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2019-11-15
《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前言和释义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公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和《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前言和释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前言和释义 新增: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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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第十
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前言和释义 招募说明书:指《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招募说明书:指《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说明书》及其更新
前言和释义 新增: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前言和释义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
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前言和释义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新增:
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
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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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
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
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 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与赎回。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
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 额上限及总规模限额。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额上限及总规模限额。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
证监会备案。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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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回份额乘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
3、巨额赎回的公告 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 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在 2 日内在
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媒介上刊登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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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
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公告。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广场 7 号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3、14 层
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法定代表人: 官恒秋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 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
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利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
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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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
利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 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
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
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 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
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基金资产估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
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 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
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 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
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 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
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公布。 公布。
基金资产估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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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
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
复核,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 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
管理人同意。 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
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 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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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
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
完整性。 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 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并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
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 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资料。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
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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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
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 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金产品资料概要
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 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
项的法律文件。 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 项的法律文件。
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
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 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
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其 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
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 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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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 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
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书。
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律文件。 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 律文件。
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
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 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 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
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 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
上。 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若遇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
法定节假日指定媒介休刊,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首个出 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
报日。下同)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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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
金份额净值。 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上。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若遇
值。 法定节假日指定媒介休刊,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首个出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 报日。下同)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 (四)基金资产净值信息
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查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额累计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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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其网站上,将年度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
告应当经过审计。 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其网站上, 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和基金季度报告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
上。 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
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 事务所审计。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
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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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 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过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
(七)临时报告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
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 过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
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 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派出机构备案。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七)临时报告
2、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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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7、基金募集期延长;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
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或者仲裁;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9、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4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五十;
生变更;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五; 12、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或者仲裁;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 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
回;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6、本基金新增或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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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
(八)澄清公告 18、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 20、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
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 支付赎回款项;
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 21、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
证监会。 回申请;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本基金新增或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 23、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备案,并予以公告。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十)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信息 24、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25、基金信
1、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 个交易日内,基金 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的其他事项。
2、本基金将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 (八)澄清公告
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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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投资情况。 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
(十一)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 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
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
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备案,并予以公告。
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 (十)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信息
证券明细。 1、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 个交易日内,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 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 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2、本基金将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
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 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
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 券的投资情况。
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一)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
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
17
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
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
证券明细。
(十二)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
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
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
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三) 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制作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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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 务。
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的报刊。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
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 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
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
19
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 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
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
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
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
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
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
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
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公众查阅、复制。
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20
增加: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
内容为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
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
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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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托管协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卓新章 法定代表人: 官恒秋
注册资本: 7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资产管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
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托管协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
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托管协议的依据、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原则和解释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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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
会计核算 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 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工作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约定
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
值,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 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
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
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 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会计核算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
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及复核;半年度报告在上 指定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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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及复核;年度报告在每个 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或者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
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
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应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 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合
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应在收到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
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0 个工 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应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
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应在收到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
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
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
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0 个工作
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方式进行。 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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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 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 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
方式进行。
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
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
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
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
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
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
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
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或进行电子确认,双方各自留
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
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
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
备案。
基金信息披露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和本协 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议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及其他必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净值信息及其他必要的公告
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
予以公布。
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 3、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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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进行;
4、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进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
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5、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的规定将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复制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
易的证券交易所(如适用),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
人查询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 容完全一致。
容完全一致。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
的(如暂停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
的(如暂停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 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
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 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
措施。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 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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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报告
(三)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 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基金中期报告及年度报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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