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10-16
南方宝元债券C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0年09月20日 目录 §1 绪言.............................................................................................................................................4 §2 释义.............................................................................................................................................5 §3 基金管理人.................................................................................................................................7 §4 基金托管人...............................................................................................................................17 §5 相关服务机构...........................................................................................................................22 §6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95 §7 基金的投资.............................................................................................................................102 §8 基金的财产.............................................................................................................................113 §9 基金资产估值.........................................................................................................................114 §10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18 §11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19 §12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21 §13 基金的信息披露...................................................................................................................122 §14 风险揭示...............................................................................................................................126 §15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29 §16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31 §17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2 §18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50 §19 其他应披露事项...................................................................................................................152 §20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53 §21 备查文件...............................................................................................................................154 重要提示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2】42号文和证监基金字【2002】55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 本基金于2002年9月20日成立。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进行了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09月 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绪言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2004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根据以上法律 法规修订后的《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修 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发行公告或本发行公告:指《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发行公告》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在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 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发起 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销售本基金的 机构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销售的代理机构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证 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成立日: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成立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 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成立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认购:指本基金在发行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投资者申请卖出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间转换: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投资者申 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账户:指基金管理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权凭证 公开说明书:指基金成立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有关基金简介、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基 金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书 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管理人 3.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人 民币。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 币。 2019年7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172亿元,股权结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厦门合泽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厦 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 3.2主要人员情况 3.2.1董事会成员 张海波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共江苏省委农工 部至助理调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员,华泰证券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裁兼华泰紫金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辉先生,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 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长。现 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连芬女士,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 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助理,华泰证 券总裁助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兼深圳 分公司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青山先生,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124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 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42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 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163师政治部 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深圳市投控资本 有限公司监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办公室文 秘,董办文秘、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现 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副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成先生,近现代史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厦 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 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院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德 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 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 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姚景源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 长、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 国内贸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 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 人。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务院参事室社会调查中心理事长,国务院参事室与 中国人民银行合作的金融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心丹先生,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 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 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制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锦涛先生,工商管理博士,法学硕士,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杰出资深会员。曾任职 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务总督察,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证券主任,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总监。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 财政局干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 九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北京注 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蕊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先后执业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 国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期货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深交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委员、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 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交所培训中心专家、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理事,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2.2监事会成员 吴晓东先生,法律博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证监会副处长、处 长,华泰证券合规总监,华泰联合证券副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 陈莉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 路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华泰期 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姜丽花女士,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浙江兰溪马涧碾米厂主管会计, 浙江兰溪纺织机械厂主管会计,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建设集团计划 财务部助理会计师,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经理助理,深圳市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预算部副部长、考核分配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部长、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明雅女士,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 部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兼任)。 林红珍女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 易联合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计财部财务综 合组负责人、直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 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资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 首席财务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 员、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 务部主管、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监事、养老金业务部董事。 董星华女士,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高 级副总裁。 苏望先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高级副总裁。 3.2.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张海波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杨小松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 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 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职务,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职美国AXA Financial 公司投资部高级分析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监、全国社保业务部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 部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 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首席投资官(权益)。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基金经理。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财政部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2.4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李怀忠先生,管理时间为2002年9月20日至2003年11月 17日;陈键先生,管理时间为2003年11月17日至2005年6月11日;苏彦祝先生,管理 时间为2005年6月11日至2006年3月16日;王黎敏先生,管理时间为2006年3月16 日至2008年1月11日;应帅先生,管理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至2009年2月10日、 2010年12月2日至2016年3月30日;蒋峰先生,管理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至2009 年2月10日;高峰先生,管理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至2010年9月21日;李璇女士, 管理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至2012年6月7日;蒋朋宸先生,管理时间为2009年2月 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林乐峰先生,管理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至今。 林乐峰先生,北京大学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研究 部,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负责钢铁、机械制造、中小市值的行业研究。2015年2月 26日至2016年3月30日,任南方高增长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12月15日至2019年7 月5日,任南方甑智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3月30日至今,任南方宝元基金经理;2017 年8月18日至今,任南方安康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5日至今,任南方转型混合基 金经理;2019年1月25日至今,任南方安裕、南方安睿基金经理;2019年3月15日至 今,任南方盛元基金经理;2019年7月5日至今,任南方甑智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12 月27日至今,任南方宝泰一年混合基金经理;2020年3月5日至今,任南方宝丰混合基金 经理。 3.2.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权益)史博先生, 权益研究部总经理茅炜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原先生, 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罗文杰女士,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 璇女士,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陶铄先生,权益 专户投资部总经理刘树坤先生。 3.2.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按有关规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3.4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3.5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7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 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 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 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 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 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 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 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 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 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机构设 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 制度、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 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 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 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 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 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 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 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 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 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 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94只。 