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2023年第1季度报告
                2023-04-22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3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1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8 月 1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6,038,601.56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稳健的投资回报。
                            1、久期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投资策略                  4、利率品种策略; 5、信用债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策略;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A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101                    00634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694,380,574.97 份          1,658,026.59 份
 额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A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149,352.45                8,738.39
 2.本期利润                                  5,028,554.79                9,579.1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2                  0.005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8,950,616.53            1,828,027.4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218                  1.102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A: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66%      0.04%      0.93%      0.03%      -0.27%      0.01%
 过去六个月      0.82%      0.05%      0.89%      0.06%      -0.07%      -0.01%
 过去一年        2.28%      0.04%      3.49%      0.05%      -1.21%      -0.01%
 过去三年        7.61%      0.05%      10.14%      0.06%      -2.53%      -0.01%
 自基金合同      13.94%      0.04%      21.52%      0.06%      -7.58%      -0.02%
 生效起至今
2、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C: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55%      0.04%      0.93%      0.03%      -0.38%      0.01%
 过去六个月      0.61%      0.05%      0.89%      0.06%      -0.28%      -0.01%
 过去一年        1.87%      0.04%      3.49%      0.05%      -1.62%      -0.01%
 过去三年        6.32%      0.05%      10.14%      0.06%      -3.82%      -0.01%
 自基金合同      11.98%      0.04%      21.50%      0.06%      -9.52%      -0.02%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1.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A: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8 月 15 日。本基金在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C: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8 月 15 日。本基金在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本基金自 2018 年 8 月 15 日起增加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并自 2018 年 8 月
16 日起计算并确认 C 类基金的申购份额。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国泰润                                      学士。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
          利纯债                                      在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债券、                                      交易员。2013 年 6 月加入国泰基
          国泰民                                      金,历任交易员和基金经理助理。
 黄志翔  安增益  2018-08-15      -        13 年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国
          纯债债                                      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券、国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泰瑞和                                      2018 年 5 月任国泰信用债券型证
          纯债债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券、国                                      月起兼任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
泰嘉睿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纯债债                                      月至2017年10月任国泰现金宝货
券、国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4
泰聚享                                      月至2019年10月任国泰民丰回报
纯债债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券、国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泰丰盈                                      至 2019 年 3 月任国泰润鑫纯债债
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券、国                                      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国泰
泰惠盈                                      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纯债债                                      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
券、国                                      任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
泰润鑫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定期开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国泰
 放债                                      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券、国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泰瑞安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国泰安惠
三个月                                      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定期开                                      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8 月起兼
 放债                                      任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
券、国                                      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
泰兴富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个月                                      转型而来)、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
定期开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放债                                      年 10 月起兼任国泰嘉睿纯债债券
券、国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泰惠丰                                      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国泰聚禾
纯债债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
券、国                                      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泰裕祥                                      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起兼任国
三个月                                      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开                                      和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放债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起
券、国                                      兼任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泰盛合                                      资基金、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
三个月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
定期开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放债券                                      册而来)的基金经理,2019 年 3
的基金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国泰信利三个
 经理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
                                            至2022年11月任国泰惠富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5 月起兼任国泰瑞安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
                                                      起兼任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 年 8 月起兼任国泰
                                                      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9 月起兼任国
                                                      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10月起兼任国泰盛合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
                                                      至 2022 年 5 月任国泰惠享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国泰惠
          丰纯债
          债券、
          国泰丰
          盈纯债
          债券、                                      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兴业经济研
          国泰盛                                      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
          合三个                                      份有限公司。2020 年 4 月加入国
          月定期                                      泰基金,历任信用研究员。2023
          开放债                                      年 4 月起任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
 李铭一  券、国  2023-04-11      -          6 年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
          泰惠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三个月
          纯债债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券、国                                      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泰民安                                      资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
          增益纯                                      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润泰纯债债
          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券、国
          泰润泰
          纯债债
          券的基
          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团队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 1-2 月份,在经济复苏的强预期及资金利率中枢上移的背景下,利率债收益率小幅上
行,收益率曲线持续走平。信用债由于去年四季度经历了大幅的调整,叠加一季度银行贷款对信用债供给的替代作用,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下行,信用利差大幅压缩。3 月份以来,市场资金面重回宽松,资金利率也有所下行,利率债市场情绪有所回暖,叠加收益率曲线较为平坦,利率债收益率曲线整体陡峭化下移。本基金一季度信用债投资总体保持中性久期和较高杠杆,同时灵活参与了一些利率债波段交易,获得了不错的资本利得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 A 类本报告期内的净值增长率为 0.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3%。
