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2019年年度报告
2020-04-08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9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0 年 04 月 0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6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2 备查文件目录...... 60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2.2 存放地点 ...... 60
12.3 查阅方式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
场内简称 新经济 HK(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类份额场内简称)
(扩位场内简称:新经济港股通 LOF)
基金主代码 50131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03,360.2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9 年 2 月 1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311 00661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9,260,826.22 份 5,742,533.98 份
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
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
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
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
的股票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
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
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收益率(人民币计价)×95% + 银行活期
存款税后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的成分股来实现对标
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恒生港股通新经济
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
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
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胡勇钦 许俊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5215588 010-66594319
电子邮箱 service@jsfund.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95566
传真 (010)6521558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14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厦 8 层
邮政编码 100005 100818
法定代表人 经雷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jsfund.cn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9 年 0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1,695.85 406,625.30
本期利润 938,971.33 805,517.9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53 0.027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54% 2.7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96% 4.5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9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1,850.66 28,053.7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8 0.004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720,519.40 6,003,554.2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96 1.045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9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96% 4.5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收取认(申)购费用和赎回费,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不收取认(申)购费用但收取赎回费、计提销售服务费;(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5)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8.20% 0.84% 8.98% 0.85% -0.78% -0.01%
过去六个月 8.94% 0.96% 9.73% 0.97% -0.79% -0.01%
自基金合同
4.96% 0.95% 18.24% 1.09% -13.28% -0.14%
生效起至今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8.12% 0.84% 8.98% 0.85% -0.86% -0.01%
过去六个月 8.76% 0.96% 9.73% 0.97% -0.97% -0.01%
自基金合同
4.55% 0.95% 18.24% 1.09% -13.69% -0.14%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收益率(人民币计价)×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由恒生指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8 日正式发布,该指数旨在反映可
通过港股通买卖、属于“新经济”行业内上市公司的表现,回应市场对于能全面而灵活地追踪此类香港上市公司表现的指数日趋殷切的需求。
随着新经济行业发展迅速,投资者对此投资概念的关注和兴趣也日益增加。新经济指数为有兴趣投资注重服务和科技创新公司的投资者提供参考。指数的选股范围涵盖 29 个细分行业,当中包括汽车、电讯服务及医药等等。此外,通过互联网平台作主要业务运营的消费品、消费服务以及金融业公司也包含于选股范围内。恒生指数公司每年均会重新检讨指数的行业涵盖范围,紧贴不断演变的新经济概念。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1000
Return(t)=95%×(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t)/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t-1)-1)+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
Benchmark(t)=(1+Return (t))×Benchmark (t-1)
其中 t=1,2,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 1: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图 2: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报告期末未满 1 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
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6 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三(二)投资范围和(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2019 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成立,
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76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成长