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 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 的7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 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 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 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 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 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 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 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三次顺利通过评估组 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 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 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 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 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 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 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 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 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 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 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 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 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 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 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 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 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 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 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 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5相关服务机构 5.1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5.1.2代销机构 南方宝元A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谢宇晨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嘉朔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 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89937330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 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66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021-50979384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王者凡 联系电话:010-8523889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唐燕 联系电话:0571-87659056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8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开平路88号瀛通绿 地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陈颖 联系人:李胜贤 电话:021-63890200 传真:021-63890196 客服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1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蔡捷 联系电话:0571-85109708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2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周黎 传真:010-66225309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2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 司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 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电话:010-89198762 客服电话:96198;400-88-96198;400-66-96198 网址:www.bjrcb.com 23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电话:4008-311-777 网址:www.yantaibank.net 2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61899999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2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26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0769-22865177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联系电话:0532-68629925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 96588 网址:www.qdccb.com 2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赵世光 联系电话:025-86775305 客服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30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33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7号 法定代表人:钱进 联系人:田宇 联系电话:0539-8160669 客服电话:400-699-6588 网址:www.lsbchina.com 31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周田 联系方式:027-82656785 客服电话:96558(武汉)、40060-96558(全 国) 网址:www.hkbchina.com 32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联系人:施圆圆 联系电话:0512-56968212 客服电话:0512-96065 网址:www.zrcbank.com 33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577-88996129 客服电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34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法定代表人:林军 联系人:孔文超 电话:023-63799379 传真:023-63792412 客服电话:400-70-96899 网址:www.cqcbank.com 35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 司 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联系电话:0755-25188781 传真:0755-25188785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3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黎子晴 电话:0769-22866143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7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李至北 电话:0451-87792450 传真:0451-87792682 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38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 法定代表人:任思宇 联系人:王小培 电话:0991-4500319 传真:0991-4500319 客服电话:0991-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39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建军 联系人:唐荟 电话:020-28302742 传真:020-28302021 客服电话:020-96699 网址:www.gzcb.com.cn 40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郑夏芳 电话:0311-67807030 传真:0311-88627027 客服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41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 大厦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 大厦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卜书慧 电话:0411-82311936 传真:0411-82311731 客服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4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0551-62667684 客服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 省内) 网址:www.hsbank.com.cn 43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 限公司 路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 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陈素莹 电话:0757-22385879 传真:0757-22388235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44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李岩 电话:022-28405684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 45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人:陈秀端 电话:0579-82178271 传真:0579-82178321 客服电话:400-711-6668 网址:www.jhccb.com.cn 46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刘强 电话:020-22389067 传真:020-22389031 客服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47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传真:0 客服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4008800338 网址:www.crbank.com.cn 4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和平中路413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夏倩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49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联系人:孙琦 电话:0431-84999627 传真:0431-84992649 客服电话:400-88-96666(全国),96666(吉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50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联系人:施攀峰 电话:0571-87923324 传真:0571-86415596 客服电话:96596 网址:www.urcb.com 51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 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周乃雍 电话:028-67676033 客服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5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 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 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孙瑜 电话:0592-5310251 传真:0592-5373973 客服电话:400-858-8888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53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法定代表人:洪维智 联系人:杨翊琳 电话:0871-63140324 传真:0871-63194471 客服电话:4008896533 网址:http://www.fudian-bank.com/ 54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d栋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武芳 电话:0531-68978175 传真:0531-68978176 客服电话: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网址:www.whccb.com/www.whccb.com.cn 55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注册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法定代表人:章伟东 联系人:朱江良 电话:0575-81103096 传真:0575-84788167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borf.cn 56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 限公司 大道北2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 大道北26号 法定代表人:李宜心 联系人:廖雪 电话:0757-86266566 传真:0757-86250627 客服电话:96138 网址:www.nanhaibank.com 57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28号四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33号 法定代表人:周泽荣 联系人:许悦 电话:020-38173552 传真:020-38173857 客服电话:400-830-8001 网址:www.ghbank.com.cn 58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陕西西安高新路60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联系人:白智 电话:029-88992881 传真:029-88992891 客服电话:4008696779 网址:www.xacbank.com 5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吴骏 电话:0512-69868373 传真:0512-69868373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60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卫奕信 电话:0351-6819926 传真:0351-6819926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61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828号杰座大厦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828号杰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卫忠 联系人:闾娇蓉 电话:0731-89828182 传真:0731-89828806 客服电话:0731-96599 网址:www.hrxjbank.com.cn.cn 62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联系人:闫勇 电话:0451-85706107 传真:0451-85706036 客服电话:4006458888 网址:www.lj-bank.com 63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号B座 法定代表人:闫宏 联系人:张碧华 电话:010-89026813 传真:010-89025421 客服电话:4006696569 网址:www.klb.cn 64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27号 财富汇金融中心1层01、02号商铺、2层01号 商铺、3层01号商铺、39-45层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27号财 富汇金融中心1层01、02号商铺、2层01号商 铺、3层01号商铺、39-45层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蒋丹 联系人:陈静 电话:020-28308757 传真:0759-2631600 客服电话:4000961818 网址:http://www.gdnybank.com 65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吴东 联系人:李雨珊 电话:0773-3876895 传真:0773-3851691 客服电话:400-86-96299 网址:www.guilinbank.com.cn 66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谢婷枫 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0595-22578871 客服电话:96312 网址:http://www.qzccbank.com/ 67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电话:028-85315412 传真:028-85190961 客服电话:95392 网址:http://www.cdrcb.com/ 68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 路13号1幢1单元10101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 路13号 法定代表人:毛亚社 联系人:闫石 传真:029-88609566 客服电话:(029)96669、400-05-96669 网址:www.ccabchina.com 69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璐璐 电话:0416-3220085 传真:0416-3220186 客服电话:400-66-96178 网址:www.jinzhoubank.com 70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 限公司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 号 法定代表人:高剑飞 联系人:金晓娇 电话:0577-61566028 传真:0577-61566063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yqbank.com 71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法定代表人:孙玉芝 联系人:王方震 电话:0534-2297326 传真:0534-2297327 客服电话:40084-96588 网址:www.dzbchina.com 72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5139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5139号 法定代表人:郭虎英 联系人:王孔清 电话:0536-8986635 传真:0536-8986637 客服电话:400-61-96588 网址:www.bankwf.com 73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188 司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王钧 联系人:陈妍宇 电话:0571-87788979 传真:0571-87788818 客服电话:400-88-96575 网址:www.zjtlcb.com 74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 份有限公司 街7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 街72号 法定代表人:来煜标 联系人:蔡亮 电话:0571-86209980 传真:0571-86137150 客服电话:96596,4008896596 网址:www.yhrcb.com 75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联系人:裴奕欢 电话:024-23595555-2370 传真:024-22535865 客服电话:95337 网址:http://www.shengjingbank.com.cn 76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 限公司 号第1幢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 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丁松茂 联系人:陈硕 电话:0571-63280253 传真:0571-63360418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fyrcbk.com 77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3 限公司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3 号 法定代表人:滕秀兰 联系人:周毅伟 电话:0596-2688325 传真:0596-2678563 客服电话:全省统一客服热线96336(省外拨打 0591-96336) 网址:http://www.fjnx.com.cn/zzrcb 78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 号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联系人:焦浦 电话:0533-2178888-9907 传真:0533-6120373 客服电话:96588 网址:www.qsbank.cc 79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 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 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张星强 电话:0371-85517713 客服电话:95186 网址:www.zybank.com.cn 80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258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王云龙 联系人:朱光锋 电话:0571-82739513 传真:0571-82739513 客服电话:96596 网址:http://www.zjxsbank.com 81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联系人:樊林 电话:025-88866344 传真:025-88866502 客服电话:025-96855 网址:www.zjrcbank.com 82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联系人:陈云波 电话:0791-86790795 传真:0791-86790795 客服电话:956055 网址:www.jx-bank.com 83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9 司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9 号 法定代表人:刘仲生 联系人:李洪姣 电话:0532-66957228 传真:0532-85933730 客服电话:96668(青岛);400-11-96668(全 国) 网址:www.qrcb.com.cn 84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斌 联系人:朱霓虹 电话:0574-87412569 传真:0574-87412811 客服电话:956058 网址:www.beeb.com.cn 85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 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 汉街总部国际8栋 法定代表人:刘志高 联系人:李昕雅 电话:027-87139129 传真:027-87139230 客服电话:(湖北)96599(全国)400-85- 96599 网址:www.hubeibank.cn 86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5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5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滨 联系人:贺莎莎 电话:18634889009 客服电话:95105678 网址:www.jzbank.com 87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 号 法定代表人:刘羡庭 联系人:刘心皓 电话:0792-2190262 传真:0792-8325029 客服电话:95316 网址:www.jjccb.com 88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王森 联系人:孔颖 联系电话:0633-8081590 客服电话:4006896588 网址:www.bankofrizhao.com.cn 89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 国际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 国际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翁若同 电话:0592-2078888-6878 传真:0592-2100812 联系人:王文彦 客服电话:4001-623-623 网址:www.xib.com.cn 90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鱼倩 电话:0931-4600528、13919828455 传真:0931-4600239 客服电话:0931-96799 网址:www.lzbank.com 9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法定代表人:王天宇 联系人:刘名扬 电话:0371-67009698 传真:0371-67009097 客服电话:95097 