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聚利: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30
新华聚利债券A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2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2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2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2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2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2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2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2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4 §5 托管人报告 ......2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2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5 §6 审计报告 ......25 6.1 审计意见 ......25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25 6.3 其他信息 ......26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26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26 §7 年度财务报表 ......27 7.1 资产负债表 ......27 7.2 利润表 ......29 7.3 净资产变动表 ......30 7.4 报表附注 ......32 §8 投资组合报告 ......6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6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6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61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61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62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62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62 8.9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62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62 8.11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6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6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6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6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6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65 §11 重大事件揭示......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6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6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66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66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6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7 11.16 其他重大事件......7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2 §13 备查文件目录 ......7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73 13.2 存放地点 ......74 13.3 查阅方式 ......7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896 交易代码 0068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4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61,016,926.9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聚利债券 A 新华聚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896 00689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860,428,963.07 份 587,963.92 份 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较高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 投资目标 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 投资策略 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 业绩比较基准 益率×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收 风险收益特征 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齐岩 任航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10-68779688 010-6606006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qiyan@ncfund.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95599 传真 010-68779528 010-68121816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注册地址 力帆中心2号楼19层 号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办公地址 力帆中心2号楼19层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40001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于春玲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ncfund.com.cn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会计师事务所 伙) 层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注册登记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号楼 19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数据和指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券 标 券 A 券 C 券 A 券 C 券 A C 本 期 已 20,885,689. 16,698,742.5 实 现 收 15,578.19 1,274,413.38 3,087,736.21 322,063.75 47 0 益 本 期 利 30,012,780. 17,496.06 8,797,944.27 1,911,335.97 1,964,778.04 220,965.76 润 43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0.0348 0.0188 0.0193 0.0277 0.0265 0.0175 份 额 本 期利润 本 期 加 权 平 均 2.95% 1.62% 1.64% 2.41% 2.25% 1.50% 净 值 利 润率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3.00% 2.58% -1.83% -2.28% 2.66% 2.27% 净 值 增 长率 3.1.2 期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数据和指新华聚利债券新华聚利债券 新华聚利债券 新华聚利债券 新华聚利债券 新华聚利债券 C 标 A C A C A 期 末 可 168,171,777 153,015,571. 供 分 配 100,224.06 130,248.11 3,146,002.79 4,949,150.86 .73 22 利润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0.1955 0.1705 0.1771 0.1575 0.1991 0.1845 基 金 份 额利润 期 末 基 1,028,600,7 1,016,837,84 18,944,916.9 金 资 产 688,187.98 957,153.95 31,779,338.89 40.80 1.66 2 净值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1.1955 1.1705 1.1771 1.1575 1.1991 1.1845 净值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3.1.3 累计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 新华聚利债券 期末指标 券 A 券 C 券 A 券 C 券 A C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21.24% 18.73% 17.71% 15.75% 19.91% 18.45% 净 值 增 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其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新华聚利债券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87% 0.04% 0.03% 0.09% 0.84% -0.05% 过去六个月 1.33% 0.04% -0.35% 0.09% 1.68% -0.05% 过去一年 3.00% 0.04% 0.71% 0.09% 2.29% -0.05% 过去三年 3.80% 0.11% 0.40% 0.12% 3.40% -0.01% 自基金合同生 21.24% 0.16% 4.46% 0.12% 16.78% 0.04% 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自 2019 年 4 月 11 日成立。 2、本基金业绩基准采用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3、本基金对业绩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2.新华聚利债券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76% 0.04% 0.03% 0.09% 0.73% -0.05% 过去六个月 1.12% 0.04% -0.35% 0.09% 1.47% -0.05% 过去一年 2.58% 0.04% 0.71% 0.09% 1.87% -0.05% 过去三年 2.52% 0.11% 0.40% 0.12% 2.12% -0.01% 自基金合同生 18.73% 0.16% 4.46% 0.12% 14.27% 0.04% 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自 2019 年 4 月 11 日成立。 2、本基金业绩基准采用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3、本基金对业绩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新华聚利债券 A 2、新华聚利债券 C 注: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7 日起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17044),本报告期末本基 金未持有 E 类份额。