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23年02月02日更新)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
月28日证监许可[2019]132号《关于准予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6月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
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
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
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
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
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元
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
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
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基金经理信息,涉及“基金管理人”章节。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8
九、基金的投资.............................................................................................................................51
十、基金的业绩.............................................................................................................................61
十一、基金的财产.........................................................................................................................6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6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4
十七、侧袋机制.............................................................................................................................80
十八、风险揭示.............................................................................................................................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6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1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20
二十五、备查文件.......................................................................................................................121
一、绪言
《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
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
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本基金:指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基金管理
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
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针对本基金各类份额,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数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5、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7、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
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58、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层
法定代表 经雷
人
成立日期 1999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DWSInvestmentsSingaporeLimited30%,立
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赵学军先生,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毕业,博士。2000年10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在加入嘉实基金之前,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曾在期货公司、商品交易所、进出口公司担任主要管理职位。
安国勇先生,联席董事长,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航总局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兼证券业务部经理,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总经理,华夏银行副行长(挂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裁。
尤彦媚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曾任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5月起任职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Mark H.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银行(伦敦)首席运营官,德意志银行全球审计主管。现任DWS Management GmbH执行董事、全球首席运营官。
Holger Wilhelm Naumann先生,董事,德国籍。曾任DWS Investment GmbH子公司管理、业务发展、业务区域控制欧洲负责人,DWS资产管理(德国)管委会成员、COO,DWS资产管理(欧洲)COO,RREEF Management GmbH RREEF德国负责人,DWS全球COO,德意志资产管理全球COO, DWS管理委员会成员、亚太区负责人,现任DWS Investments Hong KongLimited董事会主席、亚太区负责人。
韩家乐先生,董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今任陕西秦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任麦克传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Fordham 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并购公会创始会长,金融博物馆理事长。曾长期担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长江商学院的客座教授。2004年主持创建了全联并购公会;2005年担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投资委员会专家委员,2007年起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专家委员会成员;2010年创建了系列金融博物馆,在北京、上海、天津、宁波、苏州、成都、沈阳、郑州和井冈山有十处不同主题的分馆,也参与香港金融博物馆的创建。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副院长,《清华法学》副主编。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执行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担任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陈重先生,独立董事,博士,中共党员,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明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常务副理事长、党委副书记;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分管金融工作);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美国佩斯大学金融学和财会专业毕业,双学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4年6月至2008年5月任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高级投资分析师、副总裁;2008年5月至2013年9月任友邦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首席投资总监、副总裁。2013年10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首席投资官(固收/机构),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沈树忠先生,监事长,正高级会计师,管理学硕士。曾任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财务部科员、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定代表人;兼任北京华堂商场有限公司董事、中日合资成都伊藤洋华堂商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罗丽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平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事务主管,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法务经理,2007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2010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稽核部执行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财务部总监。
高华女士,监事,法学硕士,中共党员。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任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流程分析师,2011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内审主管,2013年1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合规管理部稽核组执行总监。
杨竞霜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研究生,美国籍。曾任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高盛集团核心策略部副总裁,瑞银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瑞信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0年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郭松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汇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郭杰先生,机构首席投资官,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部门总监、策略组组长,现任公司机构首席投资官。
2首席风险官及投资总监
张敏女士,首席风险官,博士研究生。曾任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助理。
2010年3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归凯先生,成长风格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曾任国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4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机构投资部投资经理、策略组投资总监。
胡涛先生,平衡风格投资总监,MBA。曾任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中金公司股票研
究经理,长盛基金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泰达宏利基金专户投资部副总经
理、研究部研究主管、基金经理等职务。2014年3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GARP策略组投资总监。
洪流先生,平衡风格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曾任新疆金新信托证券管理总部信息研
究部经理,德恒证券信息研究中心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研究发
展中心高级研究员、理财服务中心首席理财分析师,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客户资产管
理部副总监,圆信永丰基金首席投资官。2019年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上
海GARP投资策略组投资总监。
张金涛先生,价值风格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曾任中金公司研究部能源组组长,润
晖投资高级副总裁负责能源和原材料等行业的研究和投资。2012年10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海外研究组组长、策略组投资总监。
胡永青先生,投资总监(固收+),硕士研究生。曾任天安保险固定收益组合经理,信
诚基金投资经理,国泰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2013年1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策略组组长。
赵国英女士,投资总监(纯债),硕士研究生。曾任天安保险债券交易员,兴业银行资
金营运中心债券交易员,美国银行上海分行环球金融市场部副总裁,中欧基金策略组负责
人、基金经理。2020年8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陈硕先生,硕士研究生,8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曾任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投资经理。2021年4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收
与配置组,任投资经理。2022年5月26日至今任嘉实致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2年5月26日至今任嘉实致远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3年1月31日至今任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万晓西先生,管理时间为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10月29日;李金灿先生,管理时
间为2019年6月5日至2023年1月31日。
4、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兼大固收投研板块CIO经雷先生,多策略
(Total Return Strategy)CIO韩同利先生,投资总监(固收+)胡永青先生,投资总监(纯
债)赵国英女士,策略投资总监李曈先生、王亚洲先生、林洪钧先生、李卓锴先生。
5、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
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
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
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
总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
人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总监及资深基
金经理组成,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及相关