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货币、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 H 股指数(QDII)、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 400ETF、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嘉实沪深 300ETF、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中证 500ETF、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嘉实中证中期国债 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 ETF 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宝 A/B、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嘉实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中证主要消费 ETF、嘉实中证医药卫生 ETF、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 A/E、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 300 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快线货币、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嘉实新起点混合、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新起航混合、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新优选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新思路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稳盛债券、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嘉实安益混合、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嘉实惠泽混合(LOF)、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稳荣债券、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增益宝
货币、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嘉实丰安 6 个月定期债券、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嘉实丰和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
稳宏债券、嘉实中关村 A 股 ETF、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 6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稳怡债券、嘉
实富时中国 A50ETF 联接、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创业板 ETF、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合、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嘉实致兴定期纯债债券、嘉实战略配售混合、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嘉实资源精选股票、嘉实致盈债券、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LOF)、嘉实中短债债券、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嘉实互通
精选股票、嘉实互融精选股票、嘉实养老 2040 混合( FOF)、嘉实消费精选股票、嘉实新添
元定期混合、嘉实中债 1-3 政金债指数、嘉实养老 2050 混合(FOF)、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嘉实基本面 50ETF、嘉实稳联纯债债券、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嘉实养老 2030
混合(FOF)、嘉实致元 42 个月定期债券、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嘉实新添益定期混合、
嘉实融享货币、嘉实瑞虹三年定期混合、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嘉实央企创新驱动 ETF、嘉实新兴
科技 100ETF、嘉实致安 3 个月定期债券、嘉实汇鑫中短债债券、嘉实新兴科技 100ETF 联接、
嘉实致华纯债债券、嘉实商业银行精选债券、嘉实央企创新驱动 ETF 联接、嘉实致禄 3 个月定期
纯债债券、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债券、嘉实先进制造 100 ETF、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嘉实安元 39 个月定期纯债债券、嘉实中债 3-5 年国开行指数、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债券。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基金管理人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本基金、嘉实沪深 曾任职于中国台
300ETF 联接(LOF)、 湾台育证券、中国
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 台湾保诚投信。
(LOF)、嘉实黄 金 2019 年 1 月 2008 年 6 月加入
陈正宪 (QDII-FOF-LOF)、 14 日 - 14 年 嘉实基金管理有
嘉实沪深 300ETF、 限公司,先后任职
嘉实中证 500ETF、 于产品管理部、指
嘉实中证 500ETF 联 数投资部,现任指
接 、 嘉 实 基 本 面 数投资部总监及
50ETF、嘉实沪 深 基金经理。硕士研
300 红 利 低 波 动 究生,具有基金从
ETF、嘉实沪深 300 业资格,中国台湾
红利低波动 ETF 联 籍。
接基金经理
本基金、嘉实深证基
本面 120ETF 联接、
嘉 实 深 证 基 本 面
120ETF、嘉实中创
400ETF、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嘉实
中证主要消费 ETF、 2009 年加入嘉实
嘉实中证医药卫生 基金管理有限公
ETF、嘉实中证金融 2019 年 1 月 司,曾任指数投资
刘珈吟 地产 ETF、嘉实中证 14 日 - 10 年 部指数研究员一
金融地产 ETF 联接、 职。现任指数投资
嘉实中关村 A 股 部基金经理。
ETF、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 联接、嘉实
富时中国 A50ETF、
嘉实央企创新驱动
ETF、嘉实央企创新
驱动 ETF 联接基金
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各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下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各投资组合交易前独立确定交易要素,交易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通过 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分析评估并完整详实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完成每季度和年度公平交易专项稽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合计 5 次,均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标的指数需要,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申购赎回、人民币汇率波动、港股通风险准备金等对基金的管理运作带来的影响下,力争跟踪指数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96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为 4.96%;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5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5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8.2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跟踪的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旨在反映可通过港股通买卖,于「新经济」行业内的上市公司之表现。该指数为有兴趣投资在注重服务和科技创新公司的投资者提供参考。指数的选股范围涵盖 29 个细分行业,当中包括汽车、电讯服务及药品。此外,透过互联网平台作主要业务营运的消费品、消费服务以及金融业公司亦会于选股范围内。恒生指数公司每年均会检讨指数的行业涵盖范围,紧贴不断演变的新经济概念。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于年末收于 3761.34 点,报告期内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上涨 18.58%。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我们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有关法律稽核工作情况如下:
(1)继续内控前置,在基金营销、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以及新产品设计开发、海外业务、另类业务、制度建设、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事前进行合规性审核、监控。对于新产品、新业务,从战略规划到具体产品方案,在制度流程、投资范围、投资工具、运作规则等方面,防控重大风险。
(2)合规管理:主要从事前研讨、合规审核、全方位合规监控、数据库维护、“三条底线”防范、合规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合规管理工作。
(3)内部审计:按计划对销售、投资、后台和其它业务开展内审,完成相应内审报告及其后续改进跟踪。完成公司及基金的外审、公司 GIPS 第三方验证、ISAE3402 国际鉴证等。
(4)法律事务:负责日常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合同、协议审查(包括各类产品及业务),主动解决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实务运作中存在的差错和风险隐患,未发现新增产品、新增业务以及日常业务的法律风险问题。
(5)加强差错管理,继续推动各业务单元梳理流程、制度,落实风险责任授权体系,确保所有识别的关键风险点均有相应措施控制。
