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磐稳纯债:关于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12-14
嘉合磐稳纯债A
关于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2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合磐稳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64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1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及《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8 日 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自 2018 年 12 月 18 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微信交易平台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 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限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限额为 5 万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低于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3.1.2 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情形,基金管 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3.1.3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 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4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本基金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2.2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 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含 10 份) 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1.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4.2.1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 如下: 情形(持有期限 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1 日≤N<7 日 1.50% A 类基金 份额 7 日≤N<30 日 0.10% N≥30 日 0% 情形(持有期限 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C 类基金 1 日≤N<7 日 1.50% 份额 7 日≤N<30 日 0.50% N≥30 日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赎 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4.2.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 费率等费率。 4.2.4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5 转换业务 5.1 开通转换业务基金明细 与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嘉 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及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等相关内容可参照我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 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 的规定及参照我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发布的《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 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A 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商林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www.haoamc.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 trade.haoamc.com/etrading/ (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微信公众号:嘉合基金 7.2 其他销售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联系人:赵杨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联系人:陈飙 网址:www.swhysc.com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95564 联系人:周复 网址:www.lxsec.com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 联系人:李昱玘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朱玉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联系人:张维霄 网址:www.yilucaifu.com (1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15F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程晨 网址:www.lufunds.com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陆敏 网址:www.ehowbuy.com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李瑞真 网址: www.hcjijin.com (1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吴煜浩 网址:www.yingmi.cn (1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联系人:叶健 网址:www.ifastps.com.cn (1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 15 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400-918-0808 联系人:吕君 网址:www.xds.com.cn (1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联系人:王哲宇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1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电话:4006-802-123 联系人:吴鹏 网址:www.zhixin-inv.com (1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徐英 网址:www.jnlc.com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费超超 网址:www.5ifund.com (2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联系人:孙琦 网址: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的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两类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 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 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 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 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相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 构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 投资人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hao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电话 400-060-3299 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 投资本基金之前,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