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2-01-05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
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 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的有关约定,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东方量化 多策略混合” )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本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1 月6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增加侧袋机制,变 更业绩比较基准,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同时,由于本公司由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由“有限责 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由“叁亿元人民币”变更为“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由“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变更为“2004年6月11 日至长期”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更名为“《东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规则》” ,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按规定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费率 1、调整管理费率: 变更前:1.50%/年 变更后:0.80%/年 2、调整托管费率: 变更前:0.25%/年 变更后:0.15%/年 二、增加存托凭证的主要修订 涉及增加存托凭证的主要修订包括:基金合同中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 证的风险揭示、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等;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 容也将进行相应修订。 三、增加侧袋机制的主要修订 涉及增加侧袋机制的主要修订包括:在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 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 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 相关内容也将进行相应修订。 四、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5%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五、增加C类基金份额: 自2022年1月6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 基金投资人申购时可根据投资需求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 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与A类份额一致。 C类份额的初始基 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费用结构如下所示: (一)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6785,基金简称:东方 量化多策略混合A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A类基金份额含义: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如下所示: M<100万 1.50% 0.15% 100万≤M<300万 1.00% 0.10% 300万≤M<500万 0.80% 0.08% M≥500万 1000元/笔投资者重复申购时,需按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申购费用。2、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长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T<7日 1.50% 100% 7日≤T<30日 0.75% 100% 30日≤T<180日 0.50% 75% 180日≤T<365日 0.25% 50% 365日≤T<730日 0.05% 25% T≥730日 0.00% 0%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二)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C类基金份额(新增的份额),基金代码:014724,基金简称: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C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C类基金份额含义: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 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1、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长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T<7日 1.50% 100% 7日≤T<30日 0.50% 100% T≥30日 0.00% 0%对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远洋锐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王丹 电话:010-66295876 传真:010-6657869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 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二)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 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七、其他修订 1、基金管理人名称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 2、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3、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由“叁亿元人民币”变更为“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人民币” 。 4、基金管理人营业期限由“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变更为“2004年6月 11日至长期” 。 5、“《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更名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规则》” 。 八、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于2022年1月6日生效,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关内容将在变更后 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或拨打全国免 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3、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等相关业务详见本公司公布的相关公告。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