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09-25
南方宝元债券C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年09月02日 重要提示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 42号文和证监基金字【2002】55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本基金于2002 年9月20日成立。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进行了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9月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目录 §1 绪言..............................................................................................................................................4 §2 释义..............................................................................................................................................5 §3 基金管理人..................................................................................................................................7 §4 基金托管人................................................................................................................................17 §5 相关服务机构............................................................................................................................21 §6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98 §7 基金的投资..............................................................................................................................106 §8 基金的财产..............................................................................................................................117 §9 基金资产估值..........................................................................................................................118 §10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22 §11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24 §12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26 §13 基金的信息披露....................................................................................................................127 §14 侧袋机制................................................................................................................................131 §15 风险揭示................................................................................................................................134 §16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38 §17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40 §18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52 §19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60 §20 其他应披露事项....................................................................................................................162 §21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63 §22 备查文件................................................................................................................................164 §1绪言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2004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根据以上法律 法规修订后的《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修 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发行公告或本发行公告: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发行公告》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在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 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发起 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销售本基金的 机构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销售的代理机构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证件 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 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成立日: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成立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 月 存续期:指基金成立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认购: 指本基金在发行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投资者申请卖出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间转换: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投资者申请 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账户:指基金管理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权凭证 公开说明书:指基金成立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有关基金简介、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基金 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书 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类、E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 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基 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管理人 3.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周易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 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人民币。 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 币。 2019年7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172亿元。2021年10月19日,公司股权结 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2%、厦门合泽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25%、厦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 3.2主要人员情况 3.2.1董事会成员 周易先生,计算机通信专业学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邮电学校、江苏省邮电管理局 电信中心、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曾任江苏贝尔通信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华泰证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 书记、董事长、党委委员。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董事,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董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Huatai Securities(Singapore) Pte.Limited董事。 张辉先生,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 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 经理、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 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连芬女士,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 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道服务 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特别助理;华泰证券深 圳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杜秀峰先生,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生毕业,中国籍。曾任广东省深圳市监察局政策法 规处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深圳市国资委监督稽查处副处长,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局监督稽查处副处长、办公室(信访室)副主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深圳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任深圳市高 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清华大学研究 院理事、秘书长,深圳市赤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 室、董办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金融发展部 副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部长,兼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 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理事,深圳市鹏联投资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投控联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陈明雅女士,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副 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 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感染科临 床医生,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总裁助理、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院长、兴证智库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德勤 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中国证监会处 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心丹先生,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籍。 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新金融研究 院院长、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 秘书长,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荣誉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独立董事, 汇丰银行(中国)独立董事,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度 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忠先生,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务员。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一级合伙人、资本市场业务负责人、证券业务内核负责人,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协和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斌先生,会计学博士,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学系主任,MPAcc教育中心主任,广东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现任广东省总工会经审会常委,广东管理会计师协会会长,广 东省内部控制协会副会长,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 市财政局干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 九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 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现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全联(中国)并购公会常务会长,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委员会副主任、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徐浩萍女士,会计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丝绸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京 环球杰必克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南京国电南自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复旦大学教师。现任复旦 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无锡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海光芯创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汇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3.2.2监事会成员 陈莉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路营 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所所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等职务。现任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 刘立强先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广东烟草潮州市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分析岗,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郑可栋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泰君安证券网络金融部高级策划经理,兴 业证券战略发展部经营计划与绩效分析经理、私财委科技金融部规划发展负责人、经纪业务 总部投顾平台运营处总监和理财规划处总监、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数智金融部副总经理。 现任兴业证券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陆文清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职于东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曾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理财中心职员、客户 关系部高级副总裁、合肥理财中心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客户 关系部董事、客户关系部总经理兼合肥分公司总经理。 徐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员、 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务部主 管、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养老金业务部 执行董事。 苏望先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专员、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主持工作)。现任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董事。 董星华女士,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中 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 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副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董事。 3.2.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小松先生,总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中国证 监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江 苏国信集团,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总裁。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经信投资有限公 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 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 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裁 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职务,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职美国AXA Financial公司投资部高级分析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监、全国社保业务部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党委委员。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部 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基金 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投资官(权益)。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基金经理。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财政部中华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蔡忠评先生,财务负责人,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 员(FCC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南财经大学助教,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总 会计师室会计,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高级经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 计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兼财务部总经理,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南方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2.4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李怀忠先生,管理时间为2002年9月20日至2003年11月17 日;陈键先生,管理时间为2003年11月17日至2005年6月11日;苏彦祝先生,管理时 间为2005年6月11日至2006年3月16日;王黎敏先生,管理时间为2006年3月16日至2008 年1月11日;应帅先生,管理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至2009年2月10日、2010年12 月2日至2016年3月30日;蒋峰先生,管理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至2009年2月10日; 高峰先生,管理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至2010年9月21日;李璇女士,管理时间为2010 年9月21日至2012年6月7日;蒋朋宸先生,管理时间为2009年2月10日至2015年6 月16日;林乐峰先生,管理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至今。 林乐峰先生,北京大学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研究 部,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负责钢铁、机械制造、中小市值的行业研究。2015年2月26 日至2016年3月30日,任南方高增长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12月15日至2019年7月5 日,任南方甑智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12月11日,任南方甑智混合基 金经理;2019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2日,任南方安睿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3月15 日至2022年7月8日,任南方盛元基金经理;2016年3月30日至今,任南方宝元基金经 理;2017年8月18日至今,任南方安康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5日至今,任南方转 型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1月25日至今,任南方安裕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12月27日至 今,任南方宝泰一年混合基金经理;2020年3月5日至今,任南方宝丰混合基金经理;2021 年4月27日至今,任南方均衡回报混合基金经理;2021年11月15日至今,兼任投资经理; 2022年1月20日至今,任南方宝昌混合基金经理;2022年6月28日至今,任南方宝嘉混 合基金经理;2022年9月30日至今,任南方均衡成长混合基金经理。 3.2.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首席投资官(权益)兼权益研究部总经 理茅炜先生,联席首席投资官孙鲁闽先生,现金及债券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交易 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璇女士,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 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陶铄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延闽先生,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罗 文杰女士,宏观策略部联席总经理兼数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唐小东先生。 3.2.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按有关规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3.4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3.5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7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 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 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 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馈制度、保密制度等程 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 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 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 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 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 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 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廖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0人,平均年龄38岁,99%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4年6月,中 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417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一年获得香 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102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 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 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风险管理的实操过程中根据国际公认的内部控制COSO准则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评价五个方面构建起了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并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始终秉持规范运作的原则,将建立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视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的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自始至终将风险管理置于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相关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从2005年至今,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十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 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内部控制目标 (1)资产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促进实现资产托管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3)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资产安全; (4)提高资产托管经营效率和效果; (5)业务记录、会计信息和其他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资产托管业务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机构、部门和从业人员。 (2)重要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重点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并进行动态调整,以合理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5)审慎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设立机构或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坚持内控优先。 (6)成本效益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纳入全行统一的内部控制体系。 (1)总行资产托管部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体系,作为全行托管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根据行内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托管业务条线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确定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点,制定标准统一的业务制度;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合理保证托管业务流程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组织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各机构落实控制措施。 (2)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指导托管业务的内控管理工作,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在全行开展相关业务监督检查,将托管业务检查项目整合到全行业务监督检查工作中,将全行托管业务纳入内控评价体系。 (3)总行内部审计局负责对资产托管业务的审计与评价工作。 (4)一级(直属)分行资产托管业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机构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及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 4.内部控制措施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建立了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资产托管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营运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合同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在环境、制度、流程、岗位职责、人员、授权、创新、合同、印章、服务质量、收费、反洗钱、防止利益冲突、业务连续性、考核、信息系统等全方面执行内部控制措施。 5.风险控制 资产托管业务切实履行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的主体职责,按照“主动防、智能控、全面管”的管理思路,主动将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以“管住人、管住钱、管好防线、管好底线”为管理重点,搭建适应资产托管业务特 点的风险管理架构,通过推进托管业务体制机制与完善集约化营运改革、建立资产托 管风险管理委员会机制、完善资产托管业务制度体系、加强资产托管业务队伍建设、 科技赋能、建立健全应急灾备体系、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加强人员管理等措 施,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次生风险。 6.业务连续性保障 中国工商银行制订了完善的资产托管业务连续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具备行之有效的灾备恢复方案、充足的移动办公设备、同城异城相结合的备份办公场所、必要的工作人员、科学清晰的AB岗位设置及定期演练机制。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对托管业务连续性营运影响程度的评估,适时选择或依次启动“原场所现场+居家”、“部分同城异地+居家”、“部分异城异地+居家”、“异地全部切换”四种方案,由“总部+总行级营运中心+托管分部+境外营运机构”形成全球、全天候营运网络,向客户提供连续性服务,确保托管产品日常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5相关服务机构 5.1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5.1.2代销机构 南方宝元债券A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谢宇晨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嘉朔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联系人员:李雪萍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朱瑛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010-66637271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www.citicbank.com/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凯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寇静怡 电话:010-58560666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 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联系人:闵爱勤 电话:010-63637199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9层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孙琪虹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王者凡 联系电话:010-8523889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西路74号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宋超 联系电话:0571-87659644 传真:0571-87659954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4846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8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 绿城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辛树人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351-59667794 传真:021-63890196 客服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1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 联系人:蔡捷 联系电话:0571-85109708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2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2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 司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 楼 法定代表人:关文杰 联系人:孙烨 客服电话:010-96198;4008896198 网址:www.bjrcb.com 23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曾勇 联系人:张卓智 电话:0535-6699671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电话:4008-311-777 网址:www.yantaibank.net 2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61899110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2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联系人:徐继军 电话:025-51811189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26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程劲松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0769-27239605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法定代表人:景在伦 联系人:陈界交 联系电话:0832-68629956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网址:www.qdccb.com 2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法定代表人:谢宁 联系人:徐冬琴 联系电话:025-83076059 客服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30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7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7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田 联系人:吕芳芳 联系电话:0539-7877827 客服电话:400-699-6588 网址:www.lsbchina.com 31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 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波 联系人:张晓欢 联系电话:027-82656924 传真:027-82656099 客服电话: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www.hkbchina.com 32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孙伟 联系人:施圆圆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0512-96065 网址:www.zrcbank.com 33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强 联系人:蔡鹏 联系电话:0577-88997296 客服电话:0577-96699 网址:http://www.wzbank.cn 34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杨秀明 联系人:陈郅骁 电话:023-63367180 传真:023-63792412 客服电话:956023 网址:www.cqcbank.com 35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海 司 秀路2028号农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海 秀路2028号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沈思敏 联系电话:0755-25188098 传真:0755-25188785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3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洪晓琳 电话:0769-22866143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7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 法定代表人:邓新权 联系人:徐静 电话:0451-87792591 传真:0451-87792682 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38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 法定代表人:任思宇 联系人:王小培、杜轩 电话:0991-4500319、0991-4563677 传真:0991-4500319 客服电话:0991-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39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丘斌 联系人:蒋伟 电话:020-22386433 传真:020-28302021 客服电话:020-96699 网址:www.gzcb.com.cn 40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梅爱斌 联系人:李博 电话:0311-88627587 传真:0311-88627027 客服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41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 大厦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 大厦 法定代表人:彭寿斌 联系人:卜书慧 电话:0411-82311936 传真:0411-82311731 客服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4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1699号徽银大 厦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1699号徽银大 厦 法定代表人:严琛 联系人:顾伟平 电话:0551-65898103 传真:0551-65898120 客服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 省内) 网址:www.hsbank.com.cn 43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 限公司 路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 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宜心 联系人:陈素莹 电话:0757-22385879 传真:0757-22388777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44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忠 联系人:刘凤伟 电话:022-28405728 传真:022-28405728 客服电话:4006-95605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 45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裘豪 联系人:王智慧 电话:0579-82199570 传真:0579-82178321 客服电话:400-711-6668 网址:www.jhccb.com.cn 46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蔡建 联系人:肖子昕 电话:020-28118006 传真:020-22389031 客服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47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法定代表人:宗少俊 联系人:李阳 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传真:0 客服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 4008800338 网址:www.crbank.com.cn 4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49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秦季章 联系人:孟明 电话:0431-84992680 传真:0431-84992680 客服电话:400-88-96666(全国),96666(吉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50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联系人:吴徐立 电话:0571-87910313 传真:0571-86415596 客服电话:96596 网址:www.urcb.com 51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号26栋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 号 法定代表人:黄毅 联系人:赵梓伊 电话:028-67678865 客服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5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 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 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萍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400-858-8888(大陆地区) 0080- 186-3155(台湾地区)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53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1912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1912号 法定代表人:代军 联系人:戴秋娟 电话:0871-63111959 传真:0871-63122311 客服电话:4008896533 网址:http://www.fudian-bank.com/ 54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d栋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武芳 电话:0531-68978175 传真:0531-68978176 客服电话: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网址:www.whccb.com/www.whccb.com.cn 55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注册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法定代表人:吴智晖 联系人:孟建潮 电话:0575-81105323 传真:0575-84788167 客服电话:4008896383 网址:www.borf.cn 56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 限公司 大道北2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 大道北26号 法定代表人:肖光 联系人:郭顺子 电话:0757-86266566 传真:0757-86250627 客服电话:960123 网址:www.nanhaibank.com 57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28号四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33号 法定代表人:周泽荣 联系人:许悦 电话:020-38173552 传真:020-38173857 客服电话:95091 网址:www.ghbank.com.cn 58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陕西西安高新路60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梁邦海 联系人:白智 电话:029-88992881 传真:029-88992891 客服电话:4008696779 网址:www.xacbank.com 5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 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 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联系人:吴骏 电话:0512-69868373 传真:0512-69868373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60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郝强 联系人:孟春霖 电话:0351-7812445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61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210号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210号 法定代表人:黄卫忠 联系人:闾娇蓉 电话:0731-89828182 传真:0731- 89828806 客服电话:0731-96599 网址:http://www.hunan-bank.com 62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 号 法定代表人:姜春洁 联系人:闫勇 电话:0451-85706107 传真:0451-85706036 客服电话:4006458888 网址:www.lj-bank.com 63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号B座 法定代表人:王忠来 联系人:陈宇航 电话:010-89026885 传真:010-89025421 客服电话:4006696569 网址:www.klb.cn 64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27号 财富汇金融中心1层01、02号商铺、2层01号 商铺、3层01号商铺、39-45层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27号财 富汇金融中心1层01、02号商铺、2层01号商 铺、3层01号商铺、39-45层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骆传朋 联系人:邝晓瑜 电话:020-28308753 客服电话:4000961818 网址:http://www.gdnybank.com 65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吴东 联系人:李雨珊 电话:0773-3876895 传真:0773-3851691 客服电话:400-86-96299 网址:www.guilinbank.com.cn 66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266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266号 法定代表人:林阳发 联系人:骆剑峰 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0595-22578871 客服电话:96312 网址:http://www.qzccbank.com/ 67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建军 联系人:杨琪 电话:028-85315412 传真:028-85190961 客服电话:95392 网址:http://www.cdrcb.com/ 68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 路13号1幢1单元10101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 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全明 联系人:闫石 传真:029-88609566 客服电话:(029)96669、400-05-96669 网址:www.ccabchina.com 69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魏学坤 联系人:吴舒钰 电话:0416-4516095 传真:0416-3220186 客服电话:400-66-96178 网址:www.jinzhoubank.com 70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 限公司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 号 法定代表人:黄定表 联系人:金晓娇 电话:0577-62557067 传真:0577-62550848 客服电话:4008896596 71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法定代表人:牛洪春 联系人:王方震 电话:0534-2297326 传真:0534-2297327 客服电话:40084-96588 网址:www.dzbchina.com 72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5139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5139号 法定代表人:白彤文 联系人:王孔清 电话:0536-8986635 传真:0536-8986637 客服电话:400-61-96588 网址:www.bankwf.com 73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188 司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王钧 联系人:刘苗 电话:18701965080 传真:0571-87788818 客服电话:400-88-96575 网址:www.zjtlcb.com 74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 份有限公司 街7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 街72号 法定代表人:朱晓龙 联系人:蔡亮 电话:0571-86175625 传真:0571-86137150 客服电话:96596,4008896596 网址:www.yhrcb.com 75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孙进 联系人:刁兴朋 电话:024-23595555 传真:024-22535865 客服电话:95337 网址:http://www.shengjingbank.com.cn 76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 限公司 号第1幢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 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丁松茂 联系人:陈硕 电话:0571-63280253 传真:0571-63360418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fyrcbk.com 77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3号信合 限公司 大厦A-B幢 办公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3号信合 大厦A-B幢 法定代表人:王惠山 联系人:纪玲玲 电话:0596-2680572 传真:0596-2680572 客服电话:全省统一客服热线96336(省外拨打 0591-96336) 网址:www.fjnx.com.cn 78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12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12 号 法定代表人:李大鹏 联系人:焦浦 电话:0533-2178888-90736 传真:0533-6120373 客服电话:96588 网址:www.qsbank.cc 79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 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 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浩 联系人:田力源 电话:0371-61910219 客服电话:95186 网址:www.zybank.com.cn 80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258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林时益 联系人:朱光锋 电话:0571-82739513 传真:0571-82739513 客服电话:96596 网址:http://www.zjxsbank.com 81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联系人:樊林 电话:025-88866344 传真:025-88866502 客服电话:025-96855 网址:www.zjrcbank.com 82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号 法定代表人:曾晖 联系人:万俊 电话:0791-86790795 传真:0791-86790795 客服电话:956055 网址:www.jx-bank.com 83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法定代表人:王锡峰 联系人:严菲 电话:0532-66957360 传真:0532-66957229 客服电话:96668 网址:www.qrcb.com.cn 84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叶梦迪 电话:0574-87412489 传真:0574-87412989 客服电话:956058 网址:www.beeb.com.cn 85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 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 汉街总部国际8栋 法定代表人:赵军 联系人:李昕雅 电话:027-87139129 传真:027-87139230 客服电话:(湖北)96599(全国)400-85-96599 网址:www.hubeibank.cn 86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时辛 联系人:郭怀玉 电话:13767075643 客服电话:95316 网址:www.jjccb.com 87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杨宝峰 联系人:孔颖 联系电话:0633-8081590 客服电话:4006896588 网址:www.bankofrizhao.com.cn 8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 务中心B座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 务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赵小中 联系人:龙秀芳 电话:0731-89736250 传真:0731-89736250 客服电话:40067-96511 网址:www.bankofchangsha.com 89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 行大厦1-6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 国际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电话:0592-2078888 联系人:郭景波 客服电话:956085 网址:www.xib.com.cn 90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司艳春 电话:0931-4600528、13909466592 传真:0931-4600528 客服电话:0931-96799 网址:www.lzbank.com 9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法定代表人:赵飞 联系人:陈威任 电话:0371-67009917 传真:0371-67009097 客服电话:95097 网址:www.zzbank.cn 92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罕街 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A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罕街 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A座 法定代表人:于学忠 联系人:郭艳桃 电话:0472-5568646 客服电话:95352 网址:www.gip.bsb.com.cn 93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 打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晓蕾 客服电话:400-888-8083 网址:https://www.sc.com/cn/ 