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新华聚利债券 A 注:本基金自 2019 年 4 月 11 日基金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 然年度进行折算。 2、新华聚利债券 C 注:本基金自 2019 年 4 月 11 日基金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 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新华聚利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23 0.165 14,233,899.92 3,373.45 14,237,273.37 - 合计 0.165 14,233,899.92 3,373.45 14,237,273.37 - 2、新华聚利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23 0.165 11,563.65 294.16 11,857.81 - 合计 0.165 11,563.65 294.16 11,857.81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 2004 年 12 月 9 日注册成立。 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四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即新华 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 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多裕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泽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精选成长主题 3 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融 88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康多元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利率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科技 3 个月滚动持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债 1-5 年农发行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本基金基金经 会计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 理,新华红利 总行资产管理部交易员,新华基 姚海明 回报混合型证 2020-11-27 - 10 金固定收益与平衡投资部债券研 券投资基金基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 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活期添利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华壹诺宝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金融与投资硕士,历任大公国际 华安享惠融 2022-12-2 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分析师、行业 朱韦康 88 个月定期 8 - 6 组长、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开放债券型证 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基金经理 券投资基金基 助理。 金经理助理、 新华安享惠泽 39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利率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新华中 债 1-5 年农发 行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红利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鑫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安康 多元收益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鑫利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增盈 回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新 华丰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增怡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鼎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双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鑫日享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纯债添利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华安享惠金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 本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安享惠金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纯债添利 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增怡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2022-05-1 经济学博士,历任中金公司固定 李晓然 金经理助理、 9 2023-02-22 11 收益分析师,建信信托宏观策略 新华鑫利灵活 投资和资产配置研究。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安享惠泽 39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安享惠融 8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鑫日享中 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丰盈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鼎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丰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壹诺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活期添利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华中债 1-5 年 农发行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利率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华增盈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新华红 利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安康 多元收益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鑫回 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 本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活期添利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华壹诺宝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华安享惠融 8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安享惠泽 39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利率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金融硕士,历任天风证券机构投 杨卓谕 助理、新华中 2022-12-1 2023-07-05 6 顾总部产品助理,投资经理,新 债 1-5 年农发 3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析 行债券指数证 师。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红利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鑫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安康 多元收益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鑫利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增盈 回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新 华丰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增怡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鼎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双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鑫日享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纯债添利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华安享惠金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 本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活期添利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华壹诺宝货币 2022-12-1 统计学硕士,历任天风证券固定 万昱东 市场基金基金 3 2023-07-05 5 收益总部分析师、新华基金管理 经理助理、新 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 华安享惠融 8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安享惠泽 39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利率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新华中 债 1-5 年农发 行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红利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鑫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安康 多元收益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鑫利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增盈 回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新 华丰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增怡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鼎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 理、新华双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鑫日享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纯债添利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新 华安享惠金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 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公司 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 违法违规行为。