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4-02-01
关于新增东方证券旗股下份部有分限基公金司代为销摩机根构基的金公管告理(中国)有限公司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东方证券为本公司以下基金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通过东方证券开展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方证券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人民币A类份额 017970
2 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人民币C类份额 020512
3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 007280
4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 019449
5 摩根欧洲动力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 006282
6 摩根欧洲动力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 019450
有关上述基金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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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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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am.jpmorgan.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