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证生物医药ETF联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05-09
国泰生物医药ETF联接基金C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含定投)、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5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 ETF 联接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67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4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中证 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公告依据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5 月 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5 月 1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5 月 1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5 月 1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5 月 1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生物医药 ETF 联接基金 国泰生物医药 ETF 联接基金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756 00675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1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的限制调整 ①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由 10.00 元(含申购费) 调整为 1.00 元(含申购费)。即投资人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调整为 1.00 元。 ②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仍为 10.00 元(含申购费),不做调整。除 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③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④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的除外。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 万 1.00% 50 万≦M<100 万 0.60% 2 M≧1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 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 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调整 ①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投资人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由 10.00 份调整为 1.00 份,即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数为 1.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赎回。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 须一起赎回。 ②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单笔赎回的最低份数仍为 10.00 份,不做调整。如除直销机构 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③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④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基 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 3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9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90 日但少于 18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180 日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180 日 0.50% Y≧180 日 0.0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10% Y≧30 日 0.0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 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 4 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 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且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 5.1.1 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 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 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 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5.1.2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可支持转换本基金管理 人旗下以下产品: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199 国泰量化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18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类) 000362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363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0367 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511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512 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526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742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53 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954 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1265 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1542 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001576 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79 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26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45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89 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90 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50 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1922 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055 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059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061 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062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063 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197 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58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89 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57 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15 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 003516 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17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93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754 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755 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4101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4253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类) 005095 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5096 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5115 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5116 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5244 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5245 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5246 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726 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730 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19 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67 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5970 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037 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116 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340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6475 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596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597 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6 006598 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6725 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762 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941 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955 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01 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02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03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020005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020007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020009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0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1 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12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20015 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8 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9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20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20021 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20022 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23 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26 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31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A 类) 020032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B 类) 020033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34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类) 160211 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212 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215 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217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218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219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220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160221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222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223 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224 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225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226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 501016 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17 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19 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27 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7 519020 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519021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022 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519606 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1)同一基金 A/C 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2)若涉及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 于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办理。 5.2.2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 差费率 G 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 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 为 100 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 (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 1.200 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 1.300 元,转 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 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 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 元 转换补差费用 = 【100,000×1.200×(1-0.2%)/(1+0.3%)】×0.3%=358.21 元 转入份额 = 119,401.79 / 1.300=91,847.53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 100 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 8 净值是 1.200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 1.300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91,847.53 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 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 1000 元申购费。 5.3 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 销售,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②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 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③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 计算。 ④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 效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⑤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 1.00 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相关公告及规定。如 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 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对本基金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为 100.00 份。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 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⑥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 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 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 例确认。但巨额赎回按比例确认时,基金转换出的未确认份额,不做顺延赎回处理。 ⑦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起计算。 ⑧跨 TA 基金转换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它是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 的基金之间转换的拓展功能,所有转换规则遵从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5.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 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9 5.5 重要提示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本基金 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②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③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公布 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④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 告。 ⑤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 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 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 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各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 款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 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rade.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 金,申购期内提供 7×24 小时申购服务。 10 智能手机 APP 平台:iphone 交易客户端、Android 交易客户端 “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7.2 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 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 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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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相关销售机构各自活动公告为准,且业务办理 的流程以相关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⑤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 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12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9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