94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 司 路898号13层至2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 路898号13层至20层 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联系人:楼仲焱 电话:021-20337604 传真:021-20337790 客服电话:95327 网址:http://www.ncbchina.cn/cn/index.html 95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宝 联系人:李雪姣 电话:021-3866 3744 传真:021-3867 5330 客服电话:95382 网址:www.hkbea.com.cn 南方宝元债券A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 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 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于智勇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 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 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晟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 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张峰源 电话:021-20315719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传真:021-63809892 联系人:徐步夷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 泰康集团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谢欣然 联系电话:010-56135799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人:杨茜淳 联系电话:0755-83558761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 证券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 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鲍佳琪 电话:021-3338837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 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 02、03、05、11、12、13、15、16、18、19、 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 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50295432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1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1688000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 公司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 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2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 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初晓 联系电话:021-20328755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苏文静 联系电话:010-83252161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 路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 路8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联系人:曹宇鑫 联系电话:021-80508504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 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 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39 层、 40 层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联系人:胡月茹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4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 层A2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 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crsec.com.cn 2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 海大道5073号民生互联网大厦C座1401-1408、 1501-1508、1601-1606、1701-170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5073号华海 金融创新中心C座16-19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峰 联系人:陆玮璐 联系电话:13901892665 客服电话:956019 网址:www.csco.com.cn 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21-20361166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 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海超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电话:18845074611 传真:0451-82337279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3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联系人:郭逸斐 联系电话:0510-82832051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 源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 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彭淑娴 联系电话:0769-22220327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3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www.ewww.com.cn 3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 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 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张晖 电话:010-87413731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7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 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 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何雯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www.gzs.com.cn 3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 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88号华润 置地大厦C座31-33层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贾士杰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客服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3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曹梦媛 联系电话:025-58519529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4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4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沈春晖 联系人:杨敏珺 联系电话:0871-63582843 客服电话:956060 网址:http://www.hongtastock.com 42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强 联系电话:0755-83706665 客服电话:95341 网址:www.ytzq.com 4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 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夏帆 电话:0571-87901139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44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 路370号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 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闪雨晴 电话:021-20515465 传真:021-68408217-75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 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 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联系人:单晶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 家嘴滨江中心N1座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96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4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 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 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李永湖 联系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4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省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 大银行大厦3F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王宁基 电话:0755-83024712 传真:0755-82835785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5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鲁智礼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0371-69099881、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5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西南证 券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杜巧 联系电话:023-67500573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5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庄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明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311-86273126 客服电话: 95363 网址:www.95363.com 5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上 海BFC外滩金融中心N1栋7层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王芙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032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 中 航资本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戚侠 联系人:孙健 电话:010-59562532 传真:010-59562532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5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 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联系人:杨依宁 联系电话:0551-62201730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5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5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 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2座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刘澜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820-9068 网址:www.cicc.com.cn 5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15号桐 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 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纪肖峰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7219891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5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胡创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6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联系人:蔡驰宙 联系电话:0571-87821867 客服电话:95336,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6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 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6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电话:029-87211668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https://www.west95582.com 63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 层 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cctgsc.com.cn 6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 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755-83025693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65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 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 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系人:丁思 联系电话:020-83988334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6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君 联系电话:18500852451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7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T2栋(B座)26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 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0731-84403347 客服电话: 95317 网址:https://stock.hnchasing.com 6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 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 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6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 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 财富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联系人:周鑫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7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 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54967387 传真:021-54967280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7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 兴融中心西座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虞哲维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www.grzq.com 72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六 层 法定代表人:段光明 联系人:林培鑫 联系电话:0755-83637967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73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李安有 联系人:孙盼 联系电话:024-23280806 客服电话:024-95346 网址:http://www.iztzq.com 7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 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 交汇处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 层) 法定代表人:郑宇 联系人:赵晓棋 电话:0755-23375447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75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 诺德大厦11层、12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 诺德大厦11层、12层 法定代表人:周雪飞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991807 传真:0411-39991833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76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 控股中心19、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 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20-81007761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7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 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 厦B座12、15、16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7、18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中心17、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联系人:程浩亮 电话:010-66559211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7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 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芙蓉西路62号 开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杨淑涵 电话:029-88365805 传真:029-88365835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79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 政信息大厦9-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联系人:史蕾 电话:010-67017788-8914 客服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 8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 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 业号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王婧 电话:010-88695182 传真:010-88321763 客服电话:95397 网址:www.tpyzq.com 81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彭昱 电话:028-86199358 传真:028-86199382 客服电话:95304 网址:www.hxzq.cn 82 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恒信大 厦C座 法定代表人:宋成 联系人:贾丽媛 电话:024-22955523 传真:024-22955531 客服电话:400-618-3355 网址:www.wxzq.com 8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 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 天风大厦2号楼19层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027-87107535 客服电话:4008005000或95391 网址:www.tfzq.com 84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 时 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甘卫斌 联系人:张雷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170093 客服电话:4008-882-882 网址:http://www.vanho.cn/ 85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 楼A座11-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北投投 资大厦A座18层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81152418 传真:010-81152982 客服电话:95381 网址:www.sczq.com.cn 86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 号8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 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王龙 电话:010-86499479 传真:010-86499401 客服电话:956006 网址:www.lczq.com 87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 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 楼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 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 楼 法定代表人:崔秀红 联系人:林涵茜 电话:028-86583006 传真:028-86583002 客服电话:028-86585518 网址:www.cczq.com 8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 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 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8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 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 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18 网址:http://www.txsec.com/ 公司基金网网址:https://jijin.txsec.com/ 9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 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联系人:梁美娜 电话:010-60833079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9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 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 楼阳光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996 传真:010-59053929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92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储进 联系人:蔡芳 电话:0551-62865215 传真:0551-62865899 客服电话:4008-878-707 网址:www.hsqh.net 93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 大厦16-17楼,2603室、27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 大厦16-17楼,2603室、2702室 法定代表人:葛国栋 联系人:申春晓 电话:0571-88375017 传真:0571-88373174 客服电话:400-700-7878 网址:www.yafco.com 9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 城二期3幢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 城二期A4栋2103室 法定代表人:储开荣 联系人:张苏怡 电话:025-52278981 传真:025-52278733 客服电话:4008281288 网址:www.ftol.com.cn 9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 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联系人:黄欣文 电话:1580194365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9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公司 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9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 时代广场10F、11F、14F 法定代表人:陶怡 联系人:程艳 电话:(021) 6807 7516 传真:(021) 6859 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9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 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9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月蓝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0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 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 公司 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 楼A座6层11室 联系人:武文佳 电话:010-59601338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0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 司 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03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6层 161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6层 1611 法定代表人:张莲 客服电话:400-012-5899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公司网站:www.prolinkfund.com 10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 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 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05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24层 有限公司 2405、24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24层 2405、2406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联系人:魏晨 