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合规管理部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合规风控工作,并保证合规管理部门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合规风控人员,明确合规管理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
工作流程、组织纪律。合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
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
术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
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
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
和完整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
确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
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督察长、合规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合规管理部门持续完善“风险责任授权体系”机
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确保所有识别出的关键
风险点均有对应控制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按照公司规定,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
规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人民币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
商业银行,也是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家现代金融企业。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代码: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2005年10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实施股权分置
改革的商业银行。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H股股票(代码:01988)在香港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大力推进改革转型,持续
创新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致力于成为一家“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2、主要人员情况
崔岩女士,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全球托管业务、托管业务运作、银行信息管理等工作,具有多年金
融从业经历,具备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营销专家。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
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
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6人,平均年龄39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67%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
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
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2018年2月6日
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
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
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
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
的托管银行。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
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
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尤其继2019年被《金融时
报》评为年度唯一“最佳资产托管银行”之后,在2020年度再次被评为唯一“最具资产托
管创新力银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托管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
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318只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规模11172.02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
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严格控
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以落实到
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统、动态、主动、
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
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级管理
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资产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工如下:
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
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
议等法律性文件的审定,对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并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总行审计部对全
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
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并涵盖
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
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险发生的
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6)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是
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严
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
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
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定期组织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
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
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
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我们
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
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
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我们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
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
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
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
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检
查。总行审计部不定期对托管业务进行审计。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
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
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及赎回的价格、基金申
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黄娜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21层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
05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罗毅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84362222 传真 (0755)84362284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B座3101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 号万象城华润大厦B座2
幢1001A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邵琦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1802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陈寒梦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23层B区
电话 (025)66671118
联系人 潘曙晖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金融中心36层05-06单
元
电话 (020)29141918 传真 (020)29141914
联系人 陈寒梦
2、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楼1
注:只代销A份额。 单元3层01号、2单元3层02号
法定代表人:张岩
联系人:张岩
电话:0371-69106660
传真:0371-69106660
客服电话:400-6197-666
网址:http://www.wdfco.com
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
注:只代销A份额。 厦)6、10、12、15、16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电话:400-8888-993
网址:http://www.dxzq.net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4946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司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江逸舟、赵守良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民生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010)58560666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青
电话:0755-22166118
传真:0755-82080406
客服电话:95511-3或95501
网址:http://www.bank.pingan.com
7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6号
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010)85605006
传真:(010)85605345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http://www.bjrcb.com
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http://www.cbhb.com.cn
9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号大连
银行华昌支行3楼
法定代表人:彭寿斌
联系人:沈宗达
电话:0411-82311936
传真:0411-82311731
客服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10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王森
联系人:孔颖
电话:0633-8081590
传真:0633-8081276
客服电话:4006896588
网址:www.bankofrizhao.com.cn
1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
司 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www.jjmmw.com;https://www.zlfund.cn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1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
限公司 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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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号邮电新闻大
司 厦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静如
电话:010-59601366-7024
客服电话:400888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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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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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
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100020)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电话:400-021-8850
传真:--
客服电话:400-02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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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15层
公司 1809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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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昱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12-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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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新金桥
公司 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褚志朋
电话:021-60818730
传真:021-60818187
客服电话:40066-9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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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
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53572363
传真:010-59313586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www.chtfund.com/
2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
