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泓混合: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11-05
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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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8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6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投资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
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
示”章节等等。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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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成立时间:2011 年 7 月 8 日
注册资本:6.6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303969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戴兴卓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03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3%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民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泰阳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总裁,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董事。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副
主任、总裁、首席运营官(COO)、党委委员、代行董事会秘书,方正和生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
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证券
业协会会长,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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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纲先生,副董事长,博士。曾任 Bridgewater Group(USA)副总经理、台湾
中央大学教授,台湾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顾问、代理董事长、副董事长,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康宏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
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闽投创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券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富邦期货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德兴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台湾华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襄理、副理,摩根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摩根证券投
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协理、副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富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富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基富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
李长桥先生,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硕士。曾任 IBM 公司商业咨询顾问主
管,国信证券广州分公司投资顾问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零售与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兼)、
公司助理总裁,分管财富管理、投资顾问、零售业务、金融科技等业务线。现任方
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慈观女士,独立董事,博士。曾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荷西分校助理教授,
美国 CSI 公司研究分析师,台湾中央大学财务金融学系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台湾华通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
祝继高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
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木
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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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职员,北京市广盛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北京安贞东方医院(筹备)投资总监。现任东方安贞(北
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程明乾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曾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区部部
长、资深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
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闽投创业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雍苹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方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方正证券汇爱公益基金会理
事长。
毕薇女士,职工监事,学士,EMBA 在读。曾任国金证券营销中心销售总监、
人力资源部经理,方正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总裁。2017 年 8 月加入方正富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潘英杰先生,职工监事,学士。曾任杭州弘一软件计算机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
研发工程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产品技术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业务分析及项目管理主管,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运营总监。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总经理、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公司高管人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李长桥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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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先生,督察长,学士。曾任湖南电梯厂财务部财务主管、泰阳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稽核审计部初级业务经理、大有期货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副总经理、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符健先生,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硕士毕业于
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部担任业务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所担任行业分析师;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2 月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所担任首席分析师;2015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所担任首席分析师;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担任部门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报告期末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担任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李长桥先生,总裁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委员:
王健先生,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
符健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杜晓霞女士,交易部代理部门负责人。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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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8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28,05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
亿元,增幅 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元,增幅 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增幅 6.08%。
2017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
球金融》“2017 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 年中国最佳数字银
行”、“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及
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
《银行家》“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中列第 2 位;在美国《财富》“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
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
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
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
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
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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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
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
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
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
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
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
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
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
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
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
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 次
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在 2017 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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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
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
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
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
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
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
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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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57303850、010-57303803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赵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相关
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2、其他销售机构
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电话:010-57303985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郭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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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和 16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联系人: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婧、杨丽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秉承精选个股和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力争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
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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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
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权证
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它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因素分析策
略,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和“宏观量化模型”等定量分析手段,判断全球经济发展形
势及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
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风险收益特
征做出合理预测,从而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
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股票、债券和
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比例,力争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水平。
本基金将基于特定时间、环境下国内宏观的现状,重点考虑以沪深 300 指数
为样本的权益市场平均估值水平、净资产回报率等因素,在不同阶段对基金产品
的股票仓位进行分段控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权益资产的投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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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1、当沪深 300 指数的市盈率(PE 值)处于历史后 20%分位,且其净资产回报
率(ROE 值)处于历史前 20%分位,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
2、当沪深 300 指数的市盈率(PE 值)处于历史前 20%分位,且其净资产回报
率(ROE 值)处于历史后 20%分位,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50%。
3、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95%。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上述条件触发之日的下一工作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将本基
金股票资产比例调整至符合上述比例范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四方面指标,在本合
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股票的选择,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精选行业和
个股的策略。以公司行业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精选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
1、行业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在考虑行业生命周期、景气程度、
估值水平以及股票市场行业轮动规律的基础上决定行业的配置,同时本基金将根
据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行业配置进行动态调整;
2、个股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价值型策略,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
结合定量、定性分析,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比较优势的个股作为投资标的。根据
市场的变化,本基金对价值、成长、收益三类股票,可能会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标是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分散投资风险。本基
金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需要进行积极操作,
力争提高基金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财政货币政策变化的研究分析,
以定量辅助手段预测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化,综合运用久期控
制、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杠杆放大等多种投资策略,力争获取超越所对应基
准的收益。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主要通过期限和
品种的分散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以买入持有到期为主要策略,审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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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内嵌转股选择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
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
增强收益。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订严格的投资
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
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
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
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
估其内在价值。
(七)其它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
具。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
分析为基础,根据权证对应公司的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在分析
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为稳健的当期收益。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产品,本基金将以谨慎为原则,在充分评估风险
和收益的基础上,履行必要的程序后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沪深 300 指数为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
情况编制,于 2005 年 4 月 8 日发布的综合反映沪深两市市场整体状况的统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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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同时,中证全债指数是中
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
指数。从而,沪深 300 指数与中证全债指数的混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具备良好的代表性。
未来,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 300 指数或中证全债指数的编
制及发布、或沪深 300 指数或中证全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
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沪深 300 指数或中证全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
或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
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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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
人协商解决。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
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 5 个工作
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
人协商解决。
4、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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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
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
管人协商解决。
在首期支付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销售服
务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
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基金份额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M<50 万元 1.50%
50 万元≤M<200 万元 1.2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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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7日≤Y<30日 0.50%
30日≤Y<366日 0.50%
366日≤Y<730日 0.25%
Y≥30日 0
Y≥730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注册之日开始计算。)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 A 类基金份额
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A 类基金
份额持续持有期长于 30 日(含)但少于 9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
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 A 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长于 90 日(含)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 A 类基金份额持
续持有期长于 180 日(含)但少于 730 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
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 A 类基金
份额持续持有期长于 730 日(含)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对于 C 类基金份额
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资产。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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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
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主要更新内容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更新了 A、C 类份额申购费、赎回费的相关
信息。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更新了估值程序的相关信息。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更新了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信息。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销售服务费
的相关信息。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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