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可转债债券: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2019-11-21
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9 年 4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46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
特有风险;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
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需要承担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债
券价格受所对应股票价格波动影响而波动的风险以及在转股期或换股期不能转股或
换股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
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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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在
内的各项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 50%比例的除外。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变
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 2019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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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65%
“交通银行”)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
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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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证
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风险管
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
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
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柳州
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谢卫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
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
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Lieven Debruyne)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
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
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
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
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
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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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
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交通银行人力资
源部副总经理、教育培训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
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章骏翔先生,监事,硕士,志奋领学者,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
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法国安盛投资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等职。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
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副总
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
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
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
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
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
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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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
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魏玉敏女士,基金经理。厦门大学金融学硕士、学士,7 年证券从业经验。2012
年至 2013 年任招商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2013 年至 2016 年任国信证券固定收益高
级分析师。2016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
自 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交银施
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丰
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8 年 8 月 2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丰晟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裕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债 1-3 年农
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谢卫(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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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
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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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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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
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
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
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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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
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
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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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
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
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
责所在,控制风险。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
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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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
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
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
《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
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
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
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
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
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
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
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
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
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
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成立,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
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
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
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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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
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
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9 年 3 月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共 440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
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
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
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
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
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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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站及手机 APP,下同)。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 fund001.com。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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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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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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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qianjing.com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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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11)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 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1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3)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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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1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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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8)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02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 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1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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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2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2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m.leadfund.com.cn
(2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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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5)68206846
传真:(021)22268089
联系人:何庭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2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26)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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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010)57298634
传真:(010)82055860
联系人:王英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2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8)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中心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59200800
联系人: 刘美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29)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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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综合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李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 www.5irich.com
(3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 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31)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200127
办公地址: 上海市锦康路 308 号 6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 戴新装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联系人: 江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32)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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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33)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0571)85267500
传真:(0571)85269200
联系人:胡璇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3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
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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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赵德赛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3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2B 座 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6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7)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38)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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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39)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594745
传真:(010)65983333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0)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 6 幢 1008 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 1599 号 7 号楼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高志华
电话:(0512) 68603767
传真:(0512) 68603767
联系人:马贇
客户服务电话:(0512) 68603767
网址:www.cai6.com
(41)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层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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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 茅旦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 www.cmiwm.com
