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基金: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10-23
关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
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并于 2019 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
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对旗下管理的如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的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序号 基金名称 序号 基金名称
1 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9 国金量化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 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10 国金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11 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2 国金民丰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13 国金惠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国金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14 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修改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未形成实质性影响,
因此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 2019 年 10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修改内容详见
本公告附件《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说明》。
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对上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的同时,也
将对基金托管协议的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上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
的内容,将在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咨询相关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