该办法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公司通过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使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作为交易执行的公平原则,保证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正实施,保证各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对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 4 个季度的日内、3 日内以及 5 日内股票和债券交易同 向交易价差分析及相应情景分析表明:债券同向交易频率偏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高的因素主要是受到市场因素影响造成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大或者是组合经理个人对交易时机的判断,即成交价格的日内变化较大以及投资组合的成交时间不一致而导致个别组合间的交易价差较大,结合通过对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管理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允许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的发生,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全球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有所加剧,俄乌战争和巴以冲突扰动全球贸易格局,大宗商品价格 波动性加大,全球投资者仍然在美国衰退预期、通胀粘性和降息预期之间反复博弈。2023 年中国经济开启疫情后的正常化之路,出行相关服务业迎来快速修复,但是经济总量仍旧面临较大的压力,由于收入预期不佳,消费动能略显不足,通胀数据持续低迷,外需疲软导致出口有所走弱,PPI 下行导致企业盈利能力承压,制造业投资信心不足,地产投资和销售均大幅下行,货币政策宽松但信用扩张不顺。 2023 年债券市场整体仍然处于牛市的环境中,债券市场的主要交易逻辑围绕着经济修复进程以 及政策预期而展开,受到年中政策预期,债市有所回调,下半年债市又逐步企稳,利率继续下行。整体来看,经济基本面年初复苏证伪之后持续疲弱,央行货币政策积极但是信用难以扩张,大量流动性涌向银行间市场,“资产荒”愈演愈烈,保险和银行等机构拉长久期、配置高票息资产的意愿较强,期限利差收窄,曲线走平。我们债券投资整体配置以中短久期政金债、商金债和存单为主,组合久期略有提升,坚持票息策略,同时在保障流动性前提下保有一定杠杆增厚收益,对于信用下沉策略非常谨慎,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力求获得长期稳健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1.1955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00%, 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 0.71%。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1.1705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58%,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 0.7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4 年国际环境和地缘政治博弈将愈加复杂,全球经济增速可能放缓,海外通胀压力减缓但是 通胀粘性仍较强,通胀平稳降落有难度,美联储降息预期仍会不断扰动市场。国内经济增长压力较大,地产销售和投资较弱拖累明显,受制于海外需求较弱出口压力仍存,居民和企业风险偏好趋于保守,货币政策宽松有望持续,海外何时开启降息和国内通胀何时回升是核心关注点。 展望 2024 年债券市场,由于经济基本面相对比较脆弱,通缩风险抬头,同时面临政府债的大量 发行,尽管有防止空转和套利的诉求,但可以预计央行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意愿较强,降准降息可能会贯穿全年,债券整体配置价值较高。由于传统信用扩张抓手是地产,而本轮地产作为主要拖累项,信用扩张比较乏力,配置资金仍面临“资产荒”,市场预期的扭转需要超大规模刺激或者外部环境大幅改善,债券利率下行趋势较强,债券组合久期应当适度拉长。信用债方面主要持有中短久期高等级国企债券和金融债券,总体以获取较高安全度的票息收益为主,对于信用资质下沉策略非常谨慎。 展望 2024 年股票市场,A 股整体估值水平回落至历史较低水平,权益风险溢价率处于较高水平, 配置价值凸显。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 A 股面临着外资流出、通缩环境下企业盈利恶化、投资者风险偏好下降以及上市公司过度融资等问题,基本面研究、高频数据跟踪、投资风格轮换、量化择时辅助以及政策直接干预等因素分别在不同时期成为主要影响因子,传统的股票投资框架可能需要迭代升级以适应新的市场变化,这是我们接下来要深入改进和提高的方向。股票仓位配置上继续保持均衡配置,关注盈利能力、盈利质量和估值之间的平衡,由于持续通缩对于企业盈利影响较大,我们选股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标准主要包括供给占优、产业趋势高确定性和盈利稳定等,重点关注国产替 代、高端制造、新能源后周期、产品出海和高股息等主要方向,坚持筛选基本面扎实、长期逻辑不断验证且估值性价比较高的投资标的进行积极布局。 展望 2024 年转债市场,由于权益市场下跌较多而转债相对抗跌,这也导致转债普遍转股溢价率 抬升,估值较高。在债券收益率不断下探和股票市场相对承压的背景下,当前转债市场机会和风险并存,机会主要在于高 YTM 的标的较多,基于纯债替代可选范围扩大,而风险在于部分低价转债可能面临正股退市或者由于 PB 估值小于 1 无法下修转股价且无力兑付,因此标的选择上要更加谨慎。转债投资上,基于流动性和收益率考虑,我们适当增加债性转债对于纯债部分的替代,在择券方面关注信用风险和无法转股风险,在双低标的上积极挖掘和布局。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开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时本着合规运作、防范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的销售等公司所有业务及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中国证监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督促、协助各业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明确风险控制职责并具体落实相应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有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针对各部门具体业务建立了相应的检查指标及检查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电脑监控、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一系列方法,定期对公司和基金日常运作的各项业务进行合法合规检查,并对基金投资交易行为过程实施实时监控,督促业务部门不断改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并按规定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送监管机关、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及时准确地向监管机关报送各项报告,并对公司所有对外信息,包括基金法定信息披露、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和媒体稿件等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事前审阅,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四、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持续的学习和培训。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员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并组织员工开展学习、讨论,提高和加深了公司员工对基金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明确风险控制职责,树立全员内控意识。 通过上述工作,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的管理始终都能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公司制度进行,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金资产,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小组,负责对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等进行研究和论证,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 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共进行一次分红,其中 A 类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权益登记日)每 10 份 分配基金红利 0.165 元,共分配红利金额 14,237,273.37 元;C 类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权益登记日) 每 10 份分配基金红利 0.165 元,共分配红利金额 11,857.81 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新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06089 号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华聚利债券基金”)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6.1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华聚利债券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华聚利债券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新华聚利债券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华聚利债券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华聚利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新华聚利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华聚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华聚利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华聚利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伟邓冰清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2024 年 3 月 29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 货币资金 7.4.7.1 7,637,699.48 9,546,759.35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24.