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吉元短债:关于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12-16
南方吉元短债C
关于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 加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 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对旗下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E 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 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 E 类份额 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本基金增加 E 类份额(简称:南方吉元短债 E;代码:008632),本基金现有的 A 类及 C 类份额保持不变,三类份额分别设置不同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C 类份额 (现有份额)或 E 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 A 类或 C 类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 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保留为对应的 A 类或 C 类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 E 类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 E 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7 日 0 对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E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 E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E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E 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 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 附表。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 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6 日 附表: 章节 原合同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 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 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公告。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 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和 E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A 类份额收取认购/申购费用,C 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C 类和 E 类。A 类份额收取认购/申购费用,C 类和 E 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七、债券资产剩余期限的计算方法 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含回售权的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行权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3、从 C 类和 E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2%。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或 E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 H=E×0.4%÷当年天数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 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 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