    本基金 C 类本报告期内的净值增长率为 0.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3%。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992,171,962.02            99.90
        其中:债券                                  992,171,962.02            99.9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42,757.44              0.09
  7  其他各项资产                                      26,922.01              0.00
  8  合计                                        993,141,641.47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51,208,116.23          83.4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11,158,083.83          27.04
  4    企业债券                                    72,689,093.15          9.3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21,634,660.59          15.5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46,640,092.05          18.78
  9    其他                                                  -              -
  10    合计                                      992,171,962.02        127.07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112308040    23 中信银行      1,000,000  97,760,061.37        12.52
                                CD040
      2          2120025    21杭州银行小      700,000  72,946,041.10          9.34
                                微债 01
      3          2180345    21 龙港债 02        700,000  72,689,093.15          9.31
      4          210208      21 国开 08        700,000  71,325,761.64          9.14
      5          2120028    21 宁波银行        500,000  52,070,049.32          6.67
                                  0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国开行、广州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违规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国家开发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违规转嫁抵押登记费和押品评估费;向不合规的项目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审查不尽职,对同一贸易背景进行重复融资;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未收集用途资料,信贷资金挪用;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借款人本行前期贷款本金;银团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自营贷款承接本行理财融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未落实实贷实付要求;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未穿透审核资金用途,信贷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原因,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宁波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因违规开展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不到位、资信见证业务开展不审慎、资信见证业务整改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新产品管理不严格;客户经理违规保管经客户盖章的重要资料;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项目贷款发放管理严重不审慎,不执行受托支付管理要求,贷款资金长期滞留贷款发放账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贷款用途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未如实报送监管数据;发放表内贷款承接
已出险的总行居间撮合业务;贷后管控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贴现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承兑汇票自开自贴,且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柜面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第三方证券存管账户、流动资金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导致对公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存款;未按项目建设进度发放贷款;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第三方证券存管账户;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非标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理财业务管理不规范、主承销债券管控不到位、违规办理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信用证议付资金用于购买本行理财、违规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非银融资业务开展不规范、内控管理不到位、数据治理存在欠缺;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薪酬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绿色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资金用途管控不严、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票据业务管控不严、非现场统计数据差错;代理保险销售不规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非标投资业务资金支用审核不到位、房地产贷款授信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因未按规定落实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别销售人员在不清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宣传推介基金产品;个别销售人员向投资者发送未经审核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评价某基金经理和某基金产品时无客观证据支撑;未对支行互联网营销行为进行统一管理并监控留痕;理财销售行为不合规;未落实授信批复条件,违规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发放项目贷款实质用于土地储备;贷后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为“四证”不全且资本金不实的项目提供融资;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违规发放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通过借新还旧和关联企业承接贷款延缓风险暴露;商业汇票办理不审慎,形成垫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借贷搭售保险产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开展代理保险业务。贷款管理不到位;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同业投资业务投前调查、投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报备反洗钱工作相关材料;贷款资金受托支付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实贷实付”要求;非标债权投资资金支付管理不到位;汇票业务开展不规范;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贷款资金转存用于质押开立银行汇票。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托管业务内控不审慎,对划款指令形式
审核、定期交易复核不到位;委托贷款协助监督委托资金使用不到位;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过程中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委托贷款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房地产理财非标融资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有效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信用卡透支资金违规用于购房;流动资金贷款贷后检查不尽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回流。贷款资金流向缺乏有效管控,线上消费类贷款资金流入证券市场。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形成案件并迟报;违规发放虚假商用房按揭贷款;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资金违规投向土地收储;违规向资本金未真实到位的棚改项目提供融资。为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为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原因,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贷管理不尽职、贴现资金转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办理不尽职;案件信息报送不及时;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票据贸易背景审核不到位;贷款支付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房地产授信业务管理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向个人借款人搭售保险及附加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部分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贷被违规挪用于购房及其它限制性领域;与个别互联网公司联合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不符合监管要求;办理“新一贷”贷款业务存在不审慎经营行为;要求借款人购买保险产品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中信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因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个人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授信业务调查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资料;部分现金从业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未按规定处理征信异议;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未披露贷款产品年化利率;信贷类资产分类不准确;未将低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额度管理;贷款“三查”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信用证开证前调查不尽职;个人贷款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尽职;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事项管理不规范;个人信贷管理基础薄弱,“三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和借款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获得贷款;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押品评估不审慎、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支付管理不审慎;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且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未经核准担任高管并履行高管职责等原因,受到监管机构公开处罚。
本基金管理人就上述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公司存在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6,922.0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922.01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
                项目
                                                        A                    C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95,087,685.00            2,198,699.3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632,490.22            376,949.5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339,600.25            917,622.2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4,380,574.97            1,658,026.59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91,499.68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91,499.68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份  申购份
 类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额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2023 年 01 月 01  687,28                    687,284,241.
机构        1    日至2023年03月  4,241.5    -        -          53        98.74%
                        31 日          3
                                    产品特有风险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发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关于准予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 层-19 层。
    基金托管人住所。
9.3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