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5-27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E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 下部分基金增加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9 年 5 月 28 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新增华鑫证券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6360,C 类:006361)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2901,C 类: 002902,E 类:006162 )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华鑫证券申购本基金的,可参与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信息以华鑫证券的相关 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华鑫证券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华鑫证券的规定为准。有 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华鑫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华鑫证券办理上述申购等基金投资事务的,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华鑫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 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华鑫证券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3 网址:www.cfsc.com.cn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