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ETF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3-01
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三月
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8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8]1870 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的类别为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4. 本基金将自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
法定募集期限。
5.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7.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
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
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8.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
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
1
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
额是人民币 1,000 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
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9.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
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
的份额。
13. 本公告仅对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6.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
购买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为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
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
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
2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
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
包括指数波动的风险、指数编制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可能具有与目标 ETF 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目标 ETF 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
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由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
的指数基金的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
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等)的特有风险等;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
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等;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险
以及基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者带来的风险;4)管理风险;
5)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特有
风险及一般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
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
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
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不少于 3 年。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
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
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发起资
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
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
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终止基金合同。若管理人与托管人根据
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面临终止清盘的风险。
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
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3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
(3)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4)本基金与目标 ETF 的联系与区别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之间的联系:1)两只基金的投资目标均为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2)两只基金具有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3)目标 ETF 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之间的区别:1)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目标 ETF 主要采取完全
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
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2)在交易方式方
面,投资者既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买卖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也可以按照最小申
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的要求申赎目标 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
样,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非直销销售机构按未知价法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业绩表现仍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1)法
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目标 ETF 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
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仍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资产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2)申购赎回的影响。目标
ETF 采取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要求进行申赎的方式,申购赎回对基
金净值影响较小;而本基金采取按照未知价法进行申赎的方式,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产生一定影响。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 类
基金份额代码:006704;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6705)
2. 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3. 基金存续期限
4
不定期
4. 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5. 基金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6.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金
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
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1000 万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条件下,则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自基金管
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
合同不生效。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
有。
(5)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
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 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认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 A 类基金份额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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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申请单独计算。
对于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
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
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
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
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
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元)(含认购费)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 万 0.08%
100 万≤M<200 万 0.06%
200 万≤M<500 万 0.03%
M≥500 万 1,000 元/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元)(含认购费)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200 万 0.60%
2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可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实行有差别的费
率优惠。
本基金对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以及“赎回转认购”功能参与认购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实行费率优惠。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赎回转认购”功能参与认购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享受零认购费优惠。“赎回转认购”功能支持赎回转出的基金为本公司
旗下的货币型基金(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具体“赎回转认购”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
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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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认购优惠费率
兴业银行卡、 邮储银行、
浦发银行卡、 北京银行等
中信银行卡、
认购金额 光大银行卡、
标准认购 建设银行卡、
M(元) 工商银行卡、 民生银行卡、
费率 广发银行卡 招商银行卡、 农业银行卡
(含费) 中国银行卡 天天盈账户、
交通银行卡
华夏银行卡、
平安银行卡、
上海银行卡
等
M<100 万 0.80% 0.08% 0.64% 0.60% 0.60% 0.60% 0.45%
100 万≤M<
0.60% 0.06% 0.60% 0.60% 0.60% 0.60% 0.45%
200 万
200 万≤M<
0.30% 0.06% 0.30% 0.30% 0.30% 0.30% 0.30%
500 万
M≥500 万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
中列支。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a. 若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一:某投资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投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 元,认购费率
为 0.80%,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80%)=99,206.35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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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份额=(100,000-793.65+50)/1.00=99,256.35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99,256.35 份 A 类基
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特定投资群体)通过本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投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 元,认购费率为 0.08%,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
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8%)=99,920.06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920.06=79.94 元
认购份额=(100,000-79.94+50)/1.00=99,970.06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99,970.06 份 A 类基
金份额。
b. 若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三: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 元,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
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100,050.00 份 C 类基
金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
后 2 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4.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 认购的确认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基
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
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
为准。
6. 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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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7.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
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
违规进行认购。
2.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
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3. 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
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
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普通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
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
(2) 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3) 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提
供的营业执照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需提供);
(4)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也可加盖预留印鉴
或财务章);
(5)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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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一式两份;
(6) 提供填妥的《印鉴卡》一式两份;
(7) 提供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8) 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
(9)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 提供有授权交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调查问卷》一份;
(11)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12) 若机构类型是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提供填妥及控制人签字的《控制人税收
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3)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经办人签章的《投资者风险告知函》
一份;
(14)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经办人签章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
有人信息收集表(机构)》一份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机构专业投资者开户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efunds.com.cn)的《机构客户业务操作指南》。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
的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
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交易等业务申请
表》一式两份。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 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
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 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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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
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 3 天内有效
(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
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 3 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2.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
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3.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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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 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 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指
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
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
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 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
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4)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调查问卷》一份;
(5)提供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份。
(6)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
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
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12
(2) 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
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
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 3 天内有效
(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
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 3 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
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13
(2)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 本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
记。
2. 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
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
告基金合同生效。
3. 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李红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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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1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进行募集相关事宜
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中心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
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ewww.com.cn
(3) 长城国瑞证券
16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邱震
联系电话:0592-207925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传真:0592-2079602
网址:www.gwgsc.com
(4)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5) 大同证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传真:0351-7219891
网址:www.dtsbc.com.cn
(6)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17
联系人:毛诗莉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7)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8)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5、7、8、17-19、38-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9) 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10) 国盛证券
18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628337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传真:0791-86281305
网址:www.gszq.com
(11)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2)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3)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19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传真:0551-6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14) 华林证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胡倩
联系电话:0755-83255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15)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689-8888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hlzq.com
(16) 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52723273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传真:028-86150040
20
网址:www.hx168.com.cn
(17)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755-83025693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18) 开源证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联系电话:029-88365850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或 95325
网址:www.kysec.cn
(19) 联储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金砖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联系电话:010-864994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20) 联讯证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21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lxsec.com
(21)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传真:025-83369725
网址:www.njzq.com.cn
(22)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23) 上海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22
网址:https://www.shzq.com/
(2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25)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26) 世纪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27) 西南证券
23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联系电话:023-63786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或 95355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www.swsc.com.cn
(28)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18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29) 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30)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24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31)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2) 中泰证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33) 中天证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李泓灏
联系电话:024-23255256
客户服务电话:024-95346
传真:024-23255606
25
网址:www.iztzq.com
(34)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或 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35)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36) 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37) 大智慧基金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26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联系电话:021-20219188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传真:021-20219923
网址:https://www.wg.com.cn/
(38) 蛋卷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9) 和讯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联系电话:010-85657353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65884788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40) 虹点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216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牛亚楠
联系电话:010-6595188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2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1) 汇成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e 世界 A 座 11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联系电话:01056251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2) 汇付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联系电话:021-34013996-3011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13999
传真:021-33323837
网址:www.hotjijin.com
(43) 蚂蚁基金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44) 苏宁基金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28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2796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5) 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54509953
网址:www.1234567.com.cn
(46) 通华财富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涛、庄洁茹
联系电话:021-60810586
客户服务电话:95193 转 5
传真:021-60810695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47) 同花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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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5ifund.com
(48) 宜信普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联系电话:010-524133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传真:010-85800047
网址:www.yixinfund.com
(49) 盈米基金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50) 中信期货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 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传真:0755-83217421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30
(51) 众禄基金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座 24 楼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师:石向阳、莫哲
联系人:石向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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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联系人:赵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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