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八只公募基金产品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6-07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八只公募基金产品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6月9日起对旗下八只公募基金产品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详见下表。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下述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对应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A类基金份额执行。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
序号 基金全称 A类份额简称 A类份额代码 C类份额简称 C类份额代码
1 信澳产业升级混合 信澳产业升级 610006 信澳产业升级 024207
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A 混合C
2 信澳红利回报混合 信澳红利回报 610005 信澳红利回报 024173
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A 混合C
3 信澳蓝筹精选股票 信澳蓝筹精选 009988 信澳蓝筹精选 024168
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A 股票C
4 信澳先进智造股票 信澳先进智造 006257 信澳先进智造 024169
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型A 股票型C
5 信澳消费优选混合 信澳消费优选 610007 信澳消费优选 024187
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A 混合C
6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 信澳新能源产 001410 信澳新能源产 02417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业股票A 业股票C
7 信澳医药健康混合 信澳医药健康 011598 信澳医药健康 024171
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A 混合C
8 信澳中小盘混合型 信澳中小盘混 610004 信澳中小盘混 024172
证券投资基金 合A 合C
1、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率
T<7 1.50%
7≤T<30 0.50%
30≤T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1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永强
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洁莹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63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上述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上述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日将修改后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媒介。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信达澳亚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
信达澳亚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7日
附件1:《信澳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一、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言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以 下 简 称“《信 息 披 露 办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
释义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
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 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订 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 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时做出的修订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 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
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
订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 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 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督管理委员会 总局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
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
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包括其不时修订),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
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
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6.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
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 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 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体
无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
用
60.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并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1.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62.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三、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的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基本情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况 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
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有关基金份额
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公告。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调整实
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
基金份 方式、发售对象 式、发售对象
额的发 3.发售对象 3.发售对象
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
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
投资者。
第六部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分 基 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金份额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的申购 ……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与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 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
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 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 ……
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 赎回的开始时间。
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
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算;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
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 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 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及其用途 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
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 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
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 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
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方式: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
项费用。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 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
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体上公告。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 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
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 费率,并进行公告。
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8、9 发生上述第1、2、3、5、8、9项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款项的情形 项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
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 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
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
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
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 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 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
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 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
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 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
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 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
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
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
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
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
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 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
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
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告。
十、(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 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
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 2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
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 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 理人应提前2日在规定媒介上连续
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 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同当事 …… ……
人及权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利义务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权益。 的合法权益。
八、 (二)召开事由 (二)召开事由
基金份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额持有 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
人大会 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 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下
(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 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
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 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人大会: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但
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提高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 份额持有人大会:
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 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变更
方式; 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销售、或增加、减少、调整基金
份额类别设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
类办法及规则;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
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 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
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 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
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 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日
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 在规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日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 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
载明以下内容: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 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方式 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
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 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
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九、基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
金管理 同时更换 更换
人、基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金托管 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
人的更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换条件 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 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日内在
和程序 核准后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合 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公告。
十四、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产估值 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 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1元,
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基金管
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 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
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
从其规定。 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基金管理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人按规定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 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
行。 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 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
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的方法如下: 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
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 对各类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予以公布。
十五、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用与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收 标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除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 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售服务
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 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
基金费用。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
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
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
当期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 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 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
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规
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告。
十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的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收益与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分配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均不能低于面值;
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
权;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
将有所不同;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
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是现金分红;
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7.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不能低于面值;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
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 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
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 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
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 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
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支付方式等内容。由于不同基金份
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
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
分配方案。
十七、 (二)基金的审计 (二)基金的审计
基金的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
会计和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 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
审计 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后
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换。就更换 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
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八、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
基金的 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应予
信息披 定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 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规定时
露 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 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披露。
监会指定媒体披露。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
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计净值。
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 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 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
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 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
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 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 信息资料。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金份额净值0.5%;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 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
告。
十九、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同的变 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但根
更、终 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 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
止与基 外;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金财产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
的清算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告:
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 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变更收
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 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 销售、或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
方式; 额类别设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 办法及规则;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
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国证监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
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 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
效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 媒介公告。
在指定媒体公告。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履行适当程序后将终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财产清算组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作人员。
附件2:《信澳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一、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运作办法》”)、《公开募集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 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
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
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 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时做出的修订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做出的修订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
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
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
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 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 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
时做出的修订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 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
管理委员会 督管理总局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
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包括其不时修
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
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
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6.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
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 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
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 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
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体 披露网站)等媒介
无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
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
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
59.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
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
费收取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
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
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
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
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三、 基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金的基本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
情况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
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
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
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有
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
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销售、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
及规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
份额的发 方式、发售对象 售方式、发售对象
售 3.发售对象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
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投资
者。
六、基金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
份额的申 间 时间
购与赎回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
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
时间 理时间
……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 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回的价格。 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
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 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 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理方式:本基金A类和C类基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 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A类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基金份额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示。申购的某类基金份额的有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承担。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项费用。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 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
