洲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 格力集团(派驻下属企业)财务总监;珠海市国资委(派驻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珠海港置 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 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董志钢先生,法学学士,监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法律事务部科员、脱钩办 法律事务室副经理、中农信托管办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处置办处置业 务部经理;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 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广州广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永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 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志盛先生,经济学研究生,监事。曾任广东证监会信息部部长、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 办机构二处处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行政总监。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14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15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 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人 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 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易方达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祁广东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固定收益总部助理分析师、交易员、助理 投资经理,申银万国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中短 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任职),兼易方达资 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固 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主管、基金经理。 周怡女士,理学硕士、工学硕士。曾任平安银行总行对公业务企划部管理培训生,招商 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风险经理、资产管理部外币理财团队负责人、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易 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国际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 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任职),兼易方 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国际投资部基金经理。 3、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陈宏初先生、祁广东先生、周宇先生。 陈宏初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 Patinni Investment Limited 金融分析师,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Salomon-Shanghai Industrial Greater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 基金经理,SEB Investment Management 基金经理,Crown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总经理,中金香港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股票主管,德意志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基金经理,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际投资部基金经 16 理,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泰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投资部投资经理,易方达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国际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投资部总经 理、易方达港股通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证券 交易负责人员(RO)、权益及资产配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祁广东先生,同上。 周宇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古根海姆投资管理公司全球宏观策略师,中国平安人寿保 险总部投资管理中心策略经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大类资产配 置高级研究员。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一、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如基金管理人委托投资顾问,包括投资顾问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如基金托管人委托境外托管人,包括向其支付的相应的境外 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和税务顾问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境外市场开户、交易、清 算、登记等各项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托管行及境外托管行垫付资 金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11、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 17 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以及 相关手续费、汇款费、基金的税务代理费等;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18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 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特定投 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人民币元) 申购金额 M(美元) 申购费率 (含申购费) (含申购费) M<100 万 M<20 万 0.05% 100 万≤M<500 万 20 万≤M<100 万 0.02%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1,000 元 /笔 M≥500 万 M≥100 万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200 美 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19 申购金额 M(人民币元) 申购金额 M(美元) 申购费率 (含申购费) (含申购费) M<100 万 M<20 万 0.5% 100 万≤M<500 万 20 万≤M<100 万 0.2% M≥500 万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1,000 元/ 笔 M≥100 万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200 美 元/笔 本基金 C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C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申 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1)若投资人选择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 5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 100 万美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 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2)若投资人选择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A 类人民币份额、A 类美元现汇份额、C 类人民币份额、C 类美元现汇份额赎回 20 费率 0-6 1.5% 7-89 0.1% 90 及以上 0%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7 天(不含)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7 天以上(含)且少于 90 天(不含)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人民币基金份额赎回金额单位为元,美元现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单位为美元。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 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 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 惠活动。 十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21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十三、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一号汇丰总行大厦 办公地址: 香港九龙深旺道一号, 汇丰中心一座六楼 成立日期:1865 年 管理层: 行政总裁:王冬胜 联系人: 钟咏苓 电话: +86 21 3888 2381 Email: sophiachung@hsbc.com.cn 公司网址: www.hsbc.com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1,723.35 亿港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托管资产规模:7.9 万亿美元 信用等级:标准普尔 AA-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F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峰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C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1)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23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广发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3) 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bank.pingan.com 4)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赵守良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6 网址:www.spdb.com.cn 5) 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24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6) 微众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95384 网址:http://www.webank.com 7)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梁浩 联系电话:0755-83530715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8)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9)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5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0)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 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11)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2) 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58124967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传真:028-86150040 26 网址:www.hx168.com.cn 13)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1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15)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27 16)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中泰证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18)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10-85130554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或 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9)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28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20) 中信证券(华南)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21) 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22) 蛋卷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9 23) 好买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600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24) 汇成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19 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联系电话:010-56251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5) 肯特瑞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联系电话:010-89189291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26) 陆基金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30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27) 苏宁基金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云飞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2796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8) 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9) 同花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31 30) 盈米基金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31) 中欧钱滚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屠帅颖 联系电话:021-68609600-5905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中欧钱滚滚专线 网址:www.qiangungun.com 32) 中信期货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 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传真:021-60819988 网址:www.citicsf.com 注:微众银行仅销售本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详见相关公告及通知。 (2)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C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32 1)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bank.pingan.com 3)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赵守良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6 网址:www.spdb.com.cn 4) 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3 网址:www.boc.cn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贤高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座 24 楼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师:石向阳、莫哲 联系人:石向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马婧 联系人:赵雅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34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联系人:周祎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2020 年 1 月 3 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四节 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2. 在“第五节 基金的业绩”部分,补充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 3. 在“第六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4. 在“第十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第二十节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 6. 在“第二十四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 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