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350,328,567.73 1,367,155,769.03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350,328,567.73 1,367,155,769.0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9.96 61.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357,966,317.17 1,376,702,615.04 附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28,082,374.55 358,360,493.19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70 1,663.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1,012.71 258,359.36 应付托管费 87,004.26 86,119.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33.61 329.1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5 246,751.56 200,654.81 负债合计 328,677,388.39 358,907,619.43 净资产: - - 实收基金 7.4.7.6 861,016,926.99 864,649,176.28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7 168,272,001.79 153,145,819.33 净资产合计 1,029,288,928.78 1,017,794,995.6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57,966,317.17 1,376,702,615.04 注: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 1.1955 元,基金份额 860,428,963.07 份,C 类份额净值 1.1705 元,基金份额 587,963.92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附注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1,245,361.87 16,048,185.98 1.利息收入 54,124.56 454,667.8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8 54,124.56 105,270.76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49,397.1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2,061,232.13 22,486,802.4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9 - -292,253.95 基金投资收益 7.4.7.10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32,061,232.13 22,779,070.9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3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14.5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6 9,129,008.83 -7,263,875.64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996.35 370,591.30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215,085.38 5,338,905.74 1.管理人报酬 3,058,501.19 1,981,486.97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若有) - - 2.托管费 1,019,500.42 643,923.89 3.销售服务费 4,317.28 295,834.92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6,884,214.97 2,206,091.8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884,214.97 2,206,091.86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9 - - 7.税金及附加 - 14.81 8.其他费用 7.4.7.20 248,551.52 211,553.2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0,030,276.49 10,709,280.2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030,276.49 10,709,280.2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0,030,276.49 10,709,280.24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864,649,176.28 153,145,819.33 1,017,794,99 产 5.61 二、本期期初净资 864,649,176.28 153,145,819.33 1,017,794,995. 产 61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3,632,249.29 15,126,182.46 11,493,933.1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30,030,276.49 30,030,276.49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3,632,249.29 -654,962.85 -4,287,212.14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2,700,601.64 444,767.79 3,145,369.43 款 2.基金赎回 -6,332,850.93 -1,099,730.64 -7,432,581.57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14,249,131.1 配利润产生的净 - -14,249,131.18 8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861,016,926.99 168,272,001.79 1,029,288,928. 产 78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42,629,102.16 8,095,153.65 50,724,255.8 产 1 二、本期期初净资 42,629,102.16 8,095,153.65 50,724,255.8 产 1 三、本期增减变动 967,070,739.8 额(减少以“-” 822,020,074.12 145,050,665.68 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10,709,280.24 10,709,280.24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956,361,459.5 净资产变动数(净 822,020,074.12 134,341,385.44 6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1,793,721,698.49 282,824,169.67 2,076,545,868. 款 16 2.基金赎回 -971,701,624.37 -148,482,784.23 -1,120,184,40 款 8.6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864,649,176.28 153,145,819.33 1,017,794,995. 产 6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于春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金亮,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2027 号文件“关于核准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发起募集的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2019 年 4 月 5 日(含周六、周日) 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募集资金总额 271,306,452.86 元, 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 33,666.14 元,并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验字[2019]0136001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9 年 4 月 11 日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 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 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 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 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 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 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7,637,699.48 9,546,759.35 等于:本金 7,636,207.18 9,544,735.22 加:应计利息 1,492.30 2,024.13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7,637,699.48 9,546,759.3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1,332,129,326.37 15,661,567.73 1,350,328,567.73 2,537,673.63 合计 1,332,129,326.37 15,661,567.73 1,350,328,567.73 2,537,673.63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332,129,326.37 15,661,567.73 1,350,328,567.73 2,537,673.63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4,204,485.20 85,300.27 4,284,880.27 -4,905.20 债券 银行间市场 1,343,194,430.00 26,262,888.76 1,362,870,888.76 -6,586,430.00 合计 1,347,398,915.20 26,348,189.03 1,367,155,769.03 -6,591,335.2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347,398,915.20 26,348,189.03 1,367,155,769.03 -6,591,335.20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1.04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37,751.56 31,653.77 其中:交易所市场 7,997.41 9,478.69 银行间市场 29,754.15 22,175.08 应付利息 - - 应付中国证券报 120,000.00 80,000.00 应付审计费 80,000.00 80,000.00 应付账户维护费 9,000.00 9,000.00 合计 246,751.56 200,654.81 7.4.7.6 实收基金 新华聚利债券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863,822,270.44 863,822,270.44 本期申购 424,822.27 424,822.2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818,129.64 -3,818,129.64 本期末 860,428,963.07 860,428,963.07 新华聚利债券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826,905.84 826,905.84 本期申购 2,275,779.37 2,275,779.3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514,721.29 -2,514,721.29 本期末 587,963.92 587,963.92 7.4.7.7 未分配利润 新华聚利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91,406,879.88 -38,391,308.66 153,015,571.22 本期期初 191,406,879.88 -38,391,308.66 153,015,571.22 本期利润 20,885,689.47 9,127,090.96 30,012,780.4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754,714.78 135,414.23 -619,300.55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93,011.10 -16,599.13 76,411.97 基金赎回款 -847,725.88 152,013.36 -695,712.52 本期已分配利润 -14,237,273.37 - -14,237,273.37 本期末 197,300,581.20 -29,128,803.47 168,171,777.73 新华聚利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66,283.77 -36,035.66 130,248.11 本期期初 166,283.77 -36,035.66 130,248.11 本期利润 15,578.19 1,917.87 17,496.0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50,261.17 14,598.87 -35,662.30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46,054.09 -77,698.27 368,355.82 基金赎回款 -496,315.26 92,297.14 -404,018.12 本期已分配利润 -11,857.81 - -11,857.81 本期末 119,742.98 -19,518.92 100,224.06 7.4.7.8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4,124.54 103,050.7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0.02 2,219.99 其他 - - 合计 54,124.56 105,270.76 注: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包含结算保证金利息。 7.4.7.9 股票投资收益 7.4.7.9.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9.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 8,660,466.00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 8,932,342.37 减:交易费用 - 20,377.58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 -292,253.9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43,289,080.55 21,376,453.38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11,227,848.42 1,402,617.60 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32,061,232.13 22,779,070.98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1,892,204,815.04 1,469,353,209.76 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1,873,285,997.66 1,448,759,042.94 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30,131,865.80 19,178,564.24 减:交易费用 14,800.00 12,984.98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1,227,848.42 1,402,617.60 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14.58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 -14.58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9,129,008.83 -7,263,875.64 ——股票投资 - -306,948.83 ——债券投资 9,129,008.83 -6,956,926.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9,129,008.83 -7,263,875.64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996.35 367,666.30 补差费收入 - 2,925.00 合计 996.35 370,591.30 7.4.7.18 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7.4.7.19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1日 审计费用 80,000.00 8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8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汇划费 11,351.52 14,353.29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查询费 1,200.00 1,200.00 合计 248,551.52 211,553.29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发生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未发生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东 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 注:2023 年 2 月 8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实际控 制人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核准了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变更后本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仍为恒泰证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 占当期股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 - 686,608.00 5.18% 公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 - 14,640,559.90 15.15% 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交总额的 比例 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 - 20,000,000.00 9.28% 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 - - - 司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639.41 6.07% - - 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产生关联方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058,501.19 1,981,486.97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005.31 60,707.51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3,048,495.88 1,920,779.46 注:1、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0.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19,500.42 643,923.89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确认。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人 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新华聚利债券 A 新华聚利债券 C 合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 722.91 722.91 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 1,737.98 1,737.98 司 合计 - 2,460.89 2,460.89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新华聚利债券A 新华聚利债券C 合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 585.61 585.61 限公司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 195,442.18 195,442.18 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 2,172.60 2,172.60 司 合计 - 198,200.39 198,200.39 注:1、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的年费率逐日计提确认。其计算公 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0.4%/当年天数。 2、本报告期列示的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为当期支付金额。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有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7,637,699.48 54,124.54 9,546,759.35 103,050.77 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新华聚利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除息日 每 10 份 再投资形 权益登记 现金形式 利润分配合 序号 基金份额 式发放总 备注 日 场 场 发放总额 计 分红数 额 内 外 1 2023-04-21 - 2023- 0.165 14,233,899.9 3,373.45 14,237,273.3 - 04-21 2 7 14,233,899.9 14,237,273.3 合计 0.165 3,373.45 - 2 7 新华聚利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除息日 每 10 份 再投资形 权益登记 现金形式 利润分配合 序号 基金份额 式发放总 备注 日 场 场 发放总额 计 分红数 额 内 外 1 2023-04-21 - 2023- 0.165 11,563.65 294.16 11,857.81 - 04-21 合计 0.165 11,563.65 294.16 11,857.81 -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 328,082,374.55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估值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单价 160418 16 农发 18 2024-01-02 105.24 1,800,000.00 189,440,065.57 200408 20 农发 08 2024-01-02 102.84 1,100,000.00 113,126,885.25 220312 22 进出 12 2024-01-02 101.52 500,000.00 50,762,103.83 200315 20 进出 15 2024-01-02 102.63 100,000.00 10,262,601.09 合计 3,500,000.00 363,591,655.74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未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有效、职责明晰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和完善了与其业务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备选库制度和分散化投资方式防范信用风险。