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
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 超过赎回金额的5%。A类基金
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 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 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
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 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
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
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金赎回费率。 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
售服务费率,并进行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发生上述1、2、3、5、8、9条
发生上述1、2、3、5、8、9条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及时恢复申购 的办理。
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 ……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 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 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 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
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
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 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
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 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
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
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个工作日,并在规定媒介上公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 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
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
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式 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
延期赎回处理。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期赎回处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
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
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 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
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3.巨额赎回的公告 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3.巨额赎回的公告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
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 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
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 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
告。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规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告。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
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 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净值。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
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 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规定媒介
净值。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合同当事 …… ……
人及权利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义务 …… ……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
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八、基金 (二)召开事由 (二)召开事由
份额持有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
人大会 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
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 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 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
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 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大会:
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 务费,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的除外;
持有人大会: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 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
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
费、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增加、
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则;
九、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 时更换 同时更换
托管人的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
更换条件 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 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
和程序 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
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合公告。 会核准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
联合公告。
十 四 、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基金资产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
估值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均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
其规定。 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
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值,并按规定公告。
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
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 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
4.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的原则 金份额净值错误。……
和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的方法如下: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失进一步扩大。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
以公布。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各类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十五、基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金费用与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税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
标准和支付方式 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0.60%。本基金
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
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
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
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
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
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 中第4-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 议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
期基金费用。 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十六、基 (三)收益分配原则 (三)收益分配原则
金的收益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
与分配 等分配权;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
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
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
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 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
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该类份额
额; 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 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
是现金分红;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8.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 8.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不能低于面值;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
分配基准日以及该日的可供分配 益分配基准日及该日的可供分
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 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 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
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
式等内容。由于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
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
收益分配方案。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
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 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十七、基 (二)基金的审计 (二)基金的审计
金的会计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和审计 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
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 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
意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 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换。就更换
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 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媒体上公告。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十八、基 …… ……
金的信息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
披露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
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 法人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 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 务人应按规定将应予披露的基
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金信息披露事项在规定时间内
媒体披露。 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披露。
……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 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累计净值。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份额累计净值。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计净值。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格
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
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
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
信息资料。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
和费率发生变更; 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变更;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
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之零点五;
十九、基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金合同的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变更、终 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 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
止与基金 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费。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
财产的清 …… 高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
算 务费的除外;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
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 更后公告:
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
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增加、减
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 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
核准或备案,并于中国证监会核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
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
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 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
体公告。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同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将终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财产清算组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必要的工作人员。 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附件3:《信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第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部分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前言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
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部分 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 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
释义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的修订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 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
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管理委员会 总局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包括其不时修订),经中国证监
机构投资者 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
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
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
外法人
无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
用
59、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并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61、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第三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部分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基金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的基 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
本情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 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况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停止现有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基 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分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
类办法及规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
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人大会。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
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停止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基金
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
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基金 时间 间
份额 …… ……
的申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购与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赎回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 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 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式: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申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产承担。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承担。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入基金财产。 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
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 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
告。 进行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个开放日该类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该类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 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的限制。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
的基金份额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 ……
基金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合同 …… ……
当事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人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权利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义务 务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八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部分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基金 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
份额 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持有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人大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会 人的报酬标准;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增 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变更
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销售、或增加、减少、调整基金
份额类别设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
类办法及规则;
第十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四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分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基金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资产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
估值 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
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 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
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定的,从其规定。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定公告。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按规定对外公布。 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
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金份额净值错误。……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方法如下: 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对各类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部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基金 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费用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与税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收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售服务
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
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金财产中支付。 财产中支付。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部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分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基金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的收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益与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于面值; 均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 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
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由
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
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分 (三)基金净值信息 (三)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的信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息披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
露 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
累计净值。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
值。 净值。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
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 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
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 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 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
信息资料。 资料。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费率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确认。 认。
附件4:《信澳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第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部分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前言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
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部分 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 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
释义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的修订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 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
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理委员会 总局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
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包括其不时修订),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
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
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 55、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 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
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 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网站)等媒介
无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
用
58、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并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9、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60、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第三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部分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基金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的基 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
本情 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况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
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有关基金份额
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公告。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调整实
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分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 …… ……
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的申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
购与 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赎回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依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依照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指定媒介上公告。 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时间 间
……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
赎回的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 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 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
