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9-12-0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
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ETF 除外)对停牌股票“东旭光电”(证券代码:
000413)按照 1.65 元进行估值,ETF 联接基金对其持有的目标 ETF 按照估值日目标 ETF 基
金份额净值考虑目标 ETF 持有的“东旭光电”估值调整影响后的净值进行估值。
待“东旭光电”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
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