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交易通过交易对手库管理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50,762,103.83 54,976,825.48 合计 50,762,103.83 54,976,825.48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508,267,621.01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692,508,426.22 1,144,502,904.10 合计 1,200,776,047.23 1,144,502,904.10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98,790,416.67 167,676,039.45 AAA 以下 - - 未评级 - - 合计 98,790,416.67 167,676,039.45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 来的变现困难。本基金采用分散投资、控制流通受限证券比例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所持 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计息但该利息金额不重大)以外,本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 约定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 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组合的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资产的投资比例符合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流动性风险较低。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 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7,637,699.48 - - - 7,637,699.48 结算备付金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2,675,995.90 845,546,888.77 102,105,683.06 -1,350,328,567. 73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 - - 产 债权投资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 - - - - 资 应收清算款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49.96 49.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410,313,695.38 845,546,888.77 102,105,683.06 49.961,357,966,317. 资产总计 17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328,082,374.55 - - - 328,082,374.5 产款 5 应付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11.70 11.7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61,012.71 261,012.71 应付托管费 - - - 87,004.26 87,004.2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33.61 233.61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246,751.56 246,751.56 328,082,374.55 - - 595,013.84328,677,388 负债总计 .39 利率敏感度缺口 82,231,320.83 845,546,888.77 102,105,683.06 -594,963.881,029,288,928. 78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546,759.35 - - - 9,546,759.35 结算备付金 - - - - - 存出保证金 24.71 - - - 24.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2,652,864.93 1,144,502,904.10 - -1,367,155,769. 03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 - - 产 债权投资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 - - - - 资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61.95 61.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232,199,648.99 1,144,502,904.10 61.951,376,702,615. 资产总计 - 04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358,360,493.19 - - - 358,360,493.1 产款 9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1,663.13 1,663.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58,359.36 258,359.36 应付托管费 - - - 86,119.78 86,119.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29.16 329.1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200,654.81 200,654.81 358,360,493.19 - - 547,126.24 358,907,619.4 负债总计 3 利率敏感度缺口 -126,160,844.20 1,144,502,904.10 - -547,064.291,017,794,995. 6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上升 25.00 bp 减少约 6,409,343.93 减少约 4,941,900.64 市场利率下降 25.00 bp 增加约 6,473,408.22 增加约 4,974,015.94 7.4.13.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与负债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在其他价格风险分析中,本基金管理人主要分析市场价格风险的影响。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 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 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最 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 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占基金 占基金 项目 资产净 资产净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350,328,567.73 131.19 1,367,155,769.03 134.33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合计 1,350,328,567.73 131.19 1,367,155,769.03 134.33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1,350,328,567.73 1,367,155,769.03 第三层次 - - 合计 1,350,328,567.73 1,367,155,769.03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50,328,567.73 99.44 其中:债券 1,350,328,567.73 99.4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637,699.48 0.56 计 8 其他各项资产 49.96 0.00 9 合计 1,357,966,317.1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49,432,468.00 111.6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41,164,846.99 62.2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98,790,416.67 9.60 9 其他 102,105,683.06 9.92 10 合计 1,350,328,567.73 131.19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160213 16 国开 13 2,000,000 205,670,000.00 19.98 2 160418 16 农发 18 1,800,000 189,440,065.57 18.40 3 200408 20 农发 08 1,400,000 143,979,672.13 13.99 4 2371308 23 贵州债 1,000,000 102,105,683.06 9.92 30 5 112305161 23 建设银 1,000,000 98,790,416.67 9.60 行 CD16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8.11.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投资。 8.11.2 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全部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的行政处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通报批评及责令整改处分。