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监管机关、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检查以及统计调查工作,按时完成监察稽核报告、合规报告和各项统计、专题报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七(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约定,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时间范围为2019-02-27 至 2019-12-31;未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鉴于基金资产净值的下滑主要受市场环境影响,本基金将继续运作。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23739号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
济指数(LOF)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 1 月 14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
济指数(LOF)基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薛 竞
中国 上海市 周 祎
2020 年 3 月 30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354,995.77
结算备付金 47,663.09
存出保证金 36,425.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4,898,215.26
其中:股票投资 14,898,215.2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404.99
应收股利 776.95
应收申购款 434,603.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6,773,085.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16,515.27
应付赎回款 530,240.6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045.96
应付托管费 2,009.20
应付销售服务费 2,363.83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423.5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82,413.27
负债合计 1,049,011.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5,003,360.20
未分配利润 7.4.7.10 720,713.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24,073.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73,085.4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基金份额
净值 1.0496 元,基金份额总额 9,260,826.22 份;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基金份额净值
1.0455 元,基金份额总额 5,742,533.98 份。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 15,003,360.2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19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741,205.95
1.利息收入 1,544,503.2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36,963.43
债券利息收入 8,896.7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98,643.08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22,632.0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38,013.9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2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282,418.1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6 736,168.08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37,902.59
减:二、费用 996,716.72
1.管理人报酬 507,630.04
2.托管费 101,526.01
3.销售服务费 120,781.48
4.交易费用 7.4.7.18 111,721.96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19 155,057.2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44,489.2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44,489.2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本期是指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559,845,462.13 - 559,845,462.13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1,744,489.23 1,744,489.23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544,842,101.93 -1,023,775.79 -545,865,877.72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24,007,687.27 -22,296.60 23,985,390.67
购款
2.基金赎 -568,849,789.20 -1,001,479.19 -569,851,268.39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 - -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15,003,360.20 720,713.44 15,724,073.64
权益(基金净值)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本期是指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经雷 罗丽丽 罗丽丽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18 号《关于准予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559,777,265.27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01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59,845,462.13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
资金利息折合 68,196.86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9]24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0,539.845.00 份 A 类基金份额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等。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收益率(人民币计价)×95%+ 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
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息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
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354,995.77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及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1,354,995.77
注:定期存款的存款期限指票面存期。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4,162,047.18 14,898,215.26 736,168.08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债 交易所市场 - - -
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4,162,047.18 14,898,215.26 736,168.0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336.6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68.38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其他 -
合计 404.99
7.4.7.6 其他资产
无。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5,423.54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5,423.54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18.77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预提费用 60,000.00
应付指数使用费 22,394.50
合计 82,413.27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80,001,021.99 280,001,021.99
