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聚利债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3-16
新华聚利债券A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恒泰证券将自 2019 年 3 月 18 日起销售本公 司旗下的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6896,C 类:006897,以下 简称“本基金”)。 从 2019 年 3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泰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 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恒泰证券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恒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 遵循恒泰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 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 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