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公告。 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 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式: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申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中列示。申购的某类基金份额的有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
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承担。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入基金财产。 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
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 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
告。 进行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1、2、3、5、6、9、10 发生上述第1、2、3、5、6、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 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 上(含2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以上(含2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
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 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
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 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
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
的基金份额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
赎回的时间,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时间,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
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或
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赎回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也可以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也可以根据
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 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 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将不再
将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金 …… ……
合同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当事 …… ……
人及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义务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务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益。 合法权益。
第八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部分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基金 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
份额 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持有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人大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会 人的报酬标准;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变更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法律 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的销售、或增加、减少、调整基金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份额类别设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
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增加、减 类办法及规则;
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
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
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 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规定媒
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
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
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
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 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
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姓名等一同公告。
第九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
部分 换程序 换程序
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 ……
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
基金 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 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
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
人的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在规定媒介公告;
更换 …… ……
条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和程 …… ……
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 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在规定媒介公告;
……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
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 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
介上联合公告。 公告。
第十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一部 …… ……
分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
基金 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 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
份额 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 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
的登 定媒介上公告; 介上公告;
记
第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分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基金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资产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
估值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对外公布。 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
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金份额净值错误。……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方法如下: 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部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基金 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费用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与税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收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售服务
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
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
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
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管理 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四、费用调整
…… ……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
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 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规定媒介上
介上公告。 公告。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部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分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基金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的收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益与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于面值; 均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 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
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由
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
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 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
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七部 …… ……
分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
基金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 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
的会 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在规
计与 在指定媒介公告。 定媒介公告。
审计
第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八部 …… ……
分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
基金 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 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
的信 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息披 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
露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 《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
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
料概要 概要
…… ……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
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摘要登载在规定媒介上;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 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 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 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 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
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 规定媒介上。
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 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登载
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 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
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份额累计净值。
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净值。
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
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 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 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
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 资料。
信息资料。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费率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十一)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 (十一)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
信息 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的显著位置披露投资中小企业私 显著位置披露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券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说明
说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 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总体
金总体风险的影响。本基金投资中 风险的影响。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
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披露
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
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 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在
信息,并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 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
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资情况。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确认。 认。
……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
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 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
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 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
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 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第十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九部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
分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
基金 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 行,并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
合同 指定媒介公告。 媒介公告。
的变
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附件5:《信澳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前言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二、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
释义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
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 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
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时做出的修订 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订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时做出的修订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 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
管理委员会 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 做出的修订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56.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 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 时做出的修订
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 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披露网站)等媒体 总局
无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包括其不时修订),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
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
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
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
用
59.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并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61.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三、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的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基本情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况 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
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有关基金份额
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公告。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调整实
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 3.发售对象 3.发售对象
基金份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额的发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售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份 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额的申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购与赎 ……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 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时间 ……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 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 赎回的开始时间。
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
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
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及其用途 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
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 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
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 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方式: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
项费用。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 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
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 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
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 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
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 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
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 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 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
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 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
费率。 售服务费率,并进行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除上述第4、6、7项下外的 发生除上述第4、6、7项下外的上
上述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 述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款项的情形 项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 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
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 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
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 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
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
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 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
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 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
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 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
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
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
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 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 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 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
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
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 行公告。
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
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 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
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
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
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
的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
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
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 前2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
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 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 理人应提前2日在规定媒介上连
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 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 …… ……
同当事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人及权 …… ……
利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 (二)召开事由 (二)召开事由
基金份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额持有 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人大会 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 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 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
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 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持有人大会: 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 的费用;
定的范围内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增加、减
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调整
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 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 (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
(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 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
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日
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 在规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 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
下内容: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
时间、方式 时间、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
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 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
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 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九、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基金管 时更换 时更换
理人、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基金托 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
管人的 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更换条 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
件和程 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合公告。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序
十四、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产估值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
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 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
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其规定。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月末、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
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 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
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
和方法如下: 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十五、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用与税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收 标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 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
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 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
期基金费用。 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
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 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
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 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
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的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收益与 等分配权;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
分配 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 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
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 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