本期申购 10,814,865.92 10,814,865.9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81,555,061.69 -281,555,061.69
本期末 9,260,826.22 9,260,826.22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79,844,440.14 279,844,440.14
本期申购 13,192,821.35 13,192,821.3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87,294,727.51 -287,294,727.51
本期末 5,742,533.98 5,742,533.98
注:本基金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9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止,本基金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本金折份额为 559,777,265.27 份(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基金份额为 279,976,056.41 份,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基金份额为279,801,208.86 份);在募集期间利息折份额为 68,196.86 份(其中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基金份额为 24,965.58 份,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基金份额为 43,231.28 份),以上实收
基金合计 559,845,462.13 元,折合为 559,845,462.13 份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基金份
额 ( 嘉 实 港 股 通 新 经 济 指 数 (LOF)A280,001,021.99 份 , 嘉 实 港 股 通 新 经 济 指 数
(LOF)C279,844,440.14 份)。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601,695.85 337,275.48 938,971.3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519,845.19 40,567.04 -479,278.15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75,303.29 -21,178.03 54,125.26
基金赎回款 -595,148.48 61,745.07 -533,403.4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1,850.66 377,842.52 459,693.18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406,625.30 398,892.60 805,517.9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378,571.51 -165,926.13 -544,497.64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69,276.30 -145,698.16 -76,421.86
基金赎回款 -447,847.81 -20,227.97 -468,075.7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8,053.79 232,966.47 261,020.26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99,574.7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829,930.56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259.34
其他 198.79
合计 936,963.43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9,542,966.96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9,404,953.06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38,013.90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8,800,000.00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8,747,200.00
减:应收利息总额 50,600.00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200.00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无。
7.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282,418.17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282,418.17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736,168.08
股票投资 736,168.08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 -
估增值税
合计 736,168.08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4,315.67
其他 33,586.92
合计 37,902.59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11,721.96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合计 111,721.96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划款手续费 5,703.27
指数使用费 88,953.96
其他 400.00
合计 155,057.23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DWS Investments Singapore Limited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07,630.0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4,520.79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当年天数。
2.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各代销机构签订的基金代销协议,客户维护费按照代销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1,526.0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联方名称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合计
(LOF)A (LOF)C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33.72 933.72
中国银行 - 4,944.94 4,944.94
合计 - 5,878.66 5,878.66
注: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C 类基金份额日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活期 1,354,995.77 99,574.74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期(2019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的成分股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基金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内审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为了有效控制基金运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以及部门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设立督察长制度,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纪律。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托管人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基金以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基金以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为通过该方式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借券证券公司的偿付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对不同的借券证券公司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且借券证券公司最近1 年的分类结果为 A 类,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通过券款对付的方式进行交割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于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本报告期末,除附注 7.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将在 1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