电话:13260309352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06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 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宸天街B座 12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丹 电话:+86-15114053620 传真:028-84252474-8055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https://www.puyiwm.com/ 10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 层7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 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电话:010-85097302 传真:010-65185678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0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 有限公司 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B 座7层 联系人:孙博文 电话:1993166779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109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 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联系人:丛瑞丰 客服电话:95305-8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110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 楼17层1735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 楼17层1735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联系人:王利刚 电话:010-59422766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010-59422766 网址:www.qianjing.com 111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 公司 -4至43层101内3层09A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 3层309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6154828-8048 传真:010-63583991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112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刘晖 电话:021-60206991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13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路1号楼10- 司 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路1号楼10-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邢锦超 电话:021-20219988(35374)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www.wg.com.cn 114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11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 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 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16 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 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5幢3 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施敬爱 电话:021-3401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117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 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 1501-15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劲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话:400-6533-789 网址:www.xds.com.cn 118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司 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19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 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恒安 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晓杰 联系人:禹翠杰 电话: 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20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 公司 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 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 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电话:010-5898 2465 传真:010-6267 6582 客服电话:010-6267 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21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 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 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22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 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 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3999907-8814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123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 公司 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 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63333389-230 传真:021-63333390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124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 有限公司 号楼10层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 冠捷大厦11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宋静 电话:17343036213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125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 有限公司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13910678503 传真:010-59336586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26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 有限公司 3层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 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联系人:阮志凌 电话:010-82050520 传真:010-82086110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 127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 公司 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 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服电话:4009998877 网址:www.webank.com 12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 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12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30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 公司 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祥路6号院北京东 航中心T1A-304B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德政 电话:4006167531 传真:010-82055860 客服电话:4006167531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31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 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 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朱迪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132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 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 技中心C座20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133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 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 办公区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 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 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联系人:王宁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34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 公司 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 1203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3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 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电话: 021-65370077-255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6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 公司 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B3-1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 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B3-1801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杨嘉祥 电话:0755-84355914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8224-888 网址:www.jfzinv.com 137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 司 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 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 95118 网址: kenterui.jd.com 138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 公司 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 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39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 有限公司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 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庄洁茹 电话:021-60810768 传真:021-60810695 客服电话:4001019301/95193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40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6号楼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www.hgccpb.com/ 141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 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 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42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公司 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 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143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 公司 (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 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周宇亮 电话:021-50206003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144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 司 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 区4号楼 机构联系人:陈嘉义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45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公司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 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施然 电话:025-66046166-856 传真: 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4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147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 506室-2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 506室-2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姜帅伯 电话:021-5070100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 080 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148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 1206 邮编:100020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联系人:孙小梦 电话:18339217746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149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 公司 嘴环路333号5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 昱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刘弘义 电话:021-68609600-5980 传真:021-35073616 客服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qiangungun.com 150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 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 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联系人:崔丹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220 客服电话:4006105568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151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南方宝元债券C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谢宇晨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凯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9层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孙琪虹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王者凡 联系电话:010-8523889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西路74号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宋超 联系电话:0571-87659644 传真:0571-87659954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11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 绿城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辛树人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351-59667794 传真:021-63890196 客服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 联系人:蔡捷 联系电话:0571-85109708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61899110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1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联系人:徐继军 电话:025-51811189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1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程劲松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0769-27239605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7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杨秀明 联系人:陈郅骁 电话:023-63367180 传真:023-63792412 客服电话:956023 网址:www.cqcbank.com 18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海 公司 秀路2028号农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海 秀路2028号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沈思敏 联系电话:0755-25188098 传真:0755-25188785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1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洪晓琳 电话:0769-22866143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21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号26栋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 号 法定代表人:黄毅 联系人:赵梓伊 电话:028-67678865 客服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22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d栋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武芳 电话:0531-68978175 传真:0531-68978176 客服电话: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网址:www.whccb.com/www.whccb.com.cn 23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 有限公司 大道北2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 大道北26号 法定代表人:肖光 联系人:郭顺子 电话:0757-86266566 传真:0757-86250627 客服电话:960123 网址:www.nanhaibank.com 2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 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 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联系人:吴骏 电话:0512-69868373 传真:0512-69868373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25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孙进 联系人:刁兴朋 电话:024-23595555 传真:024-22535865 客服电话:95337 网址:http://www.shengjingbank.com.cn 26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时辛 联系人:郭怀玉 电话:13767075643 客服电话:95316 网址:www.jjccb.com 27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杨宝峰 联系人:孔颖 联系电话:0633-8081590 客服电话:4006896588 网址:www.bankofrizhao.com.cn 2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 务中心B座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 务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赵小中 联系人:龙秀芳 电话:0731-89736250 传真:0731-89736250 客服电话:40067-96511 网址:www.bankofchangsha.com 29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 行大厦1-6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 国际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电话:0592-2078888 联系人:郭景波 客服电话:956085 网址:www.xib.com.cn 30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司艳春 电话:0931-4600528、13909466592 传真:0931-4600528 客服电话:0931-96799 网址:www.lzbank.com 南方宝元债券C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 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 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于智勇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 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 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晟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 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张峰源 电话:021-20315719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传真:021-63809892 联系人:徐步夷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 泰康集团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谢欣然 联系电话:010-56135799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人:杨茜淳 联系电话:0755-83558761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 证券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 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鲍佳琪 电话:021-3338837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 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 02、03、05、11、12、13、15、16、18、19、 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 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50295432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1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1688000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 公司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 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2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苏文静 联系电话:010-83252161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 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 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39 层、 40 层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联系人:胡月茹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2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 层A2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 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crsec.com.cn 2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5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 海大道5073号民生互联网大厦C座1401-1408、 1501-1508、1601-1606、1701-170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5073号华海 金融创新中心C座16-19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峰 联系人:陆玮璐 联系电话:13901892665 客服电话:956019 网址:www.csco.com.cn 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21-20361166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联系人:郭逸斐 联系电话:0510-82832051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www.ewww.com.cn 2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 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 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张晖 电话:010-87413731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2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 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 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何雯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www.gzs.com.cn 3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 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88号华润 