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49.9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9.9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新华聚利债券 A 2,088,419.8 412 857,263,609.09 99.63% 3,165,353.98 0.37% 1 新华聚利债券 C 100.00 167 3,520.74 0.00 0.00% 587,963.92 % 合计 1,487,075.8 579 857,263,609.09 99.56% 3,753,317.90 0.44% 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新华聚利债券 A 37,960.35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新华聚利债券 C 0.00 0.00% 有本基金 合计 37,960.35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新华聚利债券 A 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新华聚利债券 C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新华聚利债券 A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新华聚利债券 C 0 放式基金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华聚利债券 A 新华聚利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4 月 11 262,512,552.99 8,793,899.87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63,822,270.44 826,905.8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24,822.27 2,275,779.3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818,129.64 2,514,721.2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60,428,963.07 587,963.92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23 年 2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于春玲女士代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翟晨曦女士离任董事长,刘征宇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副总经理,崔凤廷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2023 年 4 月 24 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变更批复,法定代表人变更 为于春玲女士。 2023 年 6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于春玲女士担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职务、 代任总经理职务,崔凤廷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张宗友先生不再担任联席董事长职务。经 2023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于春玲女士、张宗友先生、李磊先生、匡双礼先生、张坤女士、徐经长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匡双礼先生、张坤女士、徐经长先生为独立董事。经公司审议,杨淑飞、张浩不再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选举卢东亮、孙义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其中,卢东亮为监事会主席。 2023 年 9 月 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杨金亮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 职务,于春玲女士不再代任总经理职务。2023 年 9 月 15 日,经 2023 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增补杨金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023 年 12 月 1 日,经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徐经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增补陈佳俊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有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次承租人)及原深圳办公区所租房屋出租方(承租人)与房屋业主之间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2020),二审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判决基金管理人需向业主支付房屋占用费,承租人不当收取房租。基金管理人履行完生效判决后继续起诉承租人向其追偿损失,法院组织双方和解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承租人已自动履行完毕。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专户产品众富 1 号交易对手湖北蕲春农商行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客户欺诈责 任纠纷案件(2022),原告于开庭前自行撤诉,法院同意其撤诉申请后予以结案。 本报告期未有涉及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未有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持有基金。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年度应 支付给其报酬 80000 元人民币。审计年限为 1 年。自 2020 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连续提供 4 年审计服务。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分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10-18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上海证监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示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未完整报送分支机构负责人参股及兼职信息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已完成整改措施 出整改意见) 其他 - 11.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中金公司 2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中邮证券 2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中金财富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国投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国联证券 2 - - - - - 东方财富 2 - - - - - 华安证券 2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券 2 - - - - - 恒泰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新时代证券 2 - - - - - 华福证券 2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山西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2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申港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 号)以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 号)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共租用 56 个交易席位,其中报告期内新增 14 个交易席位,退租 0 个交易席位。 新增席位为:华福证券上海席位、华福证券深圳席位、中金公司深圳席位、山西证券上海席位、山西证券深圳席位、申港证券上海席位、太平洋证券上海席位、太平洋证券深圳席位、华安证券上海席位、华安证券深圳席位、国联证券上海席位、国联证券深圳席位、中邮证券上海席位、中邮证券深圳席位。 一、交易席位的分配依据 交易席位的分配以券商实力及其所提供的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交易席位的选择流程 1、研究部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券商。 2、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三、交易量的分配 交易量的分配以券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券商提供独立的或第三方研究报告及服务,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公司研发、市场数据、财经信息、行业期刊、组合分析软件、绩效评估、研讨会、统计信息、交易评估等,用以支持投资决策。 2、以季度为单位对经纪商通过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基金经理、研究员和交易员分别打分,根据经纪商给投资带来的增值确定经纪商的排名。 考核的内容包括上一季度经纪交易执行情况、提供研究报告数量、研究报告质量和及时性、受邀讲解次数及效果、主动推介次数及效果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期交易量分配的依据,交易量大小和评分高低成正比。 3、交易部负责落实交易量的实际分配工作。 11.15.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金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中邮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金财富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国投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东方财富 - - - - - - 华安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恒泰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新时代证券 - - - - - - 华福证券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山西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申港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11.16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1-20 2022 年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2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01-20 度报告 站 3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实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2-08 际控制人的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柜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2-15 台及网上直销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5 金增加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2-21 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告 披网站 6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03-01 新) 站 7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聚利债券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03-01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站 8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聚利债券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03-01 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站 