(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如下表所示: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354,995.77 - - - 1,354,995.77
结算备付金 47,663.09 - - - 47,663.09
存出保证金 36,425.76 - - - 36,425.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4,898,215.26 14,898,215.26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 - 404.99 404.99
应收股利 - - - 776.95 776.95
应收申购款 - - - 434,603.58 434,603.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1,439,084.62 - - 15,334,000.78 16,773,085.40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416,515.27 416,515.27
应付赎回款 - - - 530,240.69 530,240.6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0,045.96 10,045.96
应付托管费 - - - 2,009.20 2,009.2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363.83 2,363.83
应付交易费用 - - - 5,423.54 5,423.54
应付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82,413.27 82,413.27
负债总计 - - - 1,049,011.76 1,049,011.76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39,084.62 - - 14,284,989.02 15,724,073.6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
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不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银行存款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898,215.26 - 14,898,215.26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其他资产 - - - -
资产合计 - 14,898,215.26 - 14,898,215.26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其他负债 - - - -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 - 14,898,215.26 - 14,898,215.26
口净额
7.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升值 5% 744,910.76
分析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贬值 5% -744,910.76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债券及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
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14,898,215.26 94.75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14,898,215.26 94.75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尚无足够经验数据。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4,898,215.26 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898,215.26 88.82
其中:股票 14,898,215.26 88.8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02,658.86 8.36
8 其他各项资产 472,211.28 2.82
9 合计 16,773,085.40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通过深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
值为 14,898,215.26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94.7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非必需消费品 2,276,066.81 14.48
必需消费品 148,139.62 0.94
医疗保健 3,364,548.80 21.40
工业 1,253,245.49 7.97
信息技术 2,600,091.03 16.54
通信服务 4,532,700.54 28.83
公用事业 723,422.97 4.60
合计 14,898,215.26 94.7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700 HK 腾讯控股 4,700 1,581,338.35 10.06
2 941 HK 中国移动 26,500 1,554,850.14 9.89
3 2382 HK 舜宇光学科技 5,200 628,371.75 4.00
4 669 HK 创科实业 10,500 597,731.60 3.80
5 1093 HK 石药集团 34,000 565,882.14 3.60
6 175 HK 吉利汽车 40,000 546,067.49 3.47
7 788 HK 中国铁塔 328,000 505,363.24 3.21
8 1177 HK 中国生物制药 51,000 497,964.10 3.17
9 2269 HK 药明生物 5,000 441,843.49 2.81
10 586 HK 海螺创业 12,500 380,706.50 2.42
11 270 HK 粤海投资 22,000 321,226.71 2.04
12 2018 HK 瑞声科技 5,000 304,565.20 1.94
13 762 HK 中国联通 44,000 289,301.11 1.84
14 728 HK 中国电信 96,000 276,043.56 1.76
15 981 HK 中芯国际 24,000 256,694.72 1.63
16 992 HK 联想集团 52,000 243,616.33 1.55
17 1099 HK 国药控股 8,800 224,267.48 1.43
18 522 HK ASM PACIFIC 2,200 213,034.40 1.35
19 241 HK 阿里健康 26,000 209,612.52 1.33
20 1169 HK 海尔电器 9,000 196,310.19 1.25
21 2238 HK 广汽集团 22,000 191,159.45 1.22
22 968 HK 信义光能 38,000 188,239.21 1.20
23 3692 HK 翰森制药 8,000 185,605.62 1.18
24 1066 HK 威高股份 20,000 167,331.70 1.06
25 1211 HK 比亚迪股份 4,500 156,604.74 1.00
26 371 HK 北控水务集团 44,000 155,292.42 0.99
27 6808 HK 高鑫零售 17,500 148,139.62 0.94
28 868 HK 信义玻璃 16,000 147,911.19 0.94
29 425 HK 敏实集团 6,000 147,803.70 0.94
30 1816 HK 中广核电力 78,000 145,331.35 0.92
31 1114 HK BRILLIANCE 20,000 144,758.05 0.92
CHI
32 1833 HK 平安好医生 2,700 137,497.75 0.87
33 489 HK 东风集团股份 20,000 131,321.35 0.84
34 8 HK 电讯盈科 31,000 128,015.92 0.81
35 1548 HK 金斯瑞生物科 8,000 126,842.45 0.81
技
36 257 HK 中国光大国际 22,000 123,169.75 0.78
37 696 HK 中国民航信息 7,000 119,264.15 0.76
网络
38 2333 HK 长城汽车 23,000 118,672.93 0.75
39 268 HK 金蝶国际 17,000 118,628.15 0.75
40 881 HK 中升控股 4,000 114,301.53 0.73
41 148 HK 建滔集团 5,000 110,628.83 0.70
42 867 HK 康哲药业 11,000 110,557.17 0.70
43 1060 HK 阿里影业 90,000 110,449.67 0.70
44 3888 HK 金山软件 6,000 108,568.54 0.69
45 916 HK 龙源电力 23,000 101,572.49 0.65
46 1530 HK 三生制药 11,000 99,521.16 0.63
47 1951 HK 锦欣生殖 10,000 93,340.28 0.59
48 3320 HK 华润医药 14,000 90,670.85 0.58
49 303 HK VTECH 1,300 89,667.58 0.57
HOLDINGS
50 772 HK 阅文集团 3,000 87,338.55 0.56
51 2607 HK 上海医药 6,400 86,912.16 0.55
52 780 HK 同程艺龙 6,800 85,156.43 0.54
53 1882 HK 海天国际 5,000 84,561.63 0.54
54 2196 HK 复星医药 4,000 84,203.32 0.54
55 570 HK 中国中药 24,000 80,835.19 0.51
56 285 HK 比亚迪电子 5,500 73,803.31 0.47
57 1929 HK 周大福 11,000 73,409.17 0.47
58 1888 HK 建滔积层板 8,000 69,225.88 0.44
59 2186 HK 绿叶制药 13,000 68,007.62 0.43
60 2005 HK 石四药集团 12,000 67,828.46 0.43
61 667 HK 中国东方教育 4,000 58,476.52 0.37
62 2357 HK 中航科工 18,000 56,595.38 0.36
63 1347 HK 华虹半导体 3,000 47,619.66 0.30