网址:www.zzbank.cn 92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 打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晓蕾 客服电话:400-888-8083 网址:https://www.sc.com/cn/ 93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司 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不含六层A 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不含六层A 座) 法定代表人:陈孝周 联系人:宋雯 电话:021-38566409 传真:021-20337790 客服电话:8008302066,4008302066 网址:http://www.ncbchina.cn/cn/index.html 94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宝 联系人:张薇 电话:021-38663744 传真:021-38675314 客服电话:95382 网址:www.hkbea.com.cn 南方宝元A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 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 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 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 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http://www.gf.com.cn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纪毓灵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 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 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 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 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 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2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 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 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 司 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2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 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联系电话:021-20328309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010-8325217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 生金融中心A 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 生金融中心A 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胡梦雅 联系电话:010-85127627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 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 层、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39 层、40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 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2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 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 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 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电话:18845074611 传真:0451-82337279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3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 源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 源中心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3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 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 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7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 际金融中心主塔5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 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88号华润 置地大厦C座31-33层 法人代表:林立 联系人:郑琢 联系电话:0755-82707766 客服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3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4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4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联系人:杨敏珺 联系电话:0871-63353652 客服电话:956060 网址:http://www.hongtastock.com 42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联系电话:0755-83706665 客服电话:4008-505-505 网址:www.ytzq.com 4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 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姗姗 电话:021-80108643 传真:021-80106010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4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胡星煜 电话:021-20515386 传真:021-68408217-75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 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 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 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96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4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 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 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4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省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 大银行大厦3F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5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5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联系电话:023-63786633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0311-66006342 客服电话:河北省内95363;河北省外0311- 95363 网址:www.S10000.com 5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 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李林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032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 中 航资本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马琳瑶 电话:010-59562532 传真:010-59562532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5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 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米硕 联系电话:0551-68167601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5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5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 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5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 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5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胡创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6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 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 1716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 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 1716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蔡驰宙 联系电话:0571-87821867 客服电话:95336,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6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 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6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211526 传真:029-87211478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http://www.westsecu.com/ 63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 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 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64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联系人:冯爽 联系电话:010-58328373 客服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6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 心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755-83025693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66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 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 地广场E栋12层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020-38286026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6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8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 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 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0731-84403347 客服电话: 95317 网址:www.cfzq.com 6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君座D座14层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君座D座14层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7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 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7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 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虞佳彦 电话:021-54967656 传真:021-54967280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72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 兴融中心西座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虞哲维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www.grzq.com 73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王晓静 联系电话:0755-83007336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74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21号万丽 城晶座4楼中天证券经纪事业部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李泓灏 联系电话:024-23280806 客服电话:024-95346 网址:http://www.iztzq.com 75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 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 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戴佳璐 电话:0755-88311518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7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 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 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991807 传真:0411-39991833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77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 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天畅园6 号楼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郭晴 联系电话:010-64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7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 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 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夏锐 电话:010-66559079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7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 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 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张梦薇 电话:029-88365805 传真:029-88365835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80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 信息大厦9~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人:吉亚利 电话:010-67017788-9104 传真:010-67017788-9696 客服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 8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 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 业号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王婧 电话:010-88695182 传真:010-88321763 客服电话:95397 网址:www.tpyzq.com 82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张鋆 电话:010-64083702 传真:028-86199382 客服电话:95304 网址:www.hxzq.cn 83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恒信大 厦C座 法定代表人:王媖 联系人:周嵩 电话:024-22955531 传真:024-22955531 客服电话:400-618-3355 网址:www.wxzq.com 8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 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 保利广场A座4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13971585665 客服电话:4008005000或95391 网址:www.tfzq.com 85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 时 代科技大厦西厅20层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联系人:王少峰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842783 客服电话:4008-882-882 网址:http://www.wanhesec.com.cn 86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238 客服电话:95381 网址:www.sczq.com.cn 87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 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 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张婉婷 电话:010-86499765 传真:010-86499401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88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 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 楼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 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 楼 法定代表人:金树成 联系人:匡婷 电话:028-86583053 传真:028-86583002 客服电话:95105118 网址:www.cczq.com 89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 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 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电话:021-63898427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9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 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 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9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 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 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18 网址:http://www.txsec.com 公司基金网网址:http://jijin.txsec.com/ 92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 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 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许黎婧 电话:010-65807848 传真:010-59539985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93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 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 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万恋 电话:021-68762007 传真:021-68763048 客服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9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9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 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 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磊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96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吴国华 联系人:申倩倩 电话:0551-62865215 传真:0551-62865899 客服电话:4008-878-707 网址:www.hsqh.net 97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 大厦16-17楼,2603室、27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 大厦16-17楼,2603室、2702室 法定代表人:葛国栋 联系人:申春晓 电话:0571-88375017 传真:0571-88373174 客服电话:400-700-7878 网址:www.yafco.com 98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弘业大 厦2-10楼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联系人:张苏怡 电话:025-52278981 传真:025-52278733 客服电话:4008281288 网址:www.ftol.com.cn 9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912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0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司 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0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 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 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上海市虹口区欧 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0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 司 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 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0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0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 