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基金: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保险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02-01
嘉合磐稳纯债C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保险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阳光保险”)签署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起,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保险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1232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 A 2 001233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 B 3 001571 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4 001572 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5 001957 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6 001958 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7 006422 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8 006423 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9 006424 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0 006425 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起,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通过阳光保险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 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 二、关于基金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通过阳光保险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 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等相关内容可参照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 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三、关于基金定投业务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通过阳光保险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 遵循阳光保险的相关规定并参照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发布的《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四、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起,投资者通过阳光保险申(认)购(含定投)本公司旗下基金, 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阳光保险的公告和页面公示为准,但具体折 扣费率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规定,不能低于成本销售。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阳光保险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 (认)购(含定投)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阳光保险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 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阳光保险处于正常申(认)购期(含定投)的基 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 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阳光保险申(认)购(含定投)业务的手续费, 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 费率优惠解释权归阳光保险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 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 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阳光保险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 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保险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公司网址:www.hao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购买货币 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