64 493 HK 国美零售 72,000 46,437.24 0.30
65 1316 HK 耐世特 7,000 44,269.45 0.28
66 839 HK 中教控股 4,000 36,547.82 0.23
67 6088 HK FIT HON TENG 12,000 28,163.32 0.18
68 460 HK 四环医药 31,000 25,825.34 0.16
69 1896 HK 猫眼娱乐 1,600 20,552.78 0.13
70 136 HK 恒腾网络 164,000 16,306.78 0.10
71 607 HK 丰盛控股 65,000 10,480.63 0.07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无。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941 HK 中国移动 3,597,546.04 22.88
2 700 HK 腾讯控股 3,532,462.78 22.47
3 788 HK 中国铁塔 1,456,792.57 9.26
4 175 HK 吉利汽车 1,293,738.92 8.23
5 2382 HK 舜宇光学科技 1,201,520.73 7.64
6 669 HK 创科实业 1,155,437.67 7.35
7 1093 HK 石药集团 964,023.04 6.13
8 728 HK 中国电信 941,277.15 5.99
9 1177 HK 中国生物制药 928,024.10 5.90
10 762 HK 中国联通 838,951.24 5.34
11 992 HK 联想集团 767,417.48 4.88
12 586 HK 海螺创业 722,773.35 4.60
13 2269 HK 药明生物 617,756.92 3.93
14 1099 HK 国药控股 604,129.97 3.84
15 270 HK 粤海投资 602,798.29 3.83
16 2018 HK 瑞声科技 466,490.57 2.97
17 1833 HK 平安好医生 456,549.45 2.90
18 981 HK 中芯国际 451,966.67 2.87
19 241 HK 阿里健康 440,996.87 2.80
20 1211 HK 比亚迪股份 416,406.25 2.65
21 371 HK 北控水务集团 404,797.06 2.57
22 2238 HK 广汽集团 402,443.99 2.56
23 1169 HK 海尔电器 397,329.00 2.53
24 257 HK 中国光大国际 396,197.72 2.52
25 522 HK ASM PACIFIC 392,464.97 2.50
26 1816 HK 中广核电力 384,443.74 2.44
27 1114 HK BRILLIANCE CHI 315,224.03 2.00
8.4.2 累计卖出金额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700 HK 腾讯控股 2,234,204.92 14.21
2 941 HK 中国移动 1,744,583.64 11.09
3 788 HK 中国铁塔 964,351.23 6.13
4 2382 HK 舜宇光学科技 847,866.61 5.39
5 175 HK 吉利汽车 786,024.83 5.00
6 669 HK 创科实业 725,886.51 4.62
7 1177 HK 中国生物制药 709,898.27 4.51
8 1093 HK 石药集团 617,914.32 3.93
9 728 HK 中国电信 570,851.07 3.63
10 762 HK 中国联通 473,797.64 3.01
11 586 HK 海螺创业 455,799.87 2.90
12 992 HK 联想集团 422,359.78 2.69
13 1833 HK 平安好医生 361,660.80 2.30
14 270 HK 粤海投资 330,821.50 2.10
15 1099 HK 国药控股 310,530.04 1.97
16 2269 HK 药明生物 292,469.69 1.86
17 981 HK 中芯国际 290,138.36 1.85
18 1816 HK 中广核电力 253,522.50 1.61
19 2018 HK 瑞声科技 251,355.64 1.60
20 522 HK ASM PACIFIC 248,310.26 1.58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3,567,000.2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9,542,966.96
注:8.4.1 项“买入金额”、8.4.2 项“卖出金额”及 8.4.3 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入或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6,425.7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776.95
4 应收利息 404.99
5 应收申购款 434,603.5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2,211.28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份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额 例(%) 例(%)
嘉实港股通新
经 济 指 数 2,104 4,401.53 - - 9,260,826.22 100.00
(LOF)A
嘉实港股通新
经 济 指 数 11,464 500.92 10.88 0.00 5,742,523.10 100.00
(LOF)C
合计 13,284 1,129.43 10.88 0.00 15,003,349.32 100.00
注:(1)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份额占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份额占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总份额比例;
(2)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份额占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份额占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总份额比例。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张瑛 116,934.00 17.48
2 钱中明 93,999.00 14.05
3 肖杭 93,998.00 14.05
4 戚艳妮 46,998.00 7.02
5 张佩芳 37,598.00 5.62
6 税必凯 33,838.00 5.06
7 曾建 32,100.00 4.80
8 何宗波 25,379.00 3.79
9 程时春 19,000.00 2.84
10 刘振义 18,799.00 2.81
注:上述基金持有人份额均为场内基金份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理人所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409,964.32 4.43
有从业
人员持
有本基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 20,589.39 0.36
金
合计 430,553.71 2.8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LOF)A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0
基金 (LOF)C
合计 0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LOF)A
本开放式基金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0
(LOF)C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LOF)A (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1 月 14 日)基 280,001,021.99 279,844,440.14
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0,814,865.92 13,192,821.3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81,555,061.69 287,294,727.5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60,826.22 5,742,533.98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9 年 2 月 2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自
2019 年 2 月 2 日起邵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专注于专户产品的投资管理工作。
2019 年 6 月 6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李
松林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9 年 6 月 12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公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经雷先生。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9 年 5 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
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2019 年 6 月,刘连舸先生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
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报告年度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 60,000.00 元,该审计机构第 1 年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佣金 金 备注
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