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 闻大厦西侧楼6层 联系人:武文佳 电话:010-59601338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0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 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07 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 司 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尹庆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网址:http://www.cifcofund.com 108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 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电话:400-012-5899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公司网站:www.zscffund.com 10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 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 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10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号楼9 限公司 层1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号楼9 层1008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电话:13260309352 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11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 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3号金诚集团 (锦昌大厦)13楼 法人:徐黎云 联系人:来舒岚 电话:0571-88337888 传真:0571-88337666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12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 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东大街 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金红 电话:18591999779 传真:028-84252474-801 客服电话:400-8588588 网址:http://www.puyifund.cn 113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7层2716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 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65185678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1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 限公司 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 卓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11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司 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 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13910678503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116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李超 电话:010-56200948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117 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 司 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铜鼓路39号大冲国际 中信5号楼7D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贾海霞 联系电话: 0755-26900826转804 客服电话:0755-26900826 网址:http://www.xiniujijin.com/ 118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 司 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 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6154828-8006 传真:010-63583991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119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刘晖 电话:021-60206991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20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 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 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www.zhixin-inv.com 121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路1号楼 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路1号楼10- 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35374)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www.wg.com.cn 122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 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123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 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18516109631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24 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125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12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27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 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703 法定代表人:徐福贺 联系人:张巍 电话:010-50866176 传真:010-50866173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128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 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 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 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29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 司 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 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 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www.xincai.com 130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塔12楼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31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 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 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3999907-8814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132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 司 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 业国际中心A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孙书慧 电话:010-85932884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s://www.tdyhfund.com 133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 司 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 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63333389-230 传真:021-63333390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134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 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 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孟召社 电话:15621569619 传真:021-20324199 客服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135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 限公司 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 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136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 限公司 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37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 限公司 3层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 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联系人:阮志凌 电话:010-82050520 传真:010-82086110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 138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 司 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 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服电话:4009998877 网址:www.webank.com 139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4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云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41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 司 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 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姜英华 电话:4006236060 传真:010-82055860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42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 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 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14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 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 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www.danjuanapp.com 144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 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 103-2办公区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 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 103-2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联系人:王宁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45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 司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46 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贺杰 电话:025-86853969-66727 客服电话:4007-999-999 网址:http://jr.tuniu.com 14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栋 1002-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 021-35385521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48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 司 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 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电话:0755-84355914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www.jfzinv.com 149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 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 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 95118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150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 司 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 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51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 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潘建 电话:0851-88405605 传真:0851-88405602 客服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152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 限公司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 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庄洁茹 电话:021-60810768 传真:021-60810695 客服电话:4001019301/95193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53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6号楼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www.hgccpb.com/ 154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 限公司 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 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李娜 电话:021-33357030 传真:021-63353736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155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 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 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56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北滨河路2号 限公司 11幢2层2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电话:13520209651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57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司 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 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158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 司 (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 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周宇亮 电话:021-50206003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159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 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 区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60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司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 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849 传真: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6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162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 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 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021-5070105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080 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163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 限公司 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区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18号 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电话:010-58160084 传真:010-58160181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164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路116号 大华银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联系人:孟召社 电话:8621-68889082 传真:8621-68889283 客服电话:8621-68889082 网址:www.pyfunds.cn 165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南方宝元C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66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021-50979384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王者凡 联系电话:010-8523889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5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开平路88号瀛通绿 地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陈颖 联系人:李胜贤 电话:021-63890200 传真:021-63890196 客服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61899999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黎子晴 电话:0769-22866143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9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 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周乃雍 电话:028-67676033 客服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1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吴骏 电话:0512-69868373 传真:0512-69868373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1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联系人:裴奕欢 电话:024-23595555-2370 传真:024-22535865 客服电话:95337 网址:http://www.shengjingbank.com.cn 12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5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滨 联系人:贺莎莎 电话:18634889009 客服电话:95105678 网址:www.jzbank.com 13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 号 法定代表人:刘羡庭 联系人:刘心皓 电话:0792-2190262 传真:0792-8325029 客服电话:95316 网址:www.jjccb.com 14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翁若同 电话:0592-2078888-6878 传真:0592-2100812 联系人:王文彦 客服电话:4001-623-623 网址:www.xib.com.cn 南方宝元C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 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 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http://www.gf.com.cn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纪毓灵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3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 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 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 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 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 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 司 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 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010-8325217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 