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丰利债券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5-24
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丰利债券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23日
送出日期:2024年0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丰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6416
下属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丰利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6417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年10月10日
基金经理 牛伟松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6月2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充分考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积极进行债券配置,并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适度参与权益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金融债、公司债、
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投资于全部权证的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未来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
可以相应调整上述投资比例,并且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等遵循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权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
注:详见《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M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前收费)
N<7日 1.50% -
赎回费 7日≤N<30日 0.10% -
N≥30日 0 -
注: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4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 售 服 0.40% 销售机构
务费
审 计 费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 息 披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其 他 费《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 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以上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方正富邦丰利债券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1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
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
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
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
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
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
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
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
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