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惠盈纯债:关于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04-04
关于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4 月 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金惠盈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65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4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4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4 月 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4 月 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金惠盈纯债 A 国金惠盈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549 00676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19 年 4 月 8 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者
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若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的情形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分 A、C 两类份额,其中 A 类份额收取申购费,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
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份额具体计算方法请见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 0.60% -
100<=M<300 0.40% -
300<=M<500 0.20% -
500<=M 1000 元/笔 -
注:单位为万元
3.2.2 后端收费
注:无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并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 份,但某笔
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基金
管理人有权对该部份剩余基金份额发起一次性自动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 A、C 两类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10%
30 日<=N 0.00%
注:N 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
于持续持有期间少于 7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7 日
(含)以上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
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执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有关申购费
率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trade.gfund.com)以及开通本基
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进行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其他
销售机构进行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以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费率优
惠措施及业务规则执行相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0.1 直销机构
(1)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联系人:石迎春
联系电话:010-88005812
客服信箱: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2000-18
传真:010-88005816
网站:http://www.gfund.com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支付渠道:工行卡、建行卡、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3)国金基金移动客户端
移动客户端(APP)名称:及第理财
目前支持的移动客户端支付渠道: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6.0.2 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1234567.com.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13)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1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以
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
况,请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fund.com)查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
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
查询。
(4)自 2019 年 4 月 8 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可参与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参与费率优惠的标准、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
公示信息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
最新业务公告。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