置地大厦C座31-33层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贾士杰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客服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3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曹梦媛 联系电话:025-58519529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沈春晖 联系人:杨敏珺 联系电话:0871-63582843 客服电话:956060 网址:http://www.hongtastock.com 37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 路370号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 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闪雨晴 电话:021-20515465 传真:021-68408217-75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 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 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3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联系人:单晶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 家嘴滨江中心N1座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96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4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 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 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李永湖 联系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4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省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 大银行大厦3F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王宁基 电话:0755-83024712 传真:0755-82835785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4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鲁智礼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0371-69099881、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4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庄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明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311-86273126 客服电话: 95363 网址:www.95363.com 4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 中 航资本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戚侠 联系人:孙健 电话:010-59562532 传真:010-59562532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4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 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联系人:杨依宁 联系电话:0551-62201730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47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4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15号桐 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 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纪肖峰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7219891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4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胡创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0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 层 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cctgsc.com.cn 51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 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 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系人:丁思 联系电话:020-83988334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5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君 联系电话:18500852451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5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 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 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5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 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54967387 传真:021-54967280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5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 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芙蓉西路62号 开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杨淑涵 电话:029-88365805 传真:029-88365835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5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 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 天风大厦2号楼19层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027-87107535 客服电话:4008005000或95391 网址:www.tfzq.com 57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 时 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甘卫斌 联系人:张雷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170093 客服电话:4008-882-882 网址:http://www.vanho.cn/ 58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 号8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 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王龙 电话:010-86499479 传真:010-86499401 客服电话:956006 网址:www.lczq.com 5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 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 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6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 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联系人:梁美娜 电话:010-60833079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6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 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 楼阳光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996 传真:010-59053929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62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 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联系人:黄欣文 电话:1580194365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6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 时代广场10F、11F、14F 法定代表人:陶怡 联系人:程艳 电话:(021) 6807 7516 传真:(021) 6859 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 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6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月蓝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 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 司 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68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24层 有限公司 2405、24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24层 2405、2406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联系人:魏晨 电话:13260309352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69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 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宸天街B座 12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丹 电话:+86-15114053620 传真:028-84252474-8055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https://www.puyiwm.com/ 70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 层7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 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电话:010-85097302 传真:010-65185678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7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 有限公司 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B 座7层 联系人:孙博文 电话:1993166779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72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 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联系人:丛瑞丰 客服电话:95305-8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73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 公司 -4至43层101内3层09A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 3层309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6154828-8048 传真:010-63583991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74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7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 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 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7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司 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7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 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恒安 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晓杰 联系人:禹翠杰 电话: 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78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 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 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7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 公司 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 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63333389-230 传真:021-63333390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80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 公司 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 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服电话:4009998877 网址:www.webank.com 8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 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82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8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 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 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朱迪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84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 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 技中心C座20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85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 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 办公区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 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 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联系人:王宁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8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 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电话: 021-65370077-255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87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 司 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 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 95118 网址: kenterui.jd.com 88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 公司 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 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89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 有限公司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 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庄洁茹 电话:021-60810768 传真:021-60810695 客服电话:4001019301/95193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90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2号楼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91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6号楼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www.hgccpb.com/ 92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公司 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 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93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 司 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 区4号楼 机构联系人:陈嘉义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94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公司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 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施然 电话:025-66046166-856 传真: 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9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96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 506室-2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 506室-2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姜帅伯 电话:021-5070100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080 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97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 1206 邮编:100020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联系人:孙小梦 电话:18339217746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98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 公司 嘴环路333号5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 昱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刘弘义 电话:021-68609600-5980 传真:021-35073616 客服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qiangungun.com 99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 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 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联系人:崔丹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220 客服电话:4006105568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100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5.2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4008898899 联系人:古和鹏 5.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汇欣大厦A座14层 负责人:杨晓明 电话:(010)84991188 传真:(010)84990025 经办律师:杨晓明 邓辉 查扬 5.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吴玲玮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吴玲玮 §6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6.1申购与赎回场所 1、本公司直销网点; 2、经本公司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的销 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或指定网站上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销售机构。 6.2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 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 6.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规则开 始实施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6.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与通知: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 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基金发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 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 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基金投资者申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 则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申购无效的款项退回。基金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赎回款项将 在T+7日内划往基金持有人(赎回人)账户。在发生延期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 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6.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E类份额首次申 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 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 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 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 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 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6.6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和E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 100万≤M<1000万 0.5% M≥1000万 每笔1000元 2、赎回费 (1)对于本基金A类份额,除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外,赎回费率为0.3%。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 N≥7日 0.3% (2)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N<30日 0.5% N≥30日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E类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N<30天 0.1% N≥30天 0 对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6.7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2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对应费率为0.8%,假设申购当日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200,000/(1+0.8%) = 198,412.70元 申购费用= 200,000 -198,412.70 = 1587.30元 申购份额=198,412.70/1.0168 = 195,134.44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20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对应费率为0.5%,假设申购当日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2,000,000/(1+0.5%) = 1,990,049.75元 申购费用= 2,000,000 -1,990,049.75 = 9,950.25元 申购份额=1,990,049.75/1.0168 = 1,957,169.30份 (2)本基金的C类和E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若投资者选择C类或E类份额,则申 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或E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C类份 额或E类份额的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16=98,425.19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金额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例三、某投资者赎回10万份基金单位,赎回费率为0.3%(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1.0168×100,000×0.3%= 305.04元 赎回金额= 1.0168×100,000-305.04= 101,374.96元 (2)若投资者申购时选择C类份额或E类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若该投资者赎回100,050份C类份额或E类份额,持有时间30天以上,对应的赎 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或E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是1.03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 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50×1.036×0%=0元 赎回金额=100,050×1.036-0=103,651.80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8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 登记手续,投资者在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6.9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暂停或拒绝申购的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2)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3)证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 持等不充分; (5)当本基金暂停申购时,将同时暂停基金间转换的转入业务;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暂停申购情形; (7)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影响到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该笔申 购申请。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 情形。 