9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聚利债券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03-01 E)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站 10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3-02 理人员变更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1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3-02 理人员变更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12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3-24 理人员变更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3 金增加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3-27 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惠活动的公告 披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年度报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3-30 告提示性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15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03-30 告 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6 金增加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4-14 机构的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17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4-19 电子信披网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8 金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4-20 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告 披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9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季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4-21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20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04-21 度报告 站 2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4-25 表人变更的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2 金增加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2023-04-26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披网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3 金增加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6-29 销机构的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4 金参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6-30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25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变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6-30 更的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26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6-30 理人员变更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2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6-30 理人员变更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28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6-30 理人员变更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9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 季度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7-21 报告提示性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30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07-21 度报告 站 3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广东分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7-29 公司的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32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新华基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8-16 金 APP 运营及维护服务的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3 金增加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8-18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全部基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8-30 金中期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35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中期报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08-30 告 站 36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 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3-09-02 理人员变更公告 电子信披网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7 金增加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09-05 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8 券投资基金增加博时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10-13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转换业务的公告 披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9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3 季度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23-10-25 报告提示性公告 报、公司网站、电子信 披网站 40 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10-25 度报告 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41 事变更的公告 公司网站、电子信披网 2023-12-02 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份 申购份 类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额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20230101-202312 857,26 857,263,609 机构 1 31 3,609. - - .09 99.56% 09 产品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对这些条 款研究不足导致的事件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可转换债券的价格明显高于其赎回价格时,若本基金未能在可转换债券被赎回前转股或卖出,则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公司将 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根据公司净资本规模,以及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特点,兼顾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控制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4、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 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本公司将通过内部研究分析和投资决策授权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公司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加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合法合规性管理。 5、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如出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三条约定的资产规模过小、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较少等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23 年 2 月 8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 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核准了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新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变更后本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仍为恒泰证券。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四)《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六)更新的《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八)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九)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及营业执照 (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住所的批复 (十一)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