例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2 34,789,044.07 65.50% 24,352.84 65.50% 新增
公司
东吴证券股
2 18,320,923.13 34.50% 12,824.58 34.50%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
3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华证
券有限责任 1 - - - - 新增
公司
渤海证券股
1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
3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
4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
1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
5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
4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
1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
1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
1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宏信证券有
2 - - - - 新增
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
1 - - - - 新增
限责任公司
华创证券有
2 - - - - 新增
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
5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
4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
2 - - - - 新增
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证 3 - - - - 新增
券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
1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
股份有限公 2 - - - - 新增
司
信达证券股
1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
3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
1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5 - - - - 新增
公司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 2 - - - - 新增
公司
中国中金财
富证券有限 1 - - - - 新增
公司
中航证券有
1 - - - - 新增
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
5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4 - - - - 新增
公司
中信证券股
7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 2 - - - - 新增
公司
注:1.本表“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等券商的佣金合计。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地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租用券商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回购 成交金额 证
比例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 8,747,200.00 100.00% 669,000,000.00 100.00% - -
公司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 基金(LOF)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管理人 2019 年 01 月 09 日
网站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 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报、证券时报、管理人 2019 年 01 月 15 日
网站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3 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开通跨系统转 站 2019 年 02 月 11 日
托管业务的公告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4 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 站 2019 年 02 月 11 日
定投业务的公告
5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2019 年 02 月 11 日
基金(LOF)A 类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站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6 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上市交易提示 站 2019 年 02 月 14 日
性公告
7 关于增加包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2019 年 04 月 11 日
销机构并开展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站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
8 投资基金(LOF)2019 年 4 月 19 日至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2019 年 04 月 17 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 站
投业务公告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9 (LOF)2019 年 4 月 29 日至 5 月 5 日 站 2019 年 04 月 25 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10 (LOF)2019 年 5 月 13 日暂停申购、 站 2019 年 05 月 09 日
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关于增加植信基金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11 销机构并开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 站 2019 年 06 月 19 日
惠的公告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12 (LOF)2019 年 7 月 1 日暂停申购、 站 2019 年 06 月 27 日
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13 (LOF)2019 年 7 月 31 日暂停申购、 站 2019 年 08 月 01 日
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14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2019 年 09 月 09 日
(LOF)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5 站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15 (LOF)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10 月 7 站 2019 年 09 月 25 日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关于增加苏宁基金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16 销机构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 站 2019 年 10 月 09 日
费率优惠的公告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17 (LOF)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9 年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2019 年 12 月 24 日
12 月 26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 站
务公告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18 (LOF)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中国证券报、管理人网 2019 年 12 月 27 日
1 月 1 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 站
投业务的公告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文件。
(2)《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公告的各项原稿。
12.2 存放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 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