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2020-12-17
宝盈盈润纯债
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盈润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624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8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0年12月1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 币 元) 1.015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7,648,051.4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0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0年12月18日 除息日2020年12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0年12月2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0年12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基准确定再投 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0年12月2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 销 售机构,2020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2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 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 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 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0年12月17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渠道: ①上海基煜、植信基金、中正达广、中证金牛、新兰德、众禄基金、利得基金、嘉实财富、申万宏源证券、 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华南、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肯特瑞、新浪仓石、虹点基金、大连网金、和讯、天天基 金、汇成基金、联储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万家财富、科地瑞富、 陆金所、中民财富、汇林保大、好买基金、格上富信、国泰君安证券、安信证券、信达证券、东海证券、 东方财富证券、中国人寿、济安财富、盈米基金、金斧子、喜鹊财富、蚂蚁基金、苏宁基金、中信建投证 券、万联证券、长城证券、恒泰证券、唐鼎耀华、联泰基金、奕丰基金、蛋卷基金、诺亚正行、长量基金、 普益基金、中信证券、国元证券、光大证券、国盛证券。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④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