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11-12
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8 年
8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宝盈
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71 号)进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
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具体办理业
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
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
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7、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8、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不设交易级差,
具体最低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
人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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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应在 T+2 日到网点
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
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
果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上的《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byfunds.com)。
11、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或各代销机构咨询
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2、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
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
规风险、人员流失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
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
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
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
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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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宝盈安泰短债债券)
(基金代码:宝盈安泰短债债券 A:006387;宝盈安泰短债债券 C:006388)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总经理:张啸川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18 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755-8351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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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依、梁靖
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http://www.drcbank.com/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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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服电话:95358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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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
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6
网址:http://www.95579.com/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 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李琦
7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2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izq.com.cn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8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s://www.zlfund.cn
(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2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0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9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30)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服电话:400-928-2299
网址:www.dtfunds.com
(3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4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xinlande.com.cn
(3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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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5)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3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3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38)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35层01B、02、03、04
单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35层01B、02、03、04
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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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fujiwealth.cn
(3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903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40)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服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法定代表人:王旋
客服电话:400-360-0000
网址:www.hgccpb.com
(4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服电话: 400-821-0203
(4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12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4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
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4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4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服电话:0755-8946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47)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1402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张旭
客服电话:400-810-5919
13
网址:www.fengfd.com
(4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0)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服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5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5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黄欣
14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5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5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http://wacaijijin.com/
(5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56)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5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4层A428
室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400-088-8816
网址:www.kenterui.jd.com
(58)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A座
4016
法定代表人:陈皓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5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6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6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服电话: 021-50206003
16
公司网址: www.msftec.com
(62)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址:www.cmiwm.com
(63)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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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 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3、其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九)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如需延长,最长
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规定可以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
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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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认购费用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认购费,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
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费用类别 A 类基金份额费率(设认购金额为 M)
M<100 万 0.30%
认购费 100 万≤M<500 万 0.10%
M ≥500 万 固定费用 1000 元/笔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
请单独计算。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在认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需交纳认购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元,认购价格为 1.00 元。
(1)当投资者选择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 元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 元
例 1:某投资人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0.30%,
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5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10,000/(1+0.3%)=9,970.09 元
认购费用=10,000–9,970.09=29.91 元
认购份额=(9,970.09+5)/1.00=9,975.09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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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 9,975.09 份 A 类基金份额。
例 2:某投资人投资 55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为 1,000
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1,000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认购费用=1,000 元
净认购金额=5,500,000-1,000=5,499,000.00 元
认购份额=(5,499,000.00+1,000)/1.00=5,500,000.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55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
所得利息为 1,000 元,则其可得到 5,500,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 C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1.00 元
例 3: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购
资金所得利息为 100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认购份额=(100,000+100)/1.00=100,100.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
所得利息为 100 元,则其可得到 100,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
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
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
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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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8:30至17: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byfunds.com)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8:30至17:00。
3、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4、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
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5、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投资人尽早向直销中心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投资人也可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
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直
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宝盈基金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0755-83275807、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7、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直销柜台网点
①填妥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直销个人客
户)》;
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
职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并留存复印件;
③指定银行账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⑤若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开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人与申请人之间的户
籍证明(如户口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监护人需在申请开户时签
字确认;
⑥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⑦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交易协议书(直销柜台个人客户)》(如开通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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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临柜交易则无需提供);
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直销柜台个人客户);
⑨《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⑩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若客户无法提供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则被认定为
普通投资者,需在直销柜台网点进行双录操作。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请按照宝盈基金公司网站
(www.byfunds.com)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8、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
(1)直销柜台网点
①填妥并由本人或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直销
柜台机构、个人客户)》;
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③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需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
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
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④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件复印件;
⑤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在交易时间内进行认购缴款;
⑥已经签订传真交易协议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传真交易单至直
销柜台网点,并致电直销柜台网点进行交易核对,后续需将交易单原件邮寄至直
销柜台网点。普通投资者需在直销柜台网点进行双录操作。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认购申请时请按照本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
提供书面材料。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9、认购资金的划拨
(1)直销柜台网点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应在提出认购申请
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该划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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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为投资者本人账户:
①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0110005255342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005
②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77
开户银行:农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3584000050
③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银行账号:40000277292001928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深圳湾支行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2776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③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需认购的基金代码或
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信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④个人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 17:00 前到账,该申请方为有效申
请;申请之日 17:00 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
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
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集期
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⑤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
金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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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资金,但划款账户与投资者基金账户户名不一致的;
d.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e.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的方式完成资金支
付。
10、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人 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办理认购网
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柜台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1)直销柜台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8:30至17: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byfunds.com)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8: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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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网点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
请表(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必须注明机构客户的名称、注册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行业;法定代表人、实
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交易实际受益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若以产品名义来开
户的机构投资者还需填写产品的类型、备案机构、成立时间、备案时间、备案编
号、存续期、规模、管理人及托管人等相关信息;
(2)可证明本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3)可证明本机构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控股股
东单位公章;
(4)本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
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
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6)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直销柜台机构客户)》,
加盖机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签字;
(7)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
正反两面的复印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8)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9)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交易协议书(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如开通传
真交易,临柜交易则无需提供);
(10)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加盖机构单位公
章;
(11)《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12)《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若客户为非消极的非金融机构则无
需提供)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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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直销机构客户受益人信息收集表》;
(14)专业投资者的证明资料,加盖机构单位公章,若客户无法提供专业投
资者证明材料,则被认定为普通投资者,需在直销柜台网点进行双录操作;
(15)若以产品名义开户,还需提供产品的批文、合同等材料,加盖机构单
位公章。
4、机构投资者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请按照宝盈基金公
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
购手续。
5、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直销柜台机构、个人客户)》,并加
盖预留印鉴和经办人签章。已经签订传真交易协议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
内传真交易单至直销柜台网点,并致电直销柜台网点进行交易核对,后续需将交
易单原件邮寄至直销柜台网点。普通投资者需在直销柜台网点进行双录操作。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6、机构投资者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请按照宝盈基金公司网站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在线办理交易申请。申请后须将资金划至指定银行账户,并提
交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7、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应在提出认购申请
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0110005255342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005
(2)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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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农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3584000050
(3)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银行账号:40000277292001928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深圳湾支行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2776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
姓名;
(3)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
交易账号及需认购的基金代码或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信息导致的认购失败
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4)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7:00前到账,该申请方为有效
申请;申请之日17:0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
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
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集期
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5)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
定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8、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
26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人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
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
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认购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
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登记机
构的记录为准。
3、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
本基金的权益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
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27
担。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联系人:张志刚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99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电话:0755-83199084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s://www.cmbchina.com/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中
“(八)销售机构”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发售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
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2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联系人:陈静瑜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466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3、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罗佳
联系人:罗佳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
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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