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富利纯债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5-24
方正富邦富利纯债C
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富利纯债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23日 送出日期:2024年0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富利纯债 基金代码 006731 下属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富利纯债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6732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1年1月19日 基金经理 区德成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1月4日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的期限。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 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 序。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 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及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投资范围 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2、组合久期配置策略;3、息差策略;4、个券选择策略;5、 信用债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注:详见《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M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前收费) 赎回费 N<7日 1.50% - N≥7日 0 - 注: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 售 服 0.30% 销售机构 务费 审 计 费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 息 披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其 他 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 用 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以上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方正富邦富利纯债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7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无法完 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 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 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 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3)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国债期货所面 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 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1、《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