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 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 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 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 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27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 际金融中心主塔5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 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 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88号华 润置地大厦C座31-33层 法人代表:林立 联系人:郑琢 联系电话:0755-82707766 客服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2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胡星煜 电话:021-20515386 传真:021-68408217-75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 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 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3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3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36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 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3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胡创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8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 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 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39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 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 置地广场E栋12层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020-38286026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4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君座D座14层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君座D座14层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4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 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 保利广场A座4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13971585665 客服电话:4008005000或95391 网址:www.tfzq.com 43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 时 代科技大厦西厅20层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联系人:王少峰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842783 客服电话:4008-882-882 网址:http://www.wanhesec.com.cn 44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 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张婉婷 电话:010-86499765 传真:010-86499401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45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 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4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47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 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 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磊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4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912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 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上海市虹口 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 司 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 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 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 号 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4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号楼 限公司 9层1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号楼 9层1008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电话:13260309352 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 限公司 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 富卓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5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司 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 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13910678503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57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 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www.zhixin-inv.com 5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 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5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 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18516109631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6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 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 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 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62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塔12楼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3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 司 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 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63333389-230 传真:021-63333390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64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 司 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 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服电话:4009998877 网址:www.webank.com 6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云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66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 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 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www.danjuanapp.com 6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栋 1002-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 021-35385521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68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 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 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 95118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69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 限公司 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 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庄洁茹 电话:021-60810768 传真:021-60810695 客服电话:4001019301/95193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70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 南路799号5层04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 南路799号5层04室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曾芸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71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6号楼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www.hgccpb.com/ 72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司 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 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73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 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 西区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74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司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 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849 传真: 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7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76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 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 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021-5070105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 080 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77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 限公司 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区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18号 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电话:010-58160084 传真:010-58160181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78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路116 号大华银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联系人:孟召社 电话:8621-68889082 传真:8621-68889283 客服电话:8621-68889082 网址:www.pyfunds.cn 79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5.2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5.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汇欣大厦A座14层 负责人:杨晓明 电话:(010)84991188 传真:(010)84990025 经办律师:杨晓明 邓辉 查扬 5.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曹阳 §6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6.1申购与赎回场所 1、本公司直销网点; 2、经本公司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的销 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或指定网站上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销售机构。 6.2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 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 6.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规则开 始实施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6.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与通知: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 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基金发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 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 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基金投资者申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 则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申购无效的款项退回。基金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赎回款项 将在T+7日内划往基金持有人(赎回人)账户。在发生延期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6.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 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 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 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最低 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 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 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6.6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 100万≤M<1000万 0.5% M≥1000万 每笔1000元 2、对于本基金A类份额,除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外,赎回费率为0.3%。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N<30日 0.5% N≥30日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6.7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2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对应费率为0.8%,假设申购当日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200,000/(1+0.8%) = 198,412.70元 申购费用= 200,000 -198,412.70 = 1587.30元 申购份额=198,412.70/1.0168 = 195,134.44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20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对应费率为0.5%,假设申购当日 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2,000,000/(1+0.5%) = 1,990,049.75元 申购费用= 2,000,000 -1,990,049.75 = 9,950.25元 申购份额=1,990,049.75/1.0168 = 1,957,169.30份 (2)本基金的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若投资者选择C类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 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C类份额份额净值 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16=98,425.19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金额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例三、某投资者赎回10万份基金单位,赎回费率为0.3%(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1.0168×100,000×0.3%= 305.04元 赎回金额= 1.0168×100,000-305.04= 101,374.96元 (2)若投资者申购时选择C类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若该投资者赎回100,050份C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时间30天以上,对应的赎回 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是1.03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50×1.036×0%=0元 赎回金额=100,050×1.036-0=103,651.80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8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 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在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6.9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暂停或拒绝申购的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2)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3)证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 持等不充分; (5)当本基金暂停申购时,将同时暂停基金间转换的转入业务;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暂停申购情形; (7)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影响到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该笔申 购申请。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 情形。 发生上述第(1)到(6)、(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7)项拒绝申购情形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当发生上述第(9)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发生基金合同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 要暂停基金申购,应当在指定媒介或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2、暂停赎回的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当本基金暂停赎回时,将同时暂停基金间转换的转出业务;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申请,基金管理人 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可兑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 赎回申请人,未兑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 予以兑付,并以该开放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 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 停基金赎回,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公告。 6.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加转出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加转入申 请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 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 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 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处理。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 方法,并在两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 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 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6.11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 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6.12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销售机构(网点) 之间不能通存通兑的,可办理已持有基金单位的转托管。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基金持有人需 在原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转托管转出手续后可以到其新选择的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转托 管转入手续。对于有效的基金转托管申请,基金单位将在办理转托管转入手续后转入其指 定的销售机构(网点)。 