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5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
司 A座1503
法定代表人:鲁志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010-85932810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2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
106室-67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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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402室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秦琼
电话:021-80134149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http://www.fundhaiyin.com
26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
公司 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27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
3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8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
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8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0-2819
29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www.jiyufund.com.cn
30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
司 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http://www.zzwealth.cn
3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
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姜颖
电话:13522549431
传真: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32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与海
德三道交汇处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https://www.ifastps.com.cn/
33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
公司 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仲甜甜
电话:010-59336492
传真:010-59336510
客服电话:010-59336512
网址:http://www.jnlc.com
3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
2F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舒
电话:0411-39027828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35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老太平弄88号A、B单
公司 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http://www.cmiwm.com/
36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
司 729S室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屠帅颖
电话:021-68609600
客服电话:400-700-9700
网址:http://www.qiangungun.com
37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
公司 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18519215322
传真:010-59013828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3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
昆泰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传真:010-59053700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life.sinosig.com/
3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赵文栋
电话:010-63632878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4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陈姗姗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4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夏元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http://www.cnhbstock.com
42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杨洪飞
电话:0755-83007323
传真:0755-83007034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http://www.vsun.com
43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
公司注:只代销A份额。 4号楼法定代表人:盛超联系人:林天赐电话:
010-59403028传真:010-59403027客服电话:
95055网址:http://www.baiyingfund.com
44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
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林海峰联系人:谭广锋电
话:0755-86013388-80618传真:-客服电话:
95017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或
http://www.txfund.com
4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法定
代表人:其实联系人:屠彦洋电话:95021传真:
(021)64385308客服电话:400-1818-188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4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
龙时代广场 B 座法定代表人:祖国明联系人:韩
爱彬电话:021-60897840传真:0571-26697013客
服电话:400-0766-123网址:
http://www.fund123.cn
4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
司 顺大厦法定代表人:吴强联系人:林海明传真:
0571-86800423客服电话:952555网址:
http://www.5ifund.com
4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法定代表
人:王锋联系人:冯鹏鹏电话:025-66996699-
887226传真:025-66996699-887226客服电话:
95177网址:http://www.snjijin.com/
49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司 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法定代表人:张俊联系
人:张蜓电话:021-20219988-37492传真:021-
20219923客服电话:021-20292031网址:
https://www.wg.com.cn/
50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
公司 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法定
代表人:穆飞虎联系人:韩宇琪电话:010-
62675768传真:010-62676582客服电话:010-
62675369网址:www.xincai.com
5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
司 富大厦7楼法定代表人:陈祎彬联系人:郑理电
话:021-20665952传真:021-22066653客服电
话:4008219031网址:http://www.lufunds.com
52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
室法定代表人:肖雯联系人:邱湘湘电话:020-
89629019传真:020-89629011客服电话:020-
89629066网址:http://www.yingmi.cn
53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
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法定代表人:
温丽燕联系人:高培电话:0371-855183954000-
555-671传真:0371-85518397网址:
https://www.hgccpb.com/
54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司 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法定代
表人:李骏联系人:隋斌电话:4000988511传
真:010-89188000客服电话:95118网址:
kenterui.j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层
法定代表人 经雷
联系人 彭鑫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炯 联系人 陈颖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住所及办公地址
01-12室
法定代表人 毛鞍宁 联系人 王珊珊
电话 (010)58152145 传真 (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28日证监许可[2019]132号文注册。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间
1、基金的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及场所、募集对象、募集目标
1、募集期限: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31日
2、募集方式及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4、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五)基金的认购
1、认购程序: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完毕基金募集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和基金合同生效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除基金登记机构认可外,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
(1)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且不得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确认。
(2)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3%
100万元≤M<500万元 0.1%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量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有效认购款项利息折算的份额计算按截位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均为人民币1元。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元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元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元
(3)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3%)=9,970.09元
认购费用=10,000–9,970.09=29.91元
认购份额=(9,970.09+10)/1=9,980.0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9,980.09份A类基金份额。
7、募集资金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9年6月5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
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
金合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9年7月18日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登记
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基金管理人或销
售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
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被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
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
故障等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的支付
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
向销售机构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投资人向销售机构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本基
金登记机构确认申购或赎回的,申购或赎回生效。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
后(包括该日)及时到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无利息)退还给投资
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
应及时查询。
4、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上述内容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
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
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
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
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累计持
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且不得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
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
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
赎回本基金的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赎回的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4%
100万元≤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10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2、本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1%
N≥30天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N≥7天 0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9年7月18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T) 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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