(4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4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44)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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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
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021)38789658
传真:(021)68880023
联系人: 王宫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4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联系人:冯鹏鹏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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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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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利用可转债品种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在合理控制风险、保持适
当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
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
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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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利用经交银施罗德研究团
队修正后的投资时钟分析框架,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形成对各大类资
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
产的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各类资产预期表现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
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有效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1)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通过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
权的形式,兼具债性与股性双重属性,比普通债券更加灵活。债性是指投资者可以
选择持有可转换债券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值和票面利息;股性是指投资者可以在转
股期间以约定的转股价格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对应的股票。本基金将综合研究该类
投资品种的特性,充分挖掘其投资价值,债券价值方面综合考虑票面利率、久期、
信用资质、发行主体财务状况、行业特征及公司治理等因素;权益价值方面通过对
可转换债券所对应个股的价值分析,包括估值水平、盈利能力、业绩预期及个体竞
争优势等分析。此外,还需结合对含权条款的研究,综合判断内含期权的价值。投
资可转换债券的具体策略包括: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种宏观因素,以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特征和阶段性市
场投资主题的研究为基础,综合考量可转债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情况,实现最优行业
配置。同时,结合经济和市场阶段性特征,动态调整不同行业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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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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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2)个券精选策略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价值包含纯债价值和可转换为正股的转股价值两部分。对于
纯债价值,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从行业基本面、公司的信用资质、
行业地位、财务状况等方面,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约风险小的个券;对于可转换
为正股的转股价值,将通过盈利能力指标(如市盈率、市现率、股价与每股息税前
利润比率等)、经营效率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经营资产回报率等)、
财务状况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等进行分析,选择基本面优质且估值
合理的正股。综上所述,本基金将结合可转债自身的信用评估和其正股的价值分析
来进行个券的筛选。
3)条款价值发现策略
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条款,包括修正转股价条款、回售条款、赎回条
款等,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可转换债券的正股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可能触发这
些特殊条款,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产生较大影响。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发行人的经营
状况、及时地了解发行人实施特殊条款的意愿以及市场的变化趋势,发掘特殊条款
给可转换债券带来的投资机会或规避不利条款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4)套利策略
根据可转换债券的条款设计,投资者在转股期内可按事先约定的转股价格将所
持可转换债券换为一定数量的股票,因此存在可转换债券和正股之间的套利空间。
因此,在市场运行过程中,当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溢价率为负时,买入可转换债券并
卖出股票获得价差收益;反之,买入股票的同时卖出可转换债券也可以获取反向套
利价差。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换债券与正股之间的关系,把握套利机会,增强投
资组合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普通债券指本基金投资范围中除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以外的债券资产。
1)久期管理策略
作为债券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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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的久期策略对管理利率风险的策略。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密切跟踪 CPI、PPI、汇率、M2 等利率敏感指标和宏观
经济运行关键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宏观经济运行及货币财政政策变化跟踪与分
析,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根据债券
收益率曲线形态、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变动、结合短期资金利率水平与变动趋势,
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测算子弹、哑铃或梯形等不同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的风
险收益,形成具体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债券的类别配置策略
对不同类别债券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
析,综合评估相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
利差和变化趋势,通过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调整后收益比较,确定组合的类别资产
配置。
4)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通过对债券收益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为依据来建立和调整组合。当
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持有一段时间后,
伴随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与收益率水平的下降,获得一定的资本利得收益。
5)杠杆放大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信用债
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6)信用债券投资
通过交银施罗德的信用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
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本基金的信用债券池。基金经理从信用债券池中精选债
券构建信用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构建和管理信用债券投资组合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①信用债券信用评
级的变化;②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券,以及同一信用等级不同标的债券之间的信
用利差变化。原则上,购买信用(拟)增级的信用债券,减持信用(拟)降级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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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债券;购买信用利差扩大后存在收窄趋势的信用债券,减持信用利差缩小后存在
放宽趋势的信用债券。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适度参与股票资产投资。本基金将综合运
用交银施罗德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在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
股票市场行业轮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司股票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
能力,基于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
合。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
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
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沪深 300 指
数收益率*10%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样本由在沪深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样本
涵盖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短期
融资券等各类券种,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是目前市场上较为
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
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
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沪深 300 指数引进国际指数
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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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适合作为本
基金 A 股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
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
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
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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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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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 项、第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
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
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8%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6%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5%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3%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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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
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
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32%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18%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1%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06%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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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四: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
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申购费率为 0.8%,则其可得到的申
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 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 元
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 元
申购份额=(100,000-793.65)/1.0400=95,390.72 份
即: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如果其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 95,390.72
份 A 类基金份额。
例五:某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申购费率为 0.32%,
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 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32%)=99,681.02 元
申购费用=100,000-99,681.02=318.98 元
申购份额=(100,000-318.98)/1.0400=95,847.13 份
即:该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 95,847.13
份 A 类基金份额。
2)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六: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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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份额=100,000/1.0400=96,153.85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 96,153.85 份 C 类基金份额。
(3)赎回费
投资者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
持有时间递减。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间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间大于等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
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7 日以内 1.5%
费率 7 日(含)—30 日 0.1%
30 日(含)以上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7 日以内 1.5%
费率 7 日(含)—30 日 0.1%
30 日(含)以上 0
(4)赎回金额的计算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有),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1)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者赎回 A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七:某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 2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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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100,000×1.0160×0.1%=101.60 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0-101.60=101,498.40 元
即: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 2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
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498.40
元。
2)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者赎回 C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八:某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持有 5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0=0.00 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0-0.00=101,6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持有 5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
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600.00
元。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
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
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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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
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无须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
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
(二)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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