6.13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 的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是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单位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只受理基金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单位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 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强制划转给其 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 非交易过户按《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6.14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的基 金转换业务,转换费的相关规定详见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和其他有关基金转换公告。 §7基金的投资 7.1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股票投资为辅,在保持投资组合低风 险和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安全及追求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7.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作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债券,品种主要包括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债券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最低为45%,最高为95%;股 票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超过35%。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3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3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种投资工具进行合理的配置。在风险与收益的 匹配方面,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并在良好控制利率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 取稳定的收益。 总体投资策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1、根据对宏观经济走势以及国家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分析,确定资产配置指导原 则。 本基金以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与国家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方向为出发点,采取自上而 下的分析方法,评估未来投资环境的变化趋势。在宏观经济方面,本基金将密切关注经济 运行的质量与效率,把握领先指标,预测未来走势;对于国家推行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本 基金将深入分析其对未来宏观经济运行以及投资环境的影响。作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将 重点关注未来的利率变化趋势,因此,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 给与利率政策研判将成为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为资产配置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指导。 2、依照收益率与风险特征对不同市场以及不同投资工具的投资比例进行合理的配置, 并随投资环境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在深入分析投资环境的前提下,本基金将依照收益率与风险特征进行资产配置,确定 投资组合,并随投资环境的变化作出及时的调整,其中主要考虑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配置: (1)市场: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债券投资比例,将根据两个市场 债券到期收益率的变化以及流动性的情况进行调整。 (2)品种:在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对各类债券进行合理的配置。本基 金设立之初,根据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将主要投资于较为成熟且流动性较好的国债与金 融债市场。随着未来企业债与可转债的发展,本基金将逐渐加大其投资比例。对于企业债, 本基金将专注于投资级别的为AAA的优质债券,以期在将信用风险降到最小的前提下获得 较高的收益;对于可转债,本基金将在评估其偿债能力的同时兼顾公司的成长性,以期通 过转换条款的效应分享因股价上升带来的高收益。 (3)期限:本基金将在短期、中期、长期债券的投资品种中进行投资组合,在对未来 利率走势的预期之下做好久期和凸性管理,以控制利率风险。 (4)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利率债券:利率的上升将是债券投资面临的一个主要的风险, 除去以上提到的配置措施之外,本基金将合理配置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利率债券的比例, 对于未来加息的可能,采取增持浮息债和加大中短期债券投资以及逆回购等投资策略规避 利率风险。 3、采用多种投资手段,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并利用杠杆原理以及各种衍生 工具,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 在实现有效资产配置的基础之上,本基金还将通过如下的投资手段以增加盈利和控制 风险: (1)通过已具备国债承销资格的承销商积极参与一级市场招标,以获取一、二级市场 间的差价。 (2)利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进行国债回购所得的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 购和配售,以获得稳定的股票一级市场投资回报。 (3)把握市场上出现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如利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同一券 种收益率的差异,以及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时引起的收益率变化等等。 (4)在对未来利率走势形成预期的基础上,利用回购等手段提高资金和债券使用效率, 放大盈利。 (5)利用未来可能推出市场的利率期货、利率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有效地规避利率 风险。 7.4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采用“75%交易所国债指数+25%(上证A股指数+深证A股指数)”为业绩比较基 准。之所以采用这一业绩比较基准,是因为本基金是一只在保持投资组合低风险和充分流 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安全及追求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债券型基金,在中国目前的金融 市场上,我们认为上述加权指数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与宝元基金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7.5投资限制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4、将基金资产用于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行为来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10、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通过股票投资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12、因基金投资股票而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持有5%以 上投票权的股东恶意串通,致使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侵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13、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7.6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 益。 7.7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20,272,229.30 29.97 其中:股票 2,420,272,229.30 29.9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395,870,095.08 66.81 其中:债券 5,395,870,095.08 66.8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 - 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50,060,878.08 0.62 计 8 其他资产 210,325,356.88 2.60 9 合计 8,076,528,559.3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4,975,000.00 0.31 B 采矿业 86,160,718.00 1.08 C 制造业 1,184,671,417.18 14.8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40,995,785.78 0.52 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9,408,000.00 0.3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32,871,000.00 0.41 服务业 J 金融业 890,352,948.42 11.19 K 房地产业 29,560,724.22 0.3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3,152,000.00 0.4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15,316,000.00 0.19 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 - 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410,000.00 0.18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8,398,635.70 0.48 S 综合 - - 合计 2,420,272,229.30 30.41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码 例(%) 1 601939 建设银行 50,000,053 315,500,334.43 3.96 2 600036 招商银行 4,500,076 151,742,562.72 1.91 3 601166 兴业银行 8,000,028 126,240,441.84 1.59 4 601009 南京银行 15,000,080 109,950,586.40 1.38 5 601088 中国神华 6,000,050 86,160,718.00 1.08 6 002142 宁波银行 2,775,377 70,042,200.19 0.88 7 000895 双汇发展 1,200,073 55,311,364.57 0.69 8 600519 贵州茅台 35,000 51,200,800.00 0.64 9 600600 青岛啤酒 600,007 45,900,535.50 0.58 10 600887 伊利股份 1,400,017 43,582,529.21 0.5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88,363,011.20 1.1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658,446,261.00 20.8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27,314,293.00 19.19 4 企业债券 1,723,929,460.60 21.6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245,000.00 0.63 6 中期票据 1,761,036,800.00 22.1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3,849,562.28 1.4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395,870,095.08 67.79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0215 14国开15 1,000,000 106,670,000.00 1.34 2 160413 16农发13 1,000,000 100,560,000.00 1.26 3 160206 16国开06 1,000,000 100,490,000.00 1.26 4 160210 16国开10 1,000,000 99,730,000.00 1.25 5 163568 20海通06 800,000 79,072,000.00 0.99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1.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建设银行(证券代码601939)、南京银行(证券代 码601009)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建设银行(证券代码6019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期前一年内受到处罚,于2019年12月27日因 (一)用于风险缓释的保证金管理存在漏洞;(二)国别风险管理不完善被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罚款合计80万元。 2020年4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建设银行在监管标准化数据 (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多处违规问题,对中国建设银行作出罚款合计230万 元的行政处罚。 2、南京银行(证券代码601009) 南京银行2019年12月31日公告称,因未将部分银行承担风险的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 理、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等 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处以人民币61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 法所得137701元。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1.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 还应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 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76,148.2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524,373.0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1,451,094.70 5 应收申购款 86,973,740.8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0,325,356.88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元) 值比例(%) 1 132011 17浙报EB 47,040,000.00 0.59 2 132007 16凤凰EB 23,252,940.00 0.29 3 132013 17宝武EB 22,490,600.00 0.28 4 132008 17山高EB 14,580,655.20 0.18 5 132006 16皖新EB 1,081,000.00 0.01 6 110062 烽火转债 986,456.10 0.01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 占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情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分的公允价 净值比例 况说明 值(元) (%) 1 002142 宁波银行 56,906,753.6 0.71 非公开发行 0 锁定期 7.8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南方宝元债券A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2002.9.20 0.50% 0.06% -4.18% 0.30% 4.68% -0.24% - 2002.12.3 1 2003.1.1- 7.10% 0.25% 1.24% 0.31% 5.86% -0.06% 2003.12.3 1 2004.1.1- 1.09% 0.42% -8.00% 0.40% 9.09% 0.02% 2004.12.3 1 2005.1.1- 10.47% 0.35% 8.65% 0.36% 1.82% -0.01% 2005.12.3 1 2006.1.1- 56.85% 0.64% 25.06% 0.36% 31.79% 0.28% 2006.12.3 1 2007.1.1- 51.91% 0.91% 19.51% 0.58% 32.40% 0.33% 2007.12.3 1 2008.1.1- -16.72% 0.66% -13.28% 0.72% -3.44% -0.06% 2008.12.3 1 2009.1.1- 18.34% 0.58% 17.39% 0.47% 0.95% 0.11% 2009.12.3 1 2010.1.1- 4.91% 0.45% -0.67% 0.37% 5.58% 0.08% 2010.12.3 1 2011.1.1- -3.82% 0.39% -1.62% 0.33% -2.20% 0.06% 2011.12.3 1 2012.1.1- 8.57% 0.41% 3.11% 0.30% 5.46% 0.11% 2012.12.3 1 2013.1.1- 7.13% 0.48% -1.95% 0.33% 9.08% 0.15% 2013.12.3 1 2014.1.1- 20.72% 0.42% 20.86% 0.31% -0.14% 0.11% 2014.12.3 1 2015.1.1- 28.40% 1.03% 14.92% 0.62% 13.48% 0.41% 2015.12.3 1 2016.1.1- -1.56% 0.61% -1.51% 0.42% -0.05% 0.19% 2016.12.3 1 2017.1.1- 9.02% 0.23% -1.97% 0.20% 10.99% 0.03% 2017.12.3 1 2018.1.1- -2.51% 0.45% -2.02% 0.34% -0.49% 0.11% 2018.12.3 1 2019.1.1- 15.21% 0.31% 6.81% 0.30% 8.40% 0.01% 2019.12.3 1 2020.1.1- 3.98% 0.38% 2.11% 0.36% 1.87% 0.02% 2020.6.30 自基金成 543.68% 0.54% 59.68% 0.41% 484.00% 0.13% 立起至今 南方宝元债券C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2018.12.1 -0.87% 0.27% -0.75% 0.21% -0.12% 0.06% 1- 2018.12.3 1 2019.1.1- 14.54% 0.31% 6.81% 0.30% 7.73% 0.01% 2019.12.3 1 2020.1.1- 3.67% 0.38% 2.11% 0.36% 1.56% 0.02% 2020.6.30 自基金成 17.71% 0.33% 8.24% 0.32% 9.47% 0.01% 立起至今 §8基金的财产 (一) 基金财产的构成 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二) 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财产净值是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 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开立基金托管专户和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注册 登记人自有的资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 基金财产的处分 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不得将本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本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和收益,归入本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 行清算的,本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非因本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本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9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依据经基金资产 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 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和负债。 (四)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公章 以书面形式加密传真至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基金管理人传真的书面估值结果上加盖业务公章返回 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 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 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 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 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 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 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 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 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 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 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 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理销 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 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 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 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 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 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 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 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 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 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 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 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 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 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 基金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 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 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 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应当暂停 估值;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 误处理;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 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10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1、买卖证券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投资者选择分红的默认方 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四)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和公告 基金收益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 公告。 (五)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六)红利金额的处理方式 红利金额按权益登记日有效份额以当次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为基准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基金财产。 §11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7)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5%的年费率计算,具体计 算方法如下: H=E×0.75%÷365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7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1.75‰÷365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 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12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 下原则:如果基金成立少于3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 式确认。 (二)基金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须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 基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在指 定媒介公告。 §13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介和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 信息资料。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 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 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正文应当包括产品概 况、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等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披露事项,相关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有实质性差异。基金管理人将在《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执行。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 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募集情况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结果编制基金募集情况公告,并在募集期结束的次 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四)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五)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营 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 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 度报告。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八)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 指定媒介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基金扩募、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6、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 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8、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9、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0、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 生变动; 1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2、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 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报刊或网站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 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 监会。 (十一)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 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十二)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14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 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 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 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 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 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 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 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债权人可 能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6、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 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7、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 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 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8、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 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 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9、波动性风险 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债的投资中,具体表现为可转债的价格受到其相对应股票 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债还有信用风险与转股风险。转股风险指相对应股票价格跌破 转股价,不能获得转股收益,从而无法弥补当初付出的转股期权价值。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 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 的收益水平与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大。因此本基金 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在基金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都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 赎回。中国股票市场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如果在 这时出现较大数额的基金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另外, 固定受益证券相对于股票而言,市场的流动性较低,从而使投资者在买卖证券时,较难获 得合理的价格或者要付出更高的费用。对于个别证券,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价差是反映 流动性的重要指标。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采用开放方式运作,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 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标的均在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合法范围之内,且一般具备良好的市场流动性和可投资性。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设定 也合理、明确,操作性较强。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种投 资工具进行合理的配置,在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方面,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并在良好控制 利率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基金会审慎评估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并针对性制 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因此本基金流动性风险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 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 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 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 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有可能无法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四)相对风险与绝对风险 对于证券投资的风险衡量上,还应该区分相对风险与绝对风险。绝对风险主要是指上 面已经提到的各种风险,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投资者可能会承担资本损失。而相对风险 主要是指基金收益所对应的风险。固定收益投资虽然有着较低的风险,但其收益也比较低, 所以其相对风险可能并不低于股票投资。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 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 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 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 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六)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 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 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15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2、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清算小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必须在中 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3)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 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资产; (2)清算小组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资产进行估价; (4)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 (5)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6)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7)进行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 小组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清算费用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 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 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 进行分配。 5、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基金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16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设立日期:1998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6172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763888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 定》(国发[1983]146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3、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 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运用并管理基金资产; (2)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法律法规允许 或监管部门批准的约定收入; (3)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监督本基金的托管行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管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5)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6)发售基金份额; (7)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8)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注册登记人,担任注册登记人,更换注册登记人;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基金行使因运营基金资产而产生的股权、债权及其他权 利; (10)以自身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基金合同制定或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在基金存续期内,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受理申购、赎 回申请; (13)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决 定基金的除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4)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4)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设账、进行基金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基 金报告。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 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6)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 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7)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 互独立; (8)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外的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资产; (9)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1)按有关规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12)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3)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得向他人泄露; (14)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5)按规定受理并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9)确保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保证基金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 料的复印件; (20)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2)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 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24)监督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 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但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依据本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其他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 部门批准的约定收入; (3)依据有关法规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及国 家法律法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依法持有基金资产; (3)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4)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有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 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 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7)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8)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基金托管专户和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及基 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负责基金投资 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11)采用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 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2)采用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本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 的方法符合本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3)采用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本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 件的规定; (14)按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复核基金业绩报告,并报银行业监管机构和中 国证监会; (15)在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 (16)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15年以上; (17)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8)依基金管理人指令或有关规定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和赎回款项自基金托管专户 划出;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监督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 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但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25)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代表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 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注册登记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依法提起诉讼; (8)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的授权代表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持有10%以上(不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 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标准的除外)和提高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6)《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变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 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 (4)对基金合同的变更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开会时间、地点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在基金管理人未 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 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 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 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10%(不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不含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三)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在指定媒介公告会议通知。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审议事项、议事程序、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代理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6)会者须准备或履行的文件和手续; (7)召集人认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 1、会议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 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 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1)现场开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应当大于在代表权 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至少应在 15个工作日后)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2)通讯开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召集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 面表决意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占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不含50%);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时 提交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 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如表决截止日前(含当日)未达到上述要求,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 (至少应在15个工作日后),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仅限于本基金合同第四部分“一、召开事由”中所指的关系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只适用 于现场方式开会),临时提案最迟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日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临时 提案应当最迟在大会召开日前10日公告; (4)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 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 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 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 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的程序进行审议。