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9-12-06
国金惠盈纯债C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金持有的东旭光电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2 月 5 日起,对本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按照 1.65 元进行估值。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旭 光电”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 格。 待“东旭光电”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确定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0-2000-18 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