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磐稳纯债:关于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0-03-18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持有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19 日起,降低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
《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自 2020 年 3 月 19 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 0.40%/年调整为 0.30%/年。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现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十一、基金费用”进行了相应修订。
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为: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现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投资者可
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
2、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0 年 3 月 19 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aoam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060-3299(免长途话
费)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