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额; 金份额;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
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 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是现金分红; 方式是现金分红;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7.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低于面值; 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 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
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式、支付方式等内容。由于不同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
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
收益分配方案。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 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定媒介上公告;
十七、 (二)基金的审计 (二)基金的审计
基金的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
会计和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
审计 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 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
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 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立。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
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 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
意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 意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务
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 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媒体上公告。 公告。
十八、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
基金的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
信息披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露 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 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应予披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 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规定时
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披
媒体披露。 露。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
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
计净值。 份额累计净值。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
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 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制前述信息资料。
(八)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 (八)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
告、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
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 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 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 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
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 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计后,方可披露;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金份额净值0.5%;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十九、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
同的变 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
更、终 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
止与基 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 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
金财产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的清算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 ……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告:
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 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变
定的范围内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
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别的销售或增加、减少、调整基金
份额类别设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
类办法及规则;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
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国证监 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
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 媒介公告。
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
定媒体公告。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履行适当程序后将终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财产清算组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
必要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附件6:《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分 前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言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第二部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
分 释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义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其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
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 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时做出的修订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
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 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督管理委员会 总局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包括其不时修订),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
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
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 53、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
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
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 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无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
用
56、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并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5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分 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金的基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本情况 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
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有关基金份额
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公告。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调整实
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四部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
分 基 方式、发售对象 式、发售对象
金份额 3、发售对象 3、发售对象
的发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第六部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分 基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的申购 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与赎回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时间
……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
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
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其用途 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 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 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
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计算或公告。 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方式: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 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产承担。
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6、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费率、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 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
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告。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 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
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 发生上述第1、2、3、5、6、9、10
10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
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 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制。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
以上(含2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 以上(含2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 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
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 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
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
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 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
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
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
赎回的时间,依据《信息披露办 赎回的时间,依据《信息披露办法》
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 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
放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或赎回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也可以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 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
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
间,届时将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 将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放的公告。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及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义务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益。 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分 基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金份额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持有人 大会: 会:
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 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基金合同另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有约定的除外;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或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法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法律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增 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变更收费
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 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
置; 售或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设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
及规则;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
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 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规
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
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
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 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
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第九部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
分 基 更换程序 换程序
金管理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人、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
金托管 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 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
人的更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换条件 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和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
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 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
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 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
介上联合公告。 介上联合公告。
第十一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部分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
基金份 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
额的登 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 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
记 指定媒介上公告; 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四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部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基金资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产估值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
其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 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
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方法如下: 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人按规定对各类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第十五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部分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用与税 准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收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
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
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 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规定媒
介上公告。 介上公告。
第十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部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基金的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收益与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分配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去每单位各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低于面值; 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
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 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容。 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
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与实施 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在收 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在收益
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 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
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 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
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 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
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 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执行。
第十七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从事
会计与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审计 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 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
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 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
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 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
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 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
定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 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 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的信息资料。 资料。
第十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部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的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信息披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
露 料概要 料概要
4、……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 4、……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
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
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招募 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
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规定媒介
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 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
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
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 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 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
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载于规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
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 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
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
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净值。 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
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 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
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 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
前述信息资料。 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 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
季度报告 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
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 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 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
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 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从事证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审计。 审计。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十一)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 (十一)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
的信息 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显著位置披露投资中小企业私 的显著位置披露投资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说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 说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
金总体风险的影响。本基金投资 金总体风险的影响。本基金投资中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 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
内,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 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 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
益率等信息,并在季度报告、中 信息,并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
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子确认。
……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
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 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
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 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
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 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
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当一致。
第十九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部分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
基金合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
同的变 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 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
更、终 在指定媒介公告。 规定媒介公告。
止与基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
的清算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的工作人员。 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
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 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 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小组进行公告。
附件7:《信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分 前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言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
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二部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分 释 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 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义 督管理委员会 总局
无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
用
60、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并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1、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62、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分 基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金的基 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本情况 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
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调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
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 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有关基金份额
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公告。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调整实
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分 基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金份额 时间 时间
的申购 …… ……
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其用途 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 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
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
