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丰利债券: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吿
2018-11-05
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398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
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
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
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
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
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其他代销网点)同时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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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
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之外的销售机
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
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投
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但单一投资者经登记机构确认
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确认总份额的 50%,且不得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
确认。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
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
其提供的其它合法有效的方式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对于认购申
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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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
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基金托管人的
网站(www.ccb.com),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
相关法律文件。
13、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
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
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
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销
售机构的公告。
16、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
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17、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818-0990 或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8、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
调整,并予以公告。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
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
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
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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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
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
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
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
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
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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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20、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方正富邦丰利债
券 A 006416,方正富邦丰利债券 C 006417)
(二)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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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认购价格均为人民币 1.00 元/份。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
“(三)发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
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基金募集时间安排、募集规模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
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
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
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
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
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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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
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
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
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
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
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
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
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二)基金认购费用
本基金分为 A、C 两类份额,其中 A 类份额收取认购费,C 类份
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
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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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4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
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
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
始发售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
始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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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募
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计
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0%)=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 元
认购份额=(9,940.36+5)/1.00=9,945.36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9,945.36 份 A 类基金份额。
2、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
算方式如下:
认购金额=申请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
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在募集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
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 份
即投资认在募集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认购
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 C 类基金份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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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 份。
(四)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
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业务。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人分配
基金账号,个人投资者应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
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通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和认购程序
(若已经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
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
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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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3)指定银行账户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
(4)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风险调查问卷(个人)》;
(5)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个人)》
。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划款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4、缴款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
行,将对应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072000595070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四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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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支付号:105100003023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
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
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
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交易结束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未到本
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或划款凭证未传真至本公司,则当日提交的
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
作日起划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2个工作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
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查询。
(二)通过方正富邦网上交易平台开户和认购程序
1、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7×24小时受理,当前交易日
17:00以后交易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参照公布于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平台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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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未开通方正富邦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
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
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方正富邦网上交易平台进行
认购。
(3)已经开通方正富邦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
录方正富邦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认购。
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818-
0990。
(三)个人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本基金的,开立
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办理基金的开
户及认购。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
人分配基金账号,机构投资者应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
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
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
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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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企业税务登机证件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
加盖公章的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
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填妥的加盖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通过
传真办理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投资人传真委托
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6)填妥的加盖公章的《风险调查问卷(机构)》;
(7)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投资人权益须知(机构)》 。
3、认购
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
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划款凭证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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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4、缴款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
行,将对应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072000595070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3023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
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
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
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交易结束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未到本
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或划款凭证未传真至本公司,则当日提交的
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
日起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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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
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查询。
(二)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本基金的,开立
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如果基金合同生效,有效认购款项在募
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事项
(一)基金认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 3 个工
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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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
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
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
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
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
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
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
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
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
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
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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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电话:010-57303969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戴兴卓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传真:010-66275853
联系人:田青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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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邮编:100037
电话:010-57303803、010-57303850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赵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ounderff.com)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传真:010-66275853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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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4)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4 号 53 号楼 7 层 71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4 号 53 号楼 7 层 719 室
法定代表人:曲馨月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6176117
传真:010-5617611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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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100-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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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电话:010-59287105
传真:010-59287825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电话:010-59313555
客服电话:400-89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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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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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9)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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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联系人:胡明哲
客服热线:400-106-0101
公司网站:www.jhjfund.com
(1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
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 黄立影
联系电话:010-89187806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www.fund.jd.com
(11)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 18-2 号 B 座 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 18-2 号 B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联系人:陈巧玲
客服电话:400-003-5811
网址: www.jinjiwo.com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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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4)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5 号岗厦皇庭中心 8 楼 E
公司法人:高锋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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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廖嘉琦
电话:0755-8288015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keynesasset.com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36696200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许付漪
电话:021-6537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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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18516109631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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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联系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2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116-1188
公司网址:8.jrj.com.cn
(2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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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22)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许加佳
电话:010-58170911
传真:010-58170800
客服电话: 400-818-8866
网址:fund.shengshiview.com
(2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2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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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武汉市台北一路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台北一路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3863742
传真:027-87006010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2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国泰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联系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2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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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2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楼
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常艳琴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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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东、康
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
层 602、6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0371-85518396
公司网站:www.hgccpb.com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人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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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00
网址:www.jnlc.com
(四)登记机构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电话:010-57303985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郭宇前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和 16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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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联系人:丁媛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文启斯、杨丽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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