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丰华债券:关于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9-12-31
易方达丰华债券C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 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 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19年12月31日起生效,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 http://www.efunds.com.cn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 1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 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 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 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 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附件: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 修订 第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部分 原则 原则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 关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 行。 第二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丰华债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丰华债 部分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释义 期的更新 新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概要》及其更新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 4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及其他媒介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4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3 章节 原文 修订 第五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部分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 基金 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 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 份额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的申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购与 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赎回 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 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五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部分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基金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份额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的申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 购与 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赎回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十八、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 公告。 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十八、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 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 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 整,或者安排本基金的一类或多类基金 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 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申购和赎 整,或者安排本基金的一类或多类基金 回,或者办理基金份额的转让、过户、质 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申购和赎 押等业务,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回,或者办理基金份额的转让、过户、质 人大会审议,但须提前公告。 押等业务,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但应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 第六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合同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当事 但不限于: 但不限于: 人及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权利 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义务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 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 金报告; 年度报告; 第六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4 章节 原文 修订 部分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合同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当事 但不限于: 但不限于: 人及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权利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义务 格; 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 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适当的措施; 了适当的措施; 第七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 基金 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第八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 部分 换程序 换程序 基金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 人、 金托管人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 金托管人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 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托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人的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金管理人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更换 金管理人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条件 告;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和程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序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管人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 公告。 第十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五部 施 施 分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个工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 的收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在指定媒介公告。 5 章节 原文 修订 益与 备案。 分配 第十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六部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分 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的会 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 计。 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 告。 第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七部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 分 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 的信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 息披 组织。 和非法人组织。 露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 完整性。 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 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和非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 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 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文字;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 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文本为准。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 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部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分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基金 同》、基金托管协议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的信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息披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露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 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 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 6 章节 原文 修订 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 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 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 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 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 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 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 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 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 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 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律文件。 律文件。 (二)《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 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 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三)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值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 基金份额净值。 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金产品资料概要。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二)《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 (三)基金净值信息 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 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7 章节 原文 修订 金份额销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资料。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 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 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制前述信息资料。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事务所审计。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 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面报告方式。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为保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等定 期报告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为保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 险。 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定期报告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析等。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六)临时报告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 露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 等。 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 (六)临时报告 8 章节 原文 修订 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 案。 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 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2、终止《基金合同》;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定的事项;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生变更; 务所; 7、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 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超过百分之五十;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7、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 过百分之三十; 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 10、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制人变更;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 集; 监管部门的调查;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 1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 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负责人发生变动;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 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1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15、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 之三十;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7、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18、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 19、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 20、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 21、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 事处罚; 费方式发生变更;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 22、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付;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 9 章节 原文 修订 23、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 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停接受赎回申请;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5、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时;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26、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七)澄清公告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18、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 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 19、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 20、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 21、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 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会。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七)澄清公告 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 案,并予以公告。 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 (九)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 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 息披露 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投资中小企 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 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 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 监 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 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 (八)清算报告 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季度报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 和招募说 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 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 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十)投资国债期货的信息披露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 定报刊上。 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 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情况、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 案,并予以公告。 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 (十)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 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息披露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投资中小企 披露 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 监 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 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 10 章节 原文 修订 产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季度报 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 招募说 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 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十一)投资国债期货的信息披露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十二)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 券的信息披露 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 本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况、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 后两个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 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 证 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证券公司 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短期公司债券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并 (十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 在季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 披露 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 中披露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 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 情况。 额、资产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 息 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 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 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三)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后两个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 证 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证券公司 短期公司债券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并 在季度 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 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 披露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情 况。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息 第十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七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 分 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基金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的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 务。 息披 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 露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11 章节 原文 修订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面文件、盖章或 XBRL 电子方式复核确 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认。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 电子确认。 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 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 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 实、准确、完整、及时。 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 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 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 应当一致。 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 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 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 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 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 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 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办公场所, 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八部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 分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基金 效,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 效,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 合同 媒介公告。 告。 的变 12 章节 原文 修订 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二、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 修订 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托管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协议 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当事 人 七、 (一)选择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 (一)选择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 交易 券、期货经营机构 券、期货经营机构 及清 1、……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 1、……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 定,在基金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 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 算交 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 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 收安 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 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 排 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 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 露,并将该等情况及基金交易单元号、佣 并将该等情况及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 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 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 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五)基金现金分红 (五)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 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公告。 八、 (六)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 (六)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 基金 和复核 和复核 资产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 净值 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 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 计 编制及复核;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编制及复核;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算、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及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及 估值 复核;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 复核;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 和会 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在每年 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在每年 计核 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算 的编制及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 的编制及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 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 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 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基金 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基金 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 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务所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 13 章节 原文 修订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十、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 信息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 披露 计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有)、基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 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 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中的 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 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 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 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 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 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 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 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动性风险分析等。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基金管 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 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 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根据法律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 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 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 基金托管人在指定媒介公开披露。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开披 露。 十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 二、 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 和年度报告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 基金 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 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 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 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份额 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 整性。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得将所保 持有 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 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 人名 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 14 章节 原文 修订 册的 务。 保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