发生上述第(1)到(6)、(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7)项拒绝申购情形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当发生上述第(9)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发生基金合同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 暂停基金申购,应当在指定媒介或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2、暂停赎回的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当本基金暂停赎回时,将同时暂停基金间转换的转出业务;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申请,基金管理人足 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可兑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 申请人,未兑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 付,并以该开放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 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 基金赎回,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公告。 6.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加转出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加转入申 请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投资者在申 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 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部分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管 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两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6.11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 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6.12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销售机构(网点) 之间不能通存通兑的,可办理已持有基金单位的转托管。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基金持有人需在 原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转托管转出手续后可以到其新选择的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转托管 转入手续。对于有效的基金转托管申请,基金单位将在办理转托管转入手续后转入其指定的 销售机构(网点)。 6.13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 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是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单位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 赠只受理基金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单位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强制划转给其他自 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非交易 过户按《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6.14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的基 金转换业务,转换费的相关规定详见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和其他有关基金转换公告。 6.15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 规定。 §7基金的投资 7.1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股票投资为辅,在保持投资组合低风险 和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安全及追求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7.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含存托凭证(下同))以 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作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债券, 品种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债券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最低为45%, 最高为95%;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超过35%。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3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3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种投资工具进行合理的配置。在风险与收益的匹 配方面,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并在良好控制利率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 定的收益。 总体投资策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1、根据对宏观经济走势以及国家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分析,确定资产配置指导原 则。 本基金以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与国家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方向为出发点,采取自上而下 的分析方法,评估未来投资环境的变化趋势。在宏观经济方面,本基金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 的质量与效率,把握领先指标,预测未来走势;对于国家推行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本基金将 深入分析其对未来宏观经济运行以及投资环境的影响。作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未来的利率变化趋势,因此,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与利率政 策研判将成为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为资产配置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指导。 2、依照收益率与风险特征对不同市场以及不同投资工具的投资比例进行合理的配置, 并随投资环境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在深入分析投资环境的前提下,本基金将依照收益率与风险特征进行资产配置,确定投 资组合,并随投资环境的变化作出及时的调整,其中主要考虑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配置: (1)市场: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债券投资比例,将根据两个市场 债券到期收益率的变化以及流动性的情况进行调整。 (2)品种:在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对各类债券进行合理的配置。本基 金设立之初,根据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将主要投资于较为成熟且流动性较好的国债与金融 债市场。随着未来企业债与可转债的发展,本基金将逐渐加大其投资比例。对于企业债,本 基金将专注于投资级别的为AAA的优质债券,以期在将信用风险降到最小的前提下获得较高 的收益;对于可转债,本基金将在评估其偿债能力的同时兼顾公司的成长性,以期通过转换 条款的效应分享因股价上升带来的高收益。 (3)期限:本基金将在短期、中期、长期债券的投资品种中进行投资组合,在对未来 利率走势的预期之下做好久期和凸性管理,以控制利率风险。 (4)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利率债券:利率的上升将是债券投资面临的一个主要的风险, 除去以上提到的配置措施之外,本基金将合理配置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利率债券的比例,对 于未来加息的可能,采取增持浮息债和加大中短期债券投资以及逆回购等投资策略规避利率 风险。 3、采用多种投资手段,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并利用杠杆原理以及各种衍生 工具,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 在实现有效资产配置的基础之上,本基金还将通过如下的投资手段以增加盈利和控制风 险: (1)通过已具备国债承销资格的承销商积极参与一级市场招标,以获取一、二级市场 间的差价。 (2)利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进行国债回购所得的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 购和配售,以获得稳定的股票一级市场投资回报。 (3)把握市场上出现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如利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同一券 种收益率的差异,以及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时引起的收益率变化等等。 (4)在对未来利率走势形成预期的基础上,利用回购等手段提高资金和债券使用效率, 放大盈利。 (5)利用未来可能推出市场的利率期货、利率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有效地规避利率 风险。 4、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 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7.4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采用“75%交易所国债指数+25%(上证A股指数+深证A股指数)”为业绩比较基 准。之所以采用这一业绩比较基准,是因为本基金是一只在保持投资组合低风险和充分流动 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安全及追求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债券型基金,在中国目前的金融市场 上,我们认为上述加权指数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与宝元基金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7.5投资限制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4、将基金资产用于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行为来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10、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通过股票投资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12、因基金投资股票而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持有5%以 上投票权的股东恶意串通,致使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侵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13、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7.6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7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 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7.8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7.8.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33,455,899.33 26.62 其中:股票 2,433,455,899.33 26.6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563,519,152.74 71.79 其中:债券 6,563,519,152.74 71.7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134,579,504.94 1.47 金合计 8 其他资产 10,848,214.95 0.12 9 合计 9,142,402,771.96 100.00 7.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5,918,025.22 0.83 C 制造业 1,873,608,070.42 23.5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194,810,119.20 2.45 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8,982,918.00 0.1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8,834,409.23 0.6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45,911,673.16 0.58 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61,622,578.30 0.7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198,174.00 0.4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86,969,931.80 1.09 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 - 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9,600,000.00 0.1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33,455,899.33 30.58 7.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7.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7.8.3.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690 海尔智家 3,831,286 108,731,896.68 1.37 2 601058 赛轮轮胎 7,283,520 101,969,280.00 1.28 3 600060 海信视像 4,106,694 101,599,609.56 1.28 4 601966 玲珑轮胎 5,069,877 93,133,640.49 1.17 5 000333 美的集团 1,420,645 91,631,602.50 1.15 6 600887 伊利股份 3,405,126 87,988,455.84 1.11 7 600886 国投电力 4,700,013 85,728,237.12 1.08 8 300750 宁德时代 435,465 78,396,763.95 0.99 9 601985 中国核电 7,200,058 76,752,618.28 0.96 10 600323 瀚蓝环境 3,634,502 75,961,091.80 0.95 7.8.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638,350,684.84 20.5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00,120,681.75 22.6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3,297,276.99 0.80 4 企业债券 1,208,462,071.00 15.1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746,909,567.24 21.9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69,676,147.91 2.1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563,519,152.74 82.49 7.8.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2128025 21建设银行二 2,000,000 211,776,721.31 2.66 级01 2 019625 19国债15 1,500,000 159,167,383.56 2.00 3 210007 21附息国债07 1,500,000 156,966,123.29 1.97 4 019634 20国债08 1,500,000 154,801,232.88 1.95 5 019631 20国债05 1,500,000 151,143,780.83 1.90 7.8.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7.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7.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8.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7.8.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7.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8.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7.8.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7.8.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7.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8.11.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除上述证券的发行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7.8.11.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如是,还应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 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7.8.11.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37,577.9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0,610,637.0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848,214.95 7.8.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元) 值比例(%) 1 110059 浦发转债 87,270,824.95 1.10 2 113062 常银转债 28,891,301.23 0.36 3 113052 兴业转债 24,214,786.11 0.30 4 113021 中信转债 9,610,588.42 0.12 5 113050 南银转债 7,524,724.93 0.09 6 110077 洪城转债 3,161,565.21 0.04 7 127089 晶澳转债 2,949,726.74 0.04 8 113661 福22转债 1,935,666.73 0.02 9 118031 天23转债 1,515,332.12 0.02 10 128129 青农转债 1,393,959.14 0.02 11 110079 杭银转债 1,207,672.33 0.02 7.8.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南方宝元债券A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2002.9.20- 0.50% 0.06% -4.18% 0.30% 4.68% -0.24% 2002.12.31 2003.1.1- 7.10% 0.25% 1.24% 0.31% 5.86% -0.06% 2003.12.31 2004.1.1- 1.09% 0.42% -8.00% 0.40% 9.09% 0.02% 2004.12.31 2005.1.1- 10.47% 0.35% 8.65% 0.36% 1.82% -0.01% 2005.12.31 2006.1.1- 56.85% 0.64% 25.06% 0.36% 31.79% 0.28% 2006.12.31 2007.1.1- 51.91% 0.91% 19.51% 0.58% 32.40% 0.33% 2007.12.31 2008.1.1- -16.72% 0.66% -13.28% 0.72% -3.44% -0.06% 2008.12.31 2009.1.1- 18.34% 0.58% 17.39% 0.47% 0.95% 0.11% 2009.12.31 2010.1.1- 4.91% 0.45% -0.67% 0.37% 5.58% 0.08% 2010.12.31 2011.1.1- -3.82% 0.39% -1.62% 0.33% -2.20% 0.06% 2011.12.31 2012.1.1- 8.57% 0.41% 3.11% 0.30% 5.46% 0.11% 2012.12.31 2013.1.1- 7.13% 0.48% -1.95% 0.33% 9.08% 0.15% 2013.12.31 2014.1.1- 20.72% 0.42% 20.86% 0.31% -0.14% 0.11% 2014.12.31 2015.1.1- 28.40% 1.03% 14.92% 0.62% 13.48% 0.41% 2015.12.31 2016.1.1- -1.56% 0.61% -1.51% 0.42% -0.05% 0.19% 2016.12.31 2017.1.1- 9.02% 0.23% -1.97% 0.20% 10.99% 0.03% 2017.12.31 2018.1.1- -2.51% 0.45% -2.02% 0.34% -0.49% 0.11% 2018.12.31 2019.1.1- 15.21% 0.31% 6.81% 0.30% 8.40% 0.01% 2019.12.31 2020.1.1- 13.95% 0.37% 4.69% 0.34% 9.26% 0.03% 2020.12.31 2021.1.1- 4.46% 0.28% 5.70% 0.28% -1.24% 0.00% 2021.12.31 2022.1.1- -3.33% 0.34% -3.37% 0.33% 0.04% 0.01% 2022.12.31 2023.1.1- -1.90% 0.26% 2.62% 0.19% -4.52% 0.07% 2023.12.31 2024.1.1- 4.02% 0.34% 3.40% 0.28% 0.62% 0.06% 2024.6.30 自基金成 626.94% 0.50% 77.46% 0.39% 549.48% 0.11% 立起至今 南方宝元债券C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2018.12.11 -0.87% 0.27% -0.75% 0.21% -0.12% 0.06% - 2018.12.31 2019.1.1- 14.54% 0.31% 6.81% 0.30% 7.73% 0.01% 2019.12.31 2020.1.1- 13.27% 0.37% 4.69% 0.34% 8.58% 0.03% 2020.12.31 2021.1.1- 3.84% 0.28% 5.70% 0.28% -1.86% 0.00% 2021.12.31 2022.1.1- -3.91% 0.34% -3.37% 0.33% -0.54% 0.01% 2022.12.31 2023.1.1- -2.49% 0.26% 2.62% 0.19% -5.11% 0.07% 2023.12.31 2024.1.1- 3.71% 0.34% 3.40% 0.28% 0.31% 0.06% 2024.6.30 自基金成 29.79% 0.32% 20.29% 0.29% 9.50% 0.03% 立起至今 §8基金的财产 (一) 基金财产的构成 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 的价值总和。 (二) 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财产净值是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 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开立基金托管专户和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注册登记人 自有的资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 基金财产的处分 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不得将本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本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和收益,归入本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 行清算的,本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非因本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本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9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 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 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和负债。 (四)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公章以 书面形式加密传真至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基金管理人传真的书面估值结果上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 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 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 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 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 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 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公布。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 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理销售 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 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 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 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 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 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 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 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 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 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 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 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 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 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 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 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 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 误处理;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 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 的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10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1、买卖证券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投资者选择分红的默认方 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 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四)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和公告 基金收益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 告。 (五)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六)红利金额的处理方式 红利金额按权益登记日有效份额以当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为基准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 的规定。 §11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7)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5%的年费率计算,具体计算 方法如下: H=E×0.75%÷365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7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75%÷365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 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 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 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 “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12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 下原则:如果基金成立少于3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 式确认。 (二)基金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须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 基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在指定 媒介公告。 §13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介和网站等 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资料。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 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 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正文应当包括产品概况、基金 投资与净值表现、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披露事 项,相关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有实质性差异。基金管理人将在《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执行。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 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募集情况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结果编制基金募集情况公告,并在募集期结束的次日 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四)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五)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 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 报告。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 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八)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 定媒介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基金扩募、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6、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 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8、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9、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0、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 变动; 1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2、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 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报刊或网站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 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一)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 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媒介上。 (十二)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十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14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侧袋机制启用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销售机构提示侧袋机制启用的相关事宜。 侧袋机制启用后五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聘请于侧袋机制启用日发表意见的会计师 事务所针对侧袋机制启用日该基金持有的特定资产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内容应包含侧袋 账户的初始资产、份额、净资产等信息。 二、侧袋账户的设立 侧袋机制启用时,可将多个特定资产一并放入同一个侧袋账户。基金管理人可为本基金 设立多个侧袋账户,但每个侧袋账户应单独设置账套,实行独立核算。 基金管理人应对侧袋账户份额实行独立管理,主袋账户沿用原基金代码,侧袋账户使用 独立的基金代码。份额登记系统和销售系统中,侧袋账户份额的名称应以“产品简称+侧袋 标识S+侧袋账户建立日期”格式设定,同时主袋账户份额的名称增加大写字母M标识作为 后缀。 侧袋机制启用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务机构应以原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为 基础,确认侧袋账户持有人名册和份额。 侧袋账户资产完全清算后,基金管理人应注销侧袋账户。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销售 1、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开放日办理 主袋账户份额的赎回,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确定是否暂停申购。 2、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理主袋账户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外,本招 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申购、赎回规定适用于主袋账户份额。巨额赎回 按照单个开放日内主袋账户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主袋账户总份额的10%认定。 3、对于启用侧袋机制之日起(含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仅办理主袋账户 的赎回申请并支付赎回款项。在启用侧袋机制之日起(含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视为投资 者对侧袋机制启用后的主袋账户提交的申购申请。 4、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 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基金的各项投资运作指 标和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20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资组合的调 整,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 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规定的收益分配约定仅适 用于主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七、实施侧袋账户期间的基金费用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资产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将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从侧袋账户资产中列支,但应待特定资产变现 后方可列支。因启用侧袋机制产生的咨询、审计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当侧袋账户资产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变 现方案,将侧袋账户资产处置变现。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 及时向侧袋账户全部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作。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后,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基金清算报告的相关要求,在终止侧 袋机制后及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意见。侧袋 账户资产完全清算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注销侧袋账户,并取消主袋账户份额名称中的特殊标 识。 九、侧袋机制的信息披露 1、临时公告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 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其中,启用和终止侧袋机制后,还应披 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意见。 启用侧袋机制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启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资产流动性和估值情况、 对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影响、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处置特定资产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特定资产处置价格和时间、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 人支付的款项、相关费用发生情况等重要信息。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若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 变现后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2、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规定的基金净值信息披露方式和 频率披露主袋账户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暂停 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3、定期报告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定期报告中的基金会计报表仅需针对主袋账户进行编制。侧袋 账户相关信息在定期报告中单独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一)侧袋账户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侧袋账户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 (二)侧袋账户的初始资产、初始负债; (三)特定资产的名称、代码、发行人等基本信息; (四)报告期内的特定资产处置进展情况、与处置特定资产相关的费用情况及其他与特 定资产状况相关的信息(如有); (五)可能对投资者利益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特定资产处置进展情况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 间,但上述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如有)不作为基金管理人对于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 承诺。 十、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 取消或应被变更的,本基金将相应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15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 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 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 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 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 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 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 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债权人可 能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6、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 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7、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 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 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8、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 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 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9、波动性风险 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债的投资中,具体表现为可转债的价格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 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债还有信用风险与转股风险。转股风险指相对应股票价格跌破转股 价,不能获得转股收益,从而无法弥补当初付出的转股期权价值。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 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的收 益水平与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 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在基金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都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 回。中国股票市场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如果在这时 出现较大数额的基金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另外,固定 受益证券相对于股票而言,市场的流动性较低,从而使投资者在买卖证券时,较难获得合理 的价格或者要付出更高的费用。对于个别证券,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价差是反映流动性的 重要指标。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采用开放方式运作,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 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标的均在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合法范围之内,且一般具备良好的市场流动性和可投资性。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设定也合 理、明确,操作性较强。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种投资工具 进行合理的配置,在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方面,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并在良好控制利率风险 与市场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基金会审慎评估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并针对性制定流动性 风险管理措施,因此本基金流动性风险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 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 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 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部分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管 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 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 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施备 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 暂停基金估值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时,有可能无法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四)相对风险与绝对风险 对于证券投资的风险衡量上,还应该区分相对风险与绝对风险。绝对风险主要是指上面 已经提到的各种风险,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投资者可能会承担资本损失。而相对风险主要 是指基金收益所对应的风险。固定收益投资虽然有着较低的风险,但其收益也比较低,所以 其相对风险可能并不低于股票投资。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 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 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 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 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 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六)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除与其他 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 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 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 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 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 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 其他风险。 (七)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 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 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 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前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 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 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 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八)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 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 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16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2、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清算小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必须在中 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3)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 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资产; (2)清算小组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资产进行估价; (4)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 (5)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6)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7)进行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小 组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清算费用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 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分配。 5、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基金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17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设立日期:1998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6172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763888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 定》(国发[1983]146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3、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 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 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运用并管理基金资产; (2)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法律法规允许 或监管部门批准的约定收入; (3)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监督本基金的托管行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管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5)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6)发售基金份额; (7)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8)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注册登记人,担任注册登记人,更换注册登记人;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基金行使因运营基金资产而产生的股权、债权及其他权 利; (10)以自身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基金合同制定或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在基金存续期内,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受理申购、赎 回申请; (13)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决 定基金的除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4)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4)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设账、进行基金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基 金报告。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 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6)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 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7)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 独立; (8)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外的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资产; (9)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1)按有关规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12)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3)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得向他人泄露; (14)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5)按规定受理并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9)确保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保证基金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 的复印件; (20)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2)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 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24)监督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 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但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依据本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其他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 部门批准的约定收入; (3)依据有关法规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及国 家法律法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依法持有基金资产; (3)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4)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有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 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 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7)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8)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基金托管专户和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及基 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 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11)采用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 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2)采用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本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 的方法符合本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3)采用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本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 件的规定; (14)按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复核基金业绩报告,并报银行业监管机构和中 国证监会; (15)在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 (16)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15年以上; (17)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8)依基金管理人指令或有关规定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和赎回款项自基金托管专户 划出;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监督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 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但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25)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代表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注册登记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 提起诉讼; (8)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的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持有10%以上(不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 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标准的除外)和提高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6)《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变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 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 (4)对基金合同的变更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开会时间、地点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在基金管理人未按 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 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 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 额10%(不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 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不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 合,不得阻碍、干扰。 (三)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在指定媒介公告会议通知。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审议事项、议事程序、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代理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6)会者须准备或履行的文件和手续; (7)召集人认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 1、会议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 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 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1)现场开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应当大于在代表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至少应在15 个工作日后)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2)通讯开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召集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 面表决意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占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不含50%);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时提 交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如表决截止日前(含当日)未达到上述要求,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 (至少应在15个工作日后),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仅限于本基金合同第四部分“一、召开事由”中所指的关系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只适用 于现场方式开会),临时提案最迟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日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临时 提案应当最迟在大会召开日前10日公告; (4)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 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 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 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 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 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 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 进行审议。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 变更,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 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10日的间隔期。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 形成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召集大会时,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托管人召集大会时,由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召集大会时, 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不含50%)多数选举 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 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 决截止日期第二日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 以上(不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 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不含2/3)通过方可作出。涉及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转换基金运作方 式、终止基金合同的合同变更必须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对于通讯开会方式的表决,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 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视为无效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 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代表与 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 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结果,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 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没有怀疑,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 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 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 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 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 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 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 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 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 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和终止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 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 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2、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可向基金管理人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根据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 请仲裁。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处,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 文件复印件。 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与所公 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18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4号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廖林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核算、基金价格的计算方法、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 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 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并要求其 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给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 期内,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托管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二)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就基金托管人是否 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是否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是否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 的指令向注册登记人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对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可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 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产、因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灭失、减损、 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 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 管人限期纠正。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 核查。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 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 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 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三、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基金财产,应安全保管所收到基金的全部资产。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设立独立 的账户。本基金财产与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及其他基金的资产应该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托管 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 通知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 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对于基金申(认)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 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 的损失。 (二)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验证 基金募集截止,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注册登记人应将募得的全部资金存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 立的指定账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基金资产接收报告。 (三)投资人申购资金的归集和赎回资金的派发 基金申购、赎回的款项采用净额交收的结算方式。T+3日的赎回款与T+3日申购款进行 轧差净额交收。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催收。 因投资者赎回而应划付的款项,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进行划付。 (四)基金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 该基金托管专户是指基金托管人在集中托管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基金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 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托管人和管理人不得假 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 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银行 业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其他规定。 (五)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六)债券托管乙类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基金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设同业拆借市场交易账 户,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债券托管乙类账户,并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基金的债券的后台匹配、查询及资金的清算。 2、同业拆借市场交易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补充协议,进行 使用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国债市场回购 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七)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或交 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或其他的代保管库中。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存。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 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 券不承担责任。 (八)和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投资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合同原 件由基金管理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根据基金的需要以基金的名义签署。合同原件由托管人保 管。 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 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各类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 会计问题,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 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1、估值对象 基金的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2、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A、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 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B、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C、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D、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 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E、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A、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 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 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 新规定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 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公布。 (三)估值差错处理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理销售 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 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 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 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 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 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 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 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 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 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 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 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 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 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 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 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 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账册的建帐和对帐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成立后,应按照约定的记账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 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切实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错账的 原因,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以基金管理人的帐册为准。由此产生的估值错误,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五)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编制。需要对外公布的报表,应在相互核 对一致的基础上,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发布。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5日内完成; 年中报表的编制,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20日内完成;年终报表的编制,在每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 的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设立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 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月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过户与注册登记人负责制定。基金过户与注册登记 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负保管义务。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 协商、调解解决的,可以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 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七、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 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 (二)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终止事项。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提供,以下是基金管理人提供的 主要服务内容。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增加和修改相关服务项目。如因系统、第三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下述服务 无法提供,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本基金包含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销售的H类份额,则该H类份额持有人享有的服务 项目一般情况下限于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投资人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和网站资讯等服务。 一、网上开户及交易服务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微信公众号(可搜索“南方基金” 或“NF4008898899”)或APP客户端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 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具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二、信息查询及交易确认服务 (一)基金信息查询服务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平台可享有基金交易查询、账户查询和基金管理人依法披 露的各类基金信息等服务,包括基金产品基本信息(包括基金名称、管理人名称、基金代码、 风险等级、持有份额、单位净值、收益情况等)、基金的法律文件、基金公告、定期报告和 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资料。 (二)基金交易确认服务 基金管理人以电子邮件、微信或其他与投资人约定的形式及时向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 道投资并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告知其认购、申购、赎回的基金名称以及基金份额的 确认日期、确认份额和金额等信息。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基 金份额交易业务的,相关信息确认服务请参照各销售机构实际业务流程及规定。 三、基金保有情况信息服务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度以电子邮件、微信或其他与投资人约定的形式向通过基金管理人 直销渠道投资并持有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提供基金保有情况信息。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订阅或查阅基金保有情况信息: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服电话等方式定制电子邮件形式的定期 对账单。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关注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并绑定账户,定期接收微信对账单。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及下载基金保有 情况及对账单。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前往销售机构交易网点打印或通过交易网点提供的自助、电话、 网上服务等渠道查询基金保有情况信息。 由于投资人预留的联系方式不详、错误、未及时变更,未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关注后未 绑定账号,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有可能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或准确送达。因上述原因无法 正常收取对账单的投资人,敬请及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查询、 核对、变更预留联系方式。 四、资讯服务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人的个人信息不定期通过电话、短信、邮件、 微信等任一或多种方式为投资人提供与投资人相关的账户服务通知、交易确认通知、重要公 告通知、活动消息、营销信息、客户关怀等资讯及增值服务,投资本基金前请详阅南方基金 官网服务介绍和隐私政策。如需取消相应资讯服务,可按照相关指引退订,或通过基金管理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400-889-8899、在线服务等人工服务方式退订。 五、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及在线服务 (一)电话服务 投资人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400-889-8899可享有如下服务: 1、自助语音服务(7×24小时):提供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信息等自助查询服务。 2、人工服务:提供每周7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的人工服务(春节假期除外)。投资 人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专项 服务。 (二)在线服务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可享有如下服务: 1、智能客服服务(7×24小时):提供业务规则、净值信息等自助咨询服务。 2、人工服务:提供每周7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人工服务(春节假期除外)。投资 人可通过该方式获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专项服 务。 六、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短信 及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 出建议。 §20其他应披露事项 标题 公告日期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2024-08-31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24年第2季度报告 2024-07-19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E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 2024-07-16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关于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 2024-07-16 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 2024-04-22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30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 2024-01-22 南方基金关于开展直销柜台部分基金转换转 2024-01-22 出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 2023-10-25 注: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1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办公场 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 以本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22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 (三)《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托管协议》 (四)《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