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惠盈纯债:关于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2020-05-25
国金惠盈纯债C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惠盈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及 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0 年 5 月 25 日起对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代码:009604),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在赎回时 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在指定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 称为 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中公告。 二、E 类份额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 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 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 E 类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可在 T+1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投资人已缴纳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三、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D×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D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四、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E 类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不含)的投资者收取 1.50%的赎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超过 7 日(含)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E 类基金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N<7 日 1.50% 100% N≥7 日 0% - 本基金原 A 类、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所示: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N<7 日 1.50% 100% 7 天≤N<30 天 0.1% 25% N≥30 天 0% - 五、《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对《基金合同》中“释义”、“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费 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如下,具体请见附件 1《<国金惠盈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中拟新增: “48、E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且在指定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 (二)《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第八条拟变更为: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在赎回时收 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在指定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 称为 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中第三条拟变更为: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 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 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 E 类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可在 T+1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投资人已缴纳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四)《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 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六条拟变更为: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C 类和 E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C 类、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三条拟变更为: “3、本基金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六)《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中第三条拟变更为: “3、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D×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D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七)《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之“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的第二条和第四条 拟变更为: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对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选 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 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机构。 (一)直销机构 国金基金移动客户端 移动客户端(APP)名称:及第理财 目前支持的移动客户端支付渠道: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 告。 (二)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网站公示信息 为准。 七、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对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 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0-2000-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5 日 附件 1 《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部分释义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以下内容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48、E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且在指定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分别设置 A 类、C 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在赎回时收 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在指定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 称为 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 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 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 效,则投资人已缴纳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 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 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 E 类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可在 T+1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投资人已缴纳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C 类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C 类和 E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 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4、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第六 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4、本基金 C 类、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D×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D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对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选择 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对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选择 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 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 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