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新城控股”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9-07-0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新
城控股”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7 月 4 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
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新城控股”(代码:601155)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
值价格为 31.12 元/股。
自 2019 年 7 月 4 日开始,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
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在“新城控股”交易体现活跃市
场交易特征,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对其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
9888 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