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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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 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 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 有关要求,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续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 作,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微信服务号“长江资管”(cjsczcgl))已更新上线,直销渠道的自 然人客户可及时登录,提供或更新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1二、、自本然公人司客将户持:续姓开名展、性客别户、身国份籍信、职息业核、实住工所作地,或需者要工核作实单的位身地份址信、息联资系料方包式括、身:份证件或 者其他2、身非份自证然明人文客件户的:名种称类、、住号所码、和经有营效范期围限;可。证明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 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授权经办人和受益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 期限。 三、自然人客户如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 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 理或换领新版营业执照,请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四、对于客户在本公司留存的身份信息资料过期、缺失、错误或者发生变化未更新的,本 公司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客户办理基金认申购、转换、定投等业务。还请客户及时提供或者更新 有关资料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本公司在进行上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完善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投资者提供 支付密码、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投资者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 金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1-166-866)进行相关咨询。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