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高股息混合:关于更改中融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12-26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改中融高股
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变更中融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对《中融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
的投资”之“五、业绩比较基准”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具体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优化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管理,更好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认真研讨后,
对本基金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修改,由“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上证国
债指数收益率×30%”修改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10%+上
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金管理人对《中融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的修订,
具体如下:
将“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发布、表征 A 股市场走势的权威指数。该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
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其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
的市场代表性。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 A 股投资部分的绩效。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
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
衡量港股投资部分的绩效。
上证国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发
行量加权而成。其编制方法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主流债券指数的编制方法和特点,并充分考虑了国内债券
市场发展的现状,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简便性和易于复制等优点。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
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
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订为“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中证红利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现金
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 100 只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 A 股市场高红利股票
的整体状况和走势。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从符合港股通条件的港股中选取 30 只流
动性好、连续分红、股息率高的股票作为样本股,采用股息率加权,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连续分红且股息
率较高的股票整体表现。
上证国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发
行量加权而成。其编制方法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主流债券指数的编制方法和特点,并充分考虑了国内债券
市场发展的现状,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简便性和易于复制等优点。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
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
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融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上述相
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010-56517299 咨询
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6 日