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1-07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9 年 1 月 8 日起,
本公司旗下基金新增光大银行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6360 C 类:006361)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申购本基金的,可参与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
体折扣信息以光大银行的相关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规定的
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光大银行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
程以光大银行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
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光大银行办理上述申购等基金投资事务的,具体办理规则及程
序请遵循光大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
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
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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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ebbank.com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
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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