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方式: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入基金财产。 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率、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 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
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告。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 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
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费率,并进行公告。
并进行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
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 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制。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及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义务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 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
同等的合法权益。 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分 基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金份额 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 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
持有人 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大会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 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变
设置; 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销售或增加、减少、调整基金
份额类别设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
类办法及规则;
第十四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部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基金资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产估值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 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
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
其规定。 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规定公告。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方法如下:
方法如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人按规定对各类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第十五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部分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用与税 准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收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
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部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基金的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收益与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分配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低于面值; 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
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 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容。 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
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执行。
第十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部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的 (三)基金净值信息 (三)基金净值信息
信息披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露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
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净值。 额累计净值。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
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 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
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 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
前述信息资料。 前述信息资料。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子确认。
第二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四部分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合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同内容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摘要 包括 但不限于: 括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第二十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四部分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内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摘要 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
等的合法权益。 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
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 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
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 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 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
或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 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
别设置; 额类别的销售或增加、减少、调
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调整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后不能低于面值; 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权;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
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 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
式等内容。 容。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
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
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 同。
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用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务规则》执行。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务规则》执行。
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
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
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财产中支付。
附件8:《信澳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前言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法规。
二、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
释义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
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 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时做出的修订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 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
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
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 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时做出的修订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委员会 理总局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
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包括其不时修订),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
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
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56.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 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
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 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
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披露网站)等媒体。 媒介
无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
费用
59.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
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
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并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6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
三、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的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
基本情 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况 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
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有关基金
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
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运作情
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停止现有基金份
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基金份
额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
基金份 式、发售对象 式、发售对象
额的发 3.发售对象 3.发售对象
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
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
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
基金份 间 间
额的申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购与赎 …… ……
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
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时间
……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
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
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
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
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 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
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 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
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计算或公告。 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方式: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额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
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
项费用。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 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
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 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
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
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
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 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
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 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
务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8、9项 发生上述第1、2、3、5、8、9项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项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
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 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
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 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
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 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
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 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
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 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
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 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
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 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
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
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
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 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
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 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
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 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
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 并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
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
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 应提前2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净值。 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规定媒
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 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同当事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人及权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利义务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 (二)召开事由 (二)召开事由
基金份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
额持有 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人大会 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 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 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
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 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
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人大会: 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持有人大会:
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 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
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的费用;
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停止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增加、
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
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 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 (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
(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 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
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 前30日在规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 下内容:
下内容: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
时间、方式 时间、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
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 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
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 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九、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基金管 时更换 时更换
理人、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基金托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
管人的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更换条 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日 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
件和程 内在指定媒体上联合公告。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序
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产估值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
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
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 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
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
其规定。 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定。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规定公告。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并按规定公告。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
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误。……
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方法如下: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扩大。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
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
公布。
十五、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用与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收 标准和支付方式 标准和支付方式
无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
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
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
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
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
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
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
协商解决。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 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 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
期基金费用。 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
履行适当手续后可根据基金发展 履行适当手续后可根据基金发展
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 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
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 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
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 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规定媒
体上刊登公告。 介上刊登公告。
十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的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收益与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分配 等分配权;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
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
利润将有所不同;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 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
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面值;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
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 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
容。 容。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
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
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 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十七、 (二)基金的审计 (二)基金的审计
基金的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
会计和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
审计 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 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
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
立。 立。
…… ……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
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 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
意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 意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媒介上公告。
十八、 …… ……
基金的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
信息披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
露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
媒体披露。 媒介披露。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
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金份额累计净值。
计净值。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
告 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
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八)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 (八)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
告、基金季度报告 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
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 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 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
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 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和费率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金份额净值0.5%;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
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
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 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
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九、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
同的变 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更、终 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止与基 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 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
金财产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的清算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的除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 外;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
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的费用;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停止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增加、
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
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国证监 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国证监
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 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
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 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
指定媒体公告。 规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财产清算组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 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
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
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 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
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
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
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具有证券、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具有从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 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
监会备案并公告。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