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 变更,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 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10日的间隔期。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在公证机构的监督 下形成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召集大会时,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托管人召集大会时,由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召集大会 时,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不含50%)多数 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 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 决截止日期第二日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 以上(不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 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不含2/3)通过方可作出。涉及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转换基金运作方 式、终止基金合同的合同变更必须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对于通讯开会方式的表决,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 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无效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 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代表与 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 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结果,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 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没有怀疑,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 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 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 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 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和终止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 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2、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可向基金管理人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处,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 述文件复印件。 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与所 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17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4号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核算、基金价格的计算方法、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 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 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并要求 其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给托管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托 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二)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就基金托管人是否 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是否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是否及时按照基金管理 人的指令向注册登记人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对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可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 人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产、因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灭失、 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 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 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 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托管人限期纠正。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 核查。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 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基金财产,应安全保管所收到基金的全部资产。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设立独 立的账户。本基金财产与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及其他基金的资产应该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 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 并通知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 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对于基金申(认)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 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基金的损失。 (二)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验证 基金募集截止,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 资,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注册登记人应将募得的全部资金存入基金托管人为 基金开立的指定账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基金资产接收报告。 (三)投资人申购资金的归集和赎回资金的派发 基金申购、赎回的款项采用净额交收的结算方式。T+3日的赎回款与T+3日申购款进行 轧差净额交收。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催收。 因投资者赎回而应划付的款项,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进行划付。 (四)基金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 款。该基金托管专户是指基金托管人在集中托管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基金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托管人和管理人不得 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 活动。 基金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 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银行 业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其他规定。 (五)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 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六)债券托管乙类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基金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设同业拆借市场交易 账户,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债券托管乙类账户,并由基金 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的后台匹配、查询及资金的清算。 2、同业拆借市场交易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补充协议,进 行使用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国债市场 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七)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或 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或其他的代保管库中。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存。实物证券的购买 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 制的证券不承担责任。 (八)和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投资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合同 原件由基金管理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根据基金的需要以基金的名义签署。合同原件由托管人 保管。 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 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各类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 的会计问题,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1、估值对象 基金的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2、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A、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 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B、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公允价格; C、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 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D、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 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A、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 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 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 新规定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 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 予以公布。 (三)估值差错处理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理销 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 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 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 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 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 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 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 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 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 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 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 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 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 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 基金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 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 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 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账册的建帐和对帐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成立后,应按照约定的记账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 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切实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错 账的原因,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以基金管理人的帐册为准。由此产生的估值 错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五)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编制。需要对外公布的报表,应在相互 核对一致的基础上,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发布。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5日内完 成;年中报表的编制,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20日内完成;年终报表的编制,在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设立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 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月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过户与注册登记人负责制定。基金过户与注 册登记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负保管义务。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 过协商、调解解决的,可以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七、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 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二)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终止事项。 §18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及时通过下述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本招募说明书,并同意全部内容。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发售机构及销售机构提供,以下是基金 管理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增加和修改相关服务项目。如因系统、第三方或不可抗力等原 因,导致下述服务无法提供,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本基金包含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销售的H类份额,则该H类份额持有人享有的服 务项目一般情况下限于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客户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和网站资讯等服 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发送服务 1、电子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提供场外交易电子邮件对账单、场外交易微信对账单服务,基金管理人将 以电子邮件或微信服务通知形式向定制上述服务的个人投资者(本基金是否向个人投资者销 售,请以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为准)定期发送对账单等相关信息,电子邮 件地址不详的、微信未绑定或取消关注的除外。 2、其他渠道对账单查询 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不提供投资人的场内交易(本基金是否支持场内交易,请以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为准)对账单服务,投资人可到交易网点打印或通过 交易网点提供的自助、电话、网上服务等渠道查询。 二、线上服务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微信公众号(可搜索“南方基金”或 “NF4008898899”)或APP客户端,投资人可获得如下服务: 1、账户查询服务 机构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 APP客户端,可享有场外基金交易查询、账户查询和相关基金信息查询等服务。 2、网上交易服务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或APP客户端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具 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3、信息查询服务 投资人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依法披露的各类信息,包括 基金的法律文件、基金公告、定期报告和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资料。 4、智能客服服务(7×24小时)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获得业务规则、净值信息 等自助咨询服务。 5、网上人工服务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获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 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专项服务。 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人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400-889-8899可享有如下服务: 1、自助语音服务(7×24小时):提供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信息等自助查询服务。 2、人工服务:提供每周7天,每日不少于8小时的人工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投 资人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 专项服务。 四、客户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短 信及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 提出建议。 §19其他应披露事项 标题 公告日期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20年中期报告 2020-08-31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银行为 2020-08-17 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宜投基 2020-07-23 金销售有限公司终止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 金的公告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20年第2季度报告 2020-07-2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 2020-07-06 配中石科技(300684)非公开发行A股的 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盛京银行为 2020-07-01 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夏银行为 2020-06-24 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农村商 2020-06-05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代理销售本公司旗 下基金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玄元保险为 2020-05-27 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 2020-05-14 配宁波银行(002142)非公开发行A股的 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万和证券为 2020-05-08 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证券 2020-05-06 (华南)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 2020-04-21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 2020-03-31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和耕传承为 2020-03-30 销售机构的公告 注: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0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办公 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 但应以本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21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 (三)《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托管协议》 (四)《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