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06-27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
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更好地契合基金实际投资情况,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6月27日起调整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本次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该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根据上述调整方案,
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将按规定更
新《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
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tzg.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附件:《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当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事人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义务 联系电话:(021)20568365 联系电话:400-116-7888
五、业绩比较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1-3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
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3年)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
(税后)*20% 存款利率(税后)*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中 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中央国债登
第十二部分 短债主题证券,所以本基金选取中债总财富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
基金的投资 (1-3年)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
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 场中短期债券的指数,对中短期债券价格变
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 动趋势有很强的代表性,能较好的反映本基
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中短期债券指数,对 金的投资策略,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
中短期债券价格变动趋势有很强的代表性, 金的业绩表现。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
能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较为科 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
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民币存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