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06月29日公告)
2024-06-29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 基金代码 006502
基金简称A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 基金代码A 006502
A
基金简称C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 基金代码C 006503
C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1月29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金梓才 2018年11月29日 2010年03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其他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进行表决,但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决定终止本基金合
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集成电路产业主题相关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
标 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投资范 (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围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权
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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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
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集成电路
产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管理人界定的集成电路产业主题相关行业和公司包括集成电路及半导体的
基础制造相关产业,以及集成电路及半导体的拓展应用相关产业。股票投资策略层面,
在个股选择上,除了筛选出与集成电路产业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外,本基金还将根据上
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综合考虑公司质地和业绩弹性等因素,寻找基本面健康、业绩向
上弹性较大、估值有优势的公司进行投资,同时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主要投 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债券投资策略上,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
资策略 率预期策略、信用风险管理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
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本基金将
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
股指期货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将在
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
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业绩比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较基准
风险收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益特征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风险收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益特征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
A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风险收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益特征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
C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注:详见《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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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1月29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
增长率,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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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1月29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
增长率,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1.20% -
认购费 100万≤M<300万 0.80% -
300万≤M<500万 0.40% -
M≥500万 1000.00元/笔 -
M<100万 1.50% -
申购费(前 100万≤M<300万 1.00% -
收费) 300万≤M<500万 0.50% -
M≥500万 1000.00元/笔 -
N<7天 1.50% -
赎回费 7天≤N<30天 0.75% -
30天≤N<180天 0.50% -
N≥180天 0.00% -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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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7天 1.50% -
赎回费 7天≤N<30天 0.50% -
N≥30天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 0.80% 销售机构
费C
审计费用 24,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其他费用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和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5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3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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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购买力风险;7、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估值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特有风险
1、股票最低仓位风险:本基金作为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仓位不低于80%,无法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2、投资主题风险:本基金投资于集成电路产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业绩与本基金界定的集成电路产业主题相关证券的相关性较大,需承担相应风险。
3、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施更加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门槛高;随着后期上市企业的增加,部分股票可能面临交易不活跃、流动性差等风险;且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成交的风险。
(2)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短、退市速度快、退市情形多,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集中投资风险:
因科创板上市企业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4、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1)存托凭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的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人、托管人等多个法律主体,其交易结构及原理与股票相比更为复杂。存托凭证属于市场创新产品,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尚无先例,其未来的交易活跃程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2)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3)存托凭证存续期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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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其投资者生效。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
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形,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可能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4)退市风险
存托凭证退市的,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存托凭证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投资者提供相应服务的风险。
(5)其他风险
存托凭证还存在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5、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包括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其他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6、投资股指期货风险
(1)基差风险。在使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的过程中,基金财产可能因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风险。
(2)系统性风险。组合现货的β可能不足或者过高,组合风险敞口过大,股指期货空头头寸不能完全对冲现货的风险,组合存在系统性暴露的风险。
(3)杠杆风险。股指期货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工具,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杠杆性,高杠杆效应放大了价格的波动风险;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委托资产遭受较大损失。
7、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如果未来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另外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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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
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3)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另外还面临